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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改革,改良三者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历史上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过分来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也很难说清楚社会总财富是否增加了。



  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status quo)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认可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按照这个原则,在现实中,如果具体的改革措施会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但同时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利益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这也意味着,改革进行的前提是社会总财富将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增加,受损者不可能得到补偿。
 
 
革命带有破坏性,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改革一般不涉及根本目的,只是调整方法;改良只是优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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