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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考生的应考资格及其演变

一、应考资格的初定

1.初定“各色人民并流寓各处者一体应试”

吴元年(1367年)朱元璋即“下令设文、武科取士”,令曰:“必三年有成,有司预为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其科目等第各有出身。”(213)在此,他宣布三年后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应是“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应该说这还是十分笼统的,对科举考生的应试资格几乎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要求。

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初一,为将在本年八月正式开始的科举考试提供制度依据,明廷颁布了《初设科举条格》,宣布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是“怀材抱德之士”,并规定其具体内涵应是“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者”。至于应试人选,则规定“各色人民并流寓各处者一体应试”,同时规定“仕宦已入流品及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和“有过罢闲人吏、娼优之人”不得应试(214)。这比吴元年的应试规定更明确、具体,从而大大增强了操作性,而且其“各色人民并流寓各处者一体应试”的应试资格规定显示出明代科举自始就具有鲜明的广泛性;而其中的允许民之“流寓各处者一体应试”和不许“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应试又使其具有突出的易代特征,带有明显的过渡性。

洪武四年(1371年)七月,中书省奏言“科举定制”,提出“凡府、州、县学生员,民间俊秀子弟及学官、吏胥习举业者,皆许应试”。而朱元璋则裁定为:“科举初设,凡文字词理平顺者,皆预选列,以示激劝。”同时,他又特别强调“惟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215)。洪武三年只是规定“有过罢闲人吏不得应试”,此时规定所有“吏胥”都不许参加科举考试,这应是朱元璋主要出于个人对元代墨吏贪横虐民的痛恨而采取的对吏员的压抑措施。

相比于元代皇庆二年(1313年)所定士子应试科举的条件: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216),洪武初年科举则取消了对应试者的年龄限制,这一变化应更有利于青年举子在科举中脱颖而出。

2.洪武十七年定为三类应试者

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以科举所取士子“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与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为由,宣布“暂停罢”各处科举,而“别令有司察举贤才”(217)。由此出现了中国古代荐举选官史上的最后一个高潮(218)。但在荐举选官的实践中,朱元璋也逐渐认识到社会上的人才是有限的,并非用之不尽、取之不竭,尤其是荐举的人才质量参差不齐,而荐举方式又缺乏客观标准和严密程序,故无法保证选才的质量;并进而认识到隋唐以来的科举仍是最为适宜的选才制度。于是,洪武十五年八月,他又下诏礼部重“设科举取士”,并特别强调“令天下学校期三年试之,著为定制”(219)。这说明朱元璋在此已经不是简单地恢复科举,而是十分明确地把科举置于学校教育之上,也即使学校成为科举的基础,科举成为学校教育的轴心和导向。只有如此,才能既保证人才的质量,又保证其数量源源不断。

洪武十七年三月,明廷颁布《科举成式》,规定以下三类人方具有应试科举的资格:

其一,“国子学生、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220)。这是三类考生中最主要的一类,如顺天自成化十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7科乡试共录取举人3 606人,其中取自该类考生者共3 193人,占总数的88.55%。不过,该比例尽管已经很高,但在此仍需说明两点,一是在各直省乡试中该比例应是一个最低的平均比例,也就是说各直省普遍的正常比例还应高于此;二是在嘉靖二十八年至隆庆元年、隆庆四年至万历十年两个时段先后各5科乡试中,顺天取自该类考生的举人都先后占到了同期所取举人总数的91.85%和99.42%,也就是说该类考生在所有考生中所占比例是在不断上升的。上述两点在其他直、省乡试中都得到了印证。如应天自景泰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6科乡试共录取举人3 590人,其中取自该类考生者共3 473人,占总数的96.74%,而在隆庆四年至万历十年5科乡试中,应天取自该类考生的举人居然占到同期举人总数的100%;福建自永乐十二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18科乡试共录取举人1 661人,其中取自府州县学生员考生1 557人,占总数的93.74%,而在正德八年至万历十年的11科乡试中,福建取自该类考生的举人为957人,占同期举人总数的96.67%;浙江自永乐十八年至万历十年有《登科录》记载的20科乡试共取举人1 915人,其中取自府州县学生员考生者1 800人,占总数的93.99%,而自嘉靖七年至万历十年的10科乡试中,浙江取自生员的举人在同期所取举人总数中占比高达99.11%;云贵两省自弘治十四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17科乡试共录取举人685人,其中680人取自该类考生,占总数的99.27%。故总体而言,该类考生至少可以占到明代科举全部考生的95%以上。对此,明朝人也有着十分明确的认识,如成化八年状元吴宽指出:“上之欲取其人者,皆养之于学校;下之欲为人所取者,亦由于是而已矣;则学校者,固场屋之地也。”(221)弘治进士孙绪也说“贤才之生,取之场屋,养之学校。学校,场屋之地也”(222)。上述情况也充分表现了明代科举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并以学校教育为基础的特点。

