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葬风俗在历史上也十分悠久,同样是由于犬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与人密切的关系,尤其是护卫关系所决定的。
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就用犬殉葬,至殷商时期,以犬殉葬已成风气,如郑州白家庄商夯地墙旁发现相连的八座长方形犬坑,分作南北两行,东西排列着,共埋犬130多只,最多的一个坑中埋30多只,最少的也有6只。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葬品,而且数量相当可观。甲骨卜辞记载:“侑燎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
《周礼》规定王室丧葬须用犬皮盖丧车。《周礼 ·春宫·宗伯》曰:“王之丧车五乘: 木车、蒲蔽、犬猽、尾櫜、疏饰。小服皆疏。”
犬葬的目的大都是借犬除魔降妖,保护墓主。此后或许由于犬的来源不足,民间就改用草扎的“刍狗”了,这种风俗直至后世仍在一些地区盛行。
据《后汉书·乌桓传》记载,乌桓“俗贵兵死,敛尸以棺,至葬,则歌舞送,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以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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