4月15日報稅截止日期前,在傳統IRA存錢可算為2018年的存放額,減少課稅收入而省稅 。
2019年的一次報稅調查顯示,75%的人認為,在2018年12月31日後、但在2019年4月15日的報稅截止日期前,為了減少2018年的課稅收入而把錢存進傳統個人退休帳戶(IRA)為非法,一年前的調查也是同樣結果。
實際上這是完全合法的省稅策略,但數百萬人卻因不知道而錯過了省錢機會;假如一個人符合條件,4月15日報稅截止日期前,在傳統IRA存錢可算為2018年的存放額。
50歲以下符合抵稅扣減的人,2018年可在傳統IRA存入最多5500元。如果年收入為5萬元,課稅收入就降至4萬4500元,如果你的稅率22%,就可省稅1210元,同時也存了退休錢。
但這種省稅策略只適用於傳統IRA,而不是羅斯(Roth)IRA。羅斯IRA是存入的錢已繳稅,因此到59歲半有資格提取時,存入的本金和成長部分均免稅。
任何人都可在傳統IRA存錢,但存入的錢要能扣稅則必須符合規定,只要開戶人和已婚開戶人的配偶在工作期間仍無退休計畫,多數人存入IRA的錢就可扣稅。如果IRA開戶人及其配偶在工作期間有退休計畫,存入IRA的收入就會有限制。
2018年IRA的最高存放額是5500元,2019年提高到6000元,50歲以上者2018年是6500元,2019年為7000元。如果一個人既有傳統IRA也有羅斯IRA,前述存放額也是兩個帳戶加起來的年度存放上限。
如果想利用這一省稅策略,今年報稅季就說明存入的錢是2018年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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