其二,“儒士之未仕者”(223)。何为儒士?就是指那些既未入学成为生员、又未入官府服役成为吏员、更未入仕成为官员的存在于社会上且以“通经”有文为特征的良民。但仅仅如此还不够,究竟能否获得这一身份应试科举,还需要经过官府的认定。正统九年(1444年)后,儒士还须科考中式,并登入“应试儒士册内”,才得入试。如景泰元年(1450年)闰正月,明廷“令应试儒士册内原有名籍”者,方“许入试”,无名籍者,则不许入试(224)。又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庞尚鹏,广东南海人,“二十一岁试儒士,邑令方公大乐、太守胡公凤、督学林公云同俱置第一,应本省乡试”(225)。《明史》也说:“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当大比之年,间取一二异敏三场并通者,俾与诸生一体入场,谓之'充场儒士’,中式即为举人。”(226)该类考生数量虽然不多,但在非学校考生中,还是人数最多的,如笔者统计自建文二年至万历三十二年55科《会试录》、《进士登科录》,共得儒士进士237人,占非学校考中进士总数299人的79.26%。其地理分布也很广泛,两直十三布政司乡试皆有儒士考中者,如最为偏远的云南在弘治十四年乡试中就有3名儒士中式,贵州在嘉靖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乡试中也各有1名儒士中式(227)。当然,儒士应试最多的还应数江西、浙江、福建、广东4省和南北两京乡试,如据景泰阁臣陈循奏言,江西“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228),永乐十九年状元曾鹤龄、宣德八年探花钟复、弘治六年探花罗钦顺、正德六年探花邹守益皆为江西儒士考中(229);弘治五年壬子泰和县儒士罗钦顺考中江西解元(230)。浙江也是儒士应考大省,自永乐十二年至万历二十二年至少有260名儒士在浙江乡试中式,其中111人还考中进士(231),中进士率高达42.69%,远高于举人中进士者占举人总数24%的平均比率,浙江绍兴府余姚儒士王华还考中成化十七年状元(232),鄞县儒士孙鑰考中成化二十二年浙江解元(233),另一余姚儒士张怀考中正德十一年浙江解元(234)。福建的儒士应考也很发达,自洪武三年至崇祯三年,至少有291名儒士考中福建乡试,其中至少有87人考中进士;莆田县儒士黄初、黄文琳和闽县儒士张爕还先后考中天顺六年、成化四年、弘治十四年福建乡试第一名(235)。相对上述3省,广东科举实力虽然最弱,但其儒士应试也很可观,在成化四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3科乡试中有17科共计83名儒士中式(236),其中,弘治二年第11名南海儒士伦文叙还连中弘治十二年会元和状元,其子伦以训也以儒士身份中正德八年广东乡试第6名,再中正德十二年会元和榜眼(237)。顺天在成化十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7科乡试中有78位儒士考中了乡试。应天在景泰元年至嘉靖十三年有《乡试录》记载的11科乡试中有39位儒士考中乡试。嘉靖十三年(1534年),南直祈门县儒士郑维诚中应天解元(238)。另外,笔者对明代55科《会试录》、《登科录》所载237位儒士进士的直、省分布进行统计,则江西、浙江、福建、北直、南直分别有儒士进士51人、43人、41人、39人和27人,占统计总数的84.81%,也说明以上5直省是明代儒士应试科举最为集中的地区。

