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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血泪史,探秘旧社会山东江苏地主对农民的“初夜权”

此前看了一篇文章,说是在旧社会,地主对农民的压迫非常厉害。苏北和鲁南一带,地主对农民是有初夜权的。就是说农民如果娶妻,新娘子要陪地主睡三天,否则就是视为大逆不道,会受到地主的严厉处罚。今天我们就以理性的思维,中国的社会特点来分析下,当年初夜权究竟存不存在。

图片来自网络

可以很肯定的,地主对农民拥有初夜权是不折不扣的谣言。现代地主的含义是建国后才有的,古代称呼土地多的人家多为“大户”或者“富户”。为了方便表述,这里也称呼为地主吧。不可否认,在法制建设不够健全的古代,恶霸强抢民女的现象的确存在。但是如果说地主对农民大规模有初夜权,那是不可能的。

首先地主和农民在当时法律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自从唐朝以后,佃户对地主的依附关系就不断减弱。明代法律甚至直接规定,大户如果强迫佃户给自己抬轿,要受杖刑。旧社会地主和农民的鸿沟并不是特别大。很多农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地主。很多地主的后代也会因为吃喝嫖赌成为佃户。而且由于中国不像西方只有嫡长子继承家产,地主的儿子们会分割地主的家产。所以在清末民国的时候,中国中小地主特别多,真正的大地主人数并不多。也就是说,至少绝大多数地主没有权力也没有实力对农民采取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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