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曾经设置的省份
中共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曾经认为旧有行政区域过于广大,利于封建统治,不利于“苏维埃的民主集中制”不利于“尽量接近群众,为群众谋一切利益”、不利于“领导斗争”。因此在1931年11月2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划分行政区域暂行条例》和1933年7月21日《重新划分行政区域的决议》颁布后,先后设置过为数众多的省份。这些省份既有跨省的,如“闽赣省”、“粤赣省”“湘赣省”、“闽浙赣省”、“鄂豫皖省”、“湘鄂川黔省”、“川陕省”、“平原省”、“湘鄂西省”;又有不跨省的,如“赣南省”、“赣东北省”、“陕北省”, 既有依河划设的,如“辽(河)北省”、“嫩江省”、“牡丹江省”; 又有沿用旧名的,如“江西省”、“福建省”、 “黑龙江省”、“山东省”。这些省份除沿用旧名的省份外,都成了历史。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