由于学校教育的优势和不断发展,成化以后,儒士应试逐渐衰落,不仅表现在其数量和质量都在不断下降,而且在科举考试中,还出现了轻视甚至压抑儒士应试的倾向。如成化十六年“浙江乡试填榜,第一卷得余姚王冢宰华,时宪长杨公子方以华儒士,抑寘第二”(239)。也就是说仅因王华是儒士应试,就把其由第一名降至第二名,表现出对儒士应试的明显歧视。无独有偶,弘治间曾先后任广东左参政、浙江右布政使、湖广左布政使的徐源“凡三莅场屋,浙藩拆卷多儒士,御史意欲有所前却。公曰科场所取者文,即通榜儒士何伤”(240)。但事实上,像徐源这样公允对待儒士应试者的人并不多见。弘治以后儒士中式数量显著减少,在笔者统计的55科《会试录》、《登科录》所载237位儒士进士中,出自建文二年至弘治十二年共27科者有177人,占统计儒士进士总数的74.68%;而出自弘治十五年至万历三十二年共28科者只有60人,仅占统计儒士进士总数的25.32%。顺天有《乡试录》记载的儒士举人共有78名,其中有73名出自成化十年至嘉靖四年,占总数的93.59%,其余5名分别是嘉靖二十二年3名、隆庆元年万历十年各1名,已是寥若晨星。

其三,“官之未入流而无钱粮等项黏带者”(241)。“官之未入流”也就是没有品级的官员,又称“流外官”。之所以强调必须是“无钱粮等项黏带”的流外官才具有应试资格,是因为流外官尽管处于官员金字塔的最底层,但都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特别是其绝大部分都与钱粮打交道,如“河泊所官掌收鱼税”,递运所大使“掌运递粮物”,税课司副使、税课分司大使、都税司副使、宣课司副使等都“典税事”,各种库仓大使、副使掌各种物资的收储。为保证此类应试者忠于职守、道德不亏和朝廷利益不受损失,所以有必要规定他们要想应试就必须“无钱粮等项黏带”。正德《明会典》开列的“未入流”官职多达90多种(242),但从笔者所及史料记载的“未入流官”中式者仅有以下五种:

一是“典史”,这是“未入流官”考中科举最多者。如孟县典史张关中永乐九年河南乡试(243),被谪武当督役典史郑瑛中永乐十五年湖广乡试(244);又如湖广宜章县典史黄钺、湖广汉川县典史吴琬、山西万泉县典史徐新、山西岳阳县典史余灏各于任职省份中举后又同中建文二年进士(245),南直太平县典史曾佛永乐九年中应天乡试又中十三年进士(246);再如宣德七年,江西泰和典史曹鼐“督工匠至京师,疏乞入试”,特许参加顺天乡试,中第2名,次年中状元,是明朝历史上唯一以典史身份中状元者(247)。

二是驿丞。如正统六年,吴江县松陵驿丞郑温中应天乡试第13名,明年连中会试第121名和殿试三甲第12名进士(248);景泰四年,邺城驿驿丞张潜中河南乡试第41名(249);成化十三年,山东旧县驿驿丞谭溥中山东乡试第7名,明年连中会试第153名、殿试三甲第190名进士(250)。

三是吏部听选官,也即在吏部等待选任官职者。如成化十年吏部听选官金许升、成化十六年吏部听选官顿质就先后考中顺天第134名和第40名举人。

四是局副使。如洪武二十四年榜眼吴言信就是由“局副使”中举后考中的(251)。

五是布政司理问所案牍。如洪武二十年,河南布政司理问所案牍姜良中河南乡试第10名(252)。

上述“未入流官”应试中式见于记载者仅至成化时,弘治以后就不见此类记载,反映此类应试者的式微乃至绝迹。嘉靖初年始许未入流的岁贡教官应考乡试并有中式者,则已属另类情况,详见后文。

二、考生类别的增加

洪武十七年虽然规定科举考生分为上述三类,但随着学校特别是科举的发展,科举考生的类别也在不断增加,使考生来源在相当长时期内体现出增长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1.增广生和附学生

明代府州县学最初只有廪膳生员,也即全部享受国家免费伙食的生员,增广生员始设于洪武二十年,且“不拘额数”,并可与廪生一样“复其家”(253)。宣德三年,明廷开始对增广生员进行定额限制,规定“在京府学六十名,在外府学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即各学增广生员数与其廪生数相等,且强调“必选聪敏俊秀、能通文理者充数”(254)。自此,除顺天和应天府学在嘉靖二年、三年先后各增廪、增生员分别为八十名之外,在外府、州、县学廪、增生员数额至明末再未发生变化。

按洪武十七年规定,并非全部府、州、县学生员都能参加科举考试,只有其中的“学成者”才能获得应试资格,那增设于洪武二十年的增广生员是否有被认定为“学成者”的呢?从笔者所见史料判断,洪武时期增广生员尚未有被认定为“学成者”而获得应试资格者,证据有二:一是建文二年《会试录》、《登科录》皆未载有增广生中式者;二是《国朝河南举人名录》记载考生身份始于永乐元年,但该年和永乐三年两科河南乡试所录举人俱无增广生中式者。目前所见该书所载增广生员乡试中式的最早实例是,永乐六年杞县学增广生李让中河南乡试,该科河南乡试共取举人65人,其中仅有李让1人为增广生中式(255)。还记载永乐九年河南录取举人137人,其中增广生中式3人;永乐十二年录取举人153名,其中增广生中式14名;永乐十五年录取举人164名,其中增广生中式32名;永乐十八年录取举人195名,无增广生中式;永乐二十一年录取举人197名,其中增广生中式55名。另外,还有《永乐十二年福建乡试录》载福建该科录取举人129名,其中增广生中式11名;《永乐十八年浙江乡闱小录序》载浙江该科录取举人205名,其中增广生中式32名。根据史料间接推断,增广生最早乡试中式者是在永乐三年,如《永乐九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陈仪是以浙江丽水“县学增广生”中浙江乡试,但未载其乡试中式年份,据雍正《浙江通志》,可知其是“永乐三年”浙江中式(256)。又如,《永乐十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三甲进士王嗣先是泰和县学“增广生”身份中江西乡试,但同样未载其乡试中式年份,据《江西通志》,可知其是“永乐三年”江西中式(257)。以上说明,永乐三年以后,增广生获得应试资格并中乡试乃至会试、殿试已成常态,永乐六年,江西庐陵县学增广生萧时中江西乡试第2名,次年中会试第6名,九年中殿试一甲第一名(258),成为明代科举第一个连中乡、会、殿试的增广生状元。

府、州、县学有附学生始自正统十二年(1447年)(259),但当时尚无“附学生”的正式名称,天顺六年颁布的《提学敕谕》中仍称其为“存留待缺”,成化初年才有“附学生员”之称(260)。在学校教育较为发达直省的府、州、县学中,成、弘后此类生员的数量一般都要超过廪、增生员的数量,甚至超过数倍而不止,如弘治时江西提学副使邵宝就指出“承平以来,学徒日益,廪、增常员之外,附学为名者多至倍蓰”(261)。但附学生员与增广生员一样并非一出现就获得了应试科举的资格,目前所见各直省《乡试录》最早记载“附学生”乡试中式的是《弘治五年顺天府乡试录》,顺天府该科乡试共有10名附学生中式,而目前所见《登科录》最早记载附学生中进士的则是《弘治六年进士登科录》,该科三甲第43名进士就是弘治五年中顺天乡试第103名举人的“顺天府附学生庞璁”。《登科录》所载第2名以“附学生”身份中进士者是弘治九年三甲第155名顾璘,其于弘治八年中应天乡试第14名。第3名以“附学生”身份中进士者是弘治十二年二甲第85名倪议,其以“顺天府学附学生”身份中顺天乡试第38名。弘治十五年以“附学生”身份中进士者增加为7名,分别是探花李廷相,二甲第16名徐天泽和三甲第163名李深,皆以“顺天府学附学生”身份中顺天乡试。还有三甲第38名徐问、第61名朱

、第114名俞泰、第154名周用分别以“县学附学生”身份中应天乡试(262)。弘治十八年进士以“附学生”身份中式者仅有3人,其中1名顺天中式,2名应天中式(263)。也就是说弘治间,以“附学生”身份中进士者仅有上述13人,且皆为京闱中式。各省附学生中乡试见于记载最早的是弘治十四年乡试,如河南和云贵该科乡试就分别各有2名附学生中式(264)。而浙江附学生中式则始于弘治十七年(265)。还需说明的是,在廪、增、附生员中,附学生虽是出现和获得应试资格最晚的,但在学校教育和科举较为发达的直省,附学生在乡试录取中所占比重则上升很快。如应天自正德二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0科乡试中,附学生中式(601人)则超过增广生(375人),成为仅次于廪生(1261人)的第二大乡试中式来源。浙江自正德五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12科乡试中,附学生中式333人,增广生中式211人,廪生中式512人,附学生也成为仅次于廪生的第二大乡试中式来源。福建在正德五年乡试尚无附学生中式,正德八年始有附学生中式,当年就中式22人,占该科举人总数的24.44%,甚至解元也由附学生摘取(266);正德十一年为23人,超出增广生中式9人,占总数的25.56%;在嘉靖七年、十三年、二十五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乡试中成为中式最多的考生来源,其中5科甚至超过了廪生和增广生的总和(267)。说明福建附学生的数量和质量都超越了廪生和增广生。

2.军生

军生,有时又称“武生”,是指在都司卫所儒学以及府、州、县学肄业的军队子弟。应该说,在洪武、建文时期,就应有此类考生应试科举并中式,因此时不仅很多府、州、县学都有军生肄业,而且军队中设立的都司卫所儒学就是专门招收和培养军生的,而按规定,他们都可以参加当地的科举考试,只是目前尚未发现这个时期军生中式的实例。永乐以后,文献中记载的此类例子开始出现并迅速增多。如宣德五年,巡按御史梁轸就在上奏中明确指出陕西宁夏等卫儒学“永乐间,旗军亦遣子入学,一如府州县讲读经书,应举亦尝得人”(268)。现存科举文献最早直接记载“军生”考中科举的例子,是正统三年“归德州学军生孟瑛”中河南举人,次年又连中会试、应殿试而成进士(269)。此外,正统四年进士王竑、刘晟也分别是以“河州卫学军生”、“昌平县学军生”中陕西、顺天举人(270)。张谏则以“贵州赤水卫军生”中宣德十年云南乡试第二名,继而中正统四年进士,成为明代贵州考出的首位进士(271)。此后,科举文献记载此类考生中式就十分常见,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载“归德州学军生杨慜、周中”中正统六年举人,“陈州学军生刘鉴”中正统九年举人,“河南府学军生毕亨”、“睢州学军生傅原”、“陕州学军生熊瓒”、“归德州学军生安钊”中正统十二年举人,“归德州学军生潘礼”、“信阳学军生高琼”、“南阳县学军生王鎕”、“河南府学军生俞信”中景泰元年举人,“信阳学军生董亮”、“邓州学军生李义方”、“南阳府学军生黄纲”、“河南府学军生贾让”、“颍州学军生郭升”、“河内县学军生李翀”中景泰四年举人(272)。又如,《正统七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宋儒、黄裳分别以“陕西宁夏前卫军生”和“广东韶州千户所军生”中陕西和广东乡试,又载该科三甲进士秦颙、黄钟分别以“贵州宣慰使司学军生”、“云南曲靖军民府学军生”中云南乡试,尹礼、程信分别以“涿州学军生”、“北直河间县学军生”中顺天乡试,黄鉴以“长洲县学军生”中应天乡试,刘玘、倪让分别以“绥德州学军生”和“庆阳府学军生”中陕西乡试(273)。总体看来,明代军生入试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军生入试数量少而地理分布又极不平衡,如有《乡试录》记载的,顺天自成化十年至万历元年27科乡试共有军生106名中式,其中35名属辽东军生;应天府自景泰元年至万历七年25科乡试共有34名军生中式;河南自弘治八年至万历七年23科乡试共有25名军生中式;山东自天顺六年至万历十年19科乡试共有39名军生中式,且其中36名属于天顺六年至嘉靖七年在山东应试的10科辽东军生;山西自天顺六年至万历十年20科乡试,仅有2名军生中式;陕西自成化七年至万历十年16科乡试,共有37名军生中式;浙江自永乐十八年至万历十年20科乡试,仅有2名军生中式;广东自成化四年至万历十年23科乡试,只有4名军生中式;福建自永乐十二年至万历十年18科乡试,只有10名军生中式;四川自成化元年至万历十年9科乡试,只有1名军生中式;湖广自成化七年至万历十年15科乡试,只有7名军生中式;贵州在弘治十四年,正德二年,嘉靖元年、四年、十年、十三年6科云贵乡试中有53名军生中式(274),在嘉靖十六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三十四年、四十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十年9科贵州乡试中有85名军生中式(275),两者相加,有138名军生中式;云南在弘治十四年,正德二年,嘉靖元年、四年、十年、十三年6科云贵乡试中有4名军生中式(276),在嘉靖十六年、二十五年、四十三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7科云南乡试中无军生中式;江西自天顺三年至万历七年22科乡试、广西自弘治五年至万历十年13科乡试,竟皆没有军生中式。以上统计15直、省共272科乡试、409名军生中式(277),每科平均仅1.5名军生中式,可见其数量之少。其中,北直、辽东、陕西、贵州军生合计为317名,占统计军生总数的77.51%,可见自辽东经北直至西北一线和贵州省是当时军生入试最为集中的地区,这与辽东至西北一线处于明朝“九边”、都司卫所尤其是都司卫所学校设置最为集中和贵州在西南地区设置卫学最多的情况是相吻合的。

二是从时间上看,军生入试并中式主要集中于明中期,隆庆以后则趋于衰落。如15直、省自隆庆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为66科,军生中式者为59人,每科平均0.89人,比此前每科平均人数降低0.93人(278)。北方军生中式最多的顺天府乡试,自成化十年至隆庆四年23科军生中式100人,平均每科4.35人。而自万历元年至十年4科,军生中式6人,平均每科仅为1.5人,可见也是大幅度下降的。再以辽东军生为例,天顺六年至嘉靖七年10科在山东应试中式的辽东军生共36人,平均每科中式3.6人;而自嘉靖十三年至万历十年14科在顺天应试中式的辽东军生也为36人,但平均每科仅为2.57人,同样也是下降的。

三是军生入试和中式者主要来源于都司卫所儒学,而府州县学军生则处于次要地位。据对军生中式最多的北直、辽东和陕西军生结构的统计,北直中式军生共为106名,其中101名皆为都司卫所学军生,4名为州县学武生,还有1名为辽东永宁监学学生。永宁监(今大连瓦房店市永宁镇)奏建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279),虽是辽东苑马寺下属的养马机构,但因养马者都是“恩军”(280),在监学肄业者也都是“武生”,即“恩军”的子弟,所以该学仍属军队学校。天顺六年至嘉靖七年在山东中式的36名辽东军生也都是清一色辽东都司卫学军生。而陕西中式军生共37名,其中30人是卫所学军生,而府州县学军生仅7人。

3.吏员、承差、知印、书算

吏员是对各级官府具体办事人员的统称,又称“吏典”,具体有“掾史、令史、书吏、司吏、典吏”和“提控、都吏、人吏、胥吏、狱典、攒典”等(281)。“凡佥充吏役,于农民身家无过年三十以下能书者选用,但曾经各衙门主写文案攒造文册及充隶兵与市民并不许滥充”(282)。承差是在各级官府主要承担各种差派职役的人员。“在外承差有缺,于能干人员内取用”(283)。知印是在各级官府主要承担保管出纳印信职役的人员。“五府、六部知印有缺,具奏于识字人材内取用”(284)。后改为“在外知印系农民佥充”,“在京知印系役满承差请旨做”(285)。书算则是只在户、兵二部设置的承担书写计算事务的人员。“凡户、兵二部书算有缺,移文到(吏)部,类行直隶常、镇二府所属殷实户内拣选起送,赴部考中,转送该部着役”(286)。吏员、承差、知印、书算都不是官,他们要升为官,需经过一系列的任满和办事考核称职以及考试中式才有可能。如吏员就须“两考役满,赴部办事数年,才拨京考,京考满日考中才得冠带”(287);书算须“九年考满,中一等者依资格出身,二等者杂职出身,三等者冠带闲住”(288)。从前文已知,洪武四年,明太祖以“吏胥心术已坏”为由,不许其应试科举(289);且在二十三年八月,再次重申了这一规定(290)。但二十六年初,“国子监生魏昭以罪罚为吏,上言愿改过自新,入试秋闱,许之”(291)。魏昭虽非标准的吏员出身,但毕竟是“以罪罚为吏”,此时,其以“罚为吏”的身份奏准“入试秋闱”,实际上意味着严禁吏员入试的规定开始发生松动。

建文元年(1399年)八月,江宁县富户充礼部架阁库吏王亨中浙江乡试(292)。这是目前所见明代吏员科举中式的最早记载,说明至迟到此时严禁吏员应试的规定已被打破。此后,以吏员、承差等中式者就渐多起来。如永乐十二年,浙江“乌程吏”杨显中式(293);福建“都司吏”陈豫和“按察司吏”黄和、张宗中式,张宗又连中次年进士(294);河南“布政司吏”张顼中式(295);江西丰城县人徐孔奇以“中都留守左卫吏”中举,次年中进士(296);永乐十八年,福建林玉、戴均皆“以吏”中式(297);永乐二十一年,河南“布政司通吏”卫峄中式(298);宣德十年,江西吉水县人刘静以“吏”中顺天乡试,次年中进士(299);正统三年,福建闽县李叔义、郑傅和长乐县林孟清、潘琼皆“以吏”中“顺天乡试”,江西丰城县人李郁以“承差”、浙江乐清人南昱以“刑部吏”同中顺天乡试,次年郁中进士,七年昱中进士(300);正统九年,御史计澄等奏请不许各衙门吏典、承差人等入试,遭到英宗拒绝,敕令求贤之路,不许阻塞,“吏典、承差人等礼部严切考察,果通经无过犯俱容入试,仍移文原籍勘实,如有虚诈,论罪不宥”(301)。由此,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吏典、承差人等”入试科举的程序。景泰元年,福建闽县李熙以“承差”中顺天乡试(302);景泰四年,浙江黄岩县人李璲以“都司吏”中浙江乡试,天顺元年中进士(303);天顺三年,浙江慈谿人魏法以“吏部吏”中顺天解元,是为明代首位以“吏”中解元者(304);天顺六年,浙江鄞县人郑宏又以“吏”中顺天解元,并于成化五年成进士,成为明代唯一以吏中解元又中进士者(305)。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自天顺三年(1459年)至嘉靖十三年(1534年),明朝以吏、承差、知印和书算中举者共有20余人(306),其中,除以上所说郑宏外,还有桂廷珪、黄韶、王璠分别考中成化二年、五年、二十年进士(307)。嘉靖中叶后,此类考生应试并中式者就十分罕见了。

4.国子生在乡应试

国子生,或称监生,按制只应参加两京乡试,但随着监生仕途的日益淹滞,有少量监生由于受不了在监肄业时间的不断延长或因疾病等问题而请假回乡依亲读书,其中也有个别在乡参加乡试的。如永乐三年河南乡试第15名举人程礼、第37名举人张骏、第41名举人范宣就都是以“监生”身份在乡中式的(308)。但应明确的这在当时只是特例,而不是制度的产物。宣德十年开始,明廷为节省财政开支,而有计划地放回监生依亲读书。如英宗一即位,礼部尚书胡濙等就奏准“南、北两监监生入监年浅者,放回依亲读书”(309);正统十四年九月,也即土木之变英宗被俘的次月,明廷为节省京粮,又把“正统十三年、十四年送监”的国子生全部“放回原籍依亲读书”(310),致“令两京之弦诵无闻,六馆之师儒闲坐”(311)。尽管不久又召回监生肄业,但为省京储,一直到明末,监生在监规模始终被控制在“两千余人”之下,以能“保证监生拨历和短时差用的正常供应”为原则(312),而其余监生放回依亲则成常态。这样就自然产生了放回监生能否就近参加本省、直乡试的问题。天顺八年三月,明廷诏许“放回四十以上监生有志科举者”在通过本处提学官科考后可参加“本处乡试”(313)。不久明廷又放开年龄限制,只要按制被放回乡的监生皆可在通过科考后参加当地乡试。如直隶长洲县人吴宽“少为府学生,累诎场屋,贡入太学,绝意取进,提学御史陈选惜其才,敦劝就乡试”,遂中应天乡试第3名,成化八年中状元,时年38岁(314)。弘治五年(1492年),明廷又允许“吏部听选监生给假在家者”通过本处科考后参加乡试(315)。嘉靖十四年,南京国子监祭酒费寀奏准“诸生历满还乡,凡遇乡试,皆令所在巡按御史收考入试”(316)。即历事监生期满后还乡入试,须通过“所在巡按御史”的收考,这对提学官的科考权无疑造成侵夺。故至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明廷又改为“历满岁贡、援例监生有志进取者,许赴原籍提学官处,同生儒考选应试”(317)。也就是说,各类还乡的历事期满监生都必须通过本籍提学官的考选方能参加本地乡试。隆庆元年再次重申“回籍监生有志进取者,听令于本省科举,提学官一体考送”;而且为保障回乡监生应试取中的公平权益,还强调各地乡试“如拆卷填榜,监生已经取中者,不许避嫌弃置”(318)。

从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笔者统计成化元年后十三省有举人中式身份记载的乡试共220科,其中十三省皆有回乡监生考中乡试的实例。说明该制在各省都得以实行,监生回乡应试并中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这220科中有监生中式的科次仅为77科,不足统计科数的1/3,监生中式者总计仅有153名,以统计科数而论,每科平均仅为0.7人,也即科均不足1人,可见还是相当稀少的。在十三省中,监生科均中式最多的省份是山西,自成化二十二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为20科,其中13科共有31名监生中式(319),20科科均监生中式1.55名,嘉靖十六年中式人数最多,达11名(320)。其次是陕西,自成化七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为16科,其中7科共有23名监生中式(321),16科科均监生中式1.44名,万历十年中式人数最多,达9名(322)。其三是四川,自成化元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0科,其中9科共12名监生中式,10科科均监生中式1.2名,万历元年中式人数最多,达4名(323)。其四是河南,自成化元年至万历四年,有举人中式身份记载的乡试共37科,其中有20科共43名监生中式,37科科均监生中式1.16名,万历元年中式人数最多,达8人(324)。其五是云南,自弘治十四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0科,其中有5科共10名监生中式,10科科均监生中式1名,其中嘉靖十六年人数最多,达4名(325)。监生科均中式最少的省份是福建,自弘治八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5科,其中仅万历十年1科有1名监生中式,15科科均监生中式不足0.07名(326)。其次是江西,自成化十年至万历七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21科,其中,只有嘉靖七年、十九年各有1名监生中式,21科科均监生中式不足0.1名(327)。再次是浙江,自成化七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8科,仅成化二十二年1科有3名监生中式,18科科均监生中式不足0.17人(328)。其四是广东,自成化四年至万历十年,其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23科,其中仅成化十年、成化二十二年、弘治二年、正德二年、嘉靖十六年、嘉靖二十五年、万历十年共7科各有1名监生中式,23科科均监生中式仅0.3人(329)。其五是湖广,其自成化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5科,只有成化七年、弘治五年、嘉靖七年各1名和嘉靖二十二年3名监生中式,15科科均监生中式仅0.4名(330)。

由上统计结果,可知监生科均中式最少省份排序的前五名毫无例外都属于会试中的“南卷地区”,也即科举实力最强的省份,意味着科举竞争的激烈程度是最高的;又由于明中后期监生除举人监生外,大部分都是通过捐纳入监的“例监生”,总体而言,科举竞争力较弱,因此,他们回乡参加竞争激烈的本省乡试,中式的可能性反低于竞争程度属于中等的顺天乡试,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更愿意等待回监的机会参加顺天乡试。而监生科均中式最多省份排序的前五名分别是山西、陕西、四川、河南、云南,又无一例外属于“北卷和中卷地区”,也就是科举实力属于中等和末等的省份,乡试竞争的激烈程度自然也在中等或中等以下,故总体而言,回乡监生参加这些省份的乡试,其中式的可能性不会小于参加顺天乡试,甚至可能大于顺天乡试,故这些省份科均监生中式的数量也就排在各省的前列。

5.教官

教官,又称“学官”,洪武二年(1369年)规定,天下府、州、县学分别设教授、学正、教谕各一员,作为一学之长和主讲教师,同时,又各设训导四员、三员和二员,作为专任教师。其中,只有教授属于“流内官”的最末一级——从九品,其余统统都是“未入流”。依照洪武十七年颁布的《科举成式》,“官之未入流而无钱粮等项黏带者”本应是科举考生的三大来源之一(331),但明太祖出于保证学官“专心教学”的需要,在《科举成式》中又同时规定学官不许参加科举考试(332)。因府、州、县学教官的标准人选是副榜举人,监生和荐举儒士则处于辅助地位;而举人和岁贡监生若出任行政官员,一般是“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333),品级一般在七品以上,而选任教官则是未入流。尽管明初有不少教官被提拔为行政甚至科道官,但在整个教官队伍中这终究是少数,通常情况下,教官升迁都是在教职系列内进行,即训导升教谕、教谕升学正、学正升教授,或学正、教授升任国子监教官,一般都是九年通考称职才能获得一次升迁机会,而对绝大部分教官来说,未及两次升迁已到致仕之年。而洪武十七年《科举成式》规定教官一任教职,就被限制在科举之外,使其失去了唯一由此可能改变命运的机会,故对教官来说,这确实是有失公平的。于是,越来越多的副榜举人就用拒绝就教的方式对教官秩级卑下且又“老于学官”的现状进行抗议(334),遂使教官缺员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为补充教职之不足,景泰初,明廷在督促举人就教的同时,试图更多地考选监生充教。当时,两京国子监共有监生一万余人,淹滞严重,但其中“愿就教职者”仅“四五百人”,也就是说,监生们宁可长期听选待职,也不愿立即充任教职。面对这一现实,明廷不得不接受礼科给事中陈谟的建议,降低选任标准,另辟教官来源,从景泰七年(1456年)开始,由吏部直接考选通过礼部复试的岁贡生员充教(335)。自此以后,岁贡在府、州、县学教官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以致到成化、弘治以后成为教官的主要来源(336)。与此同时,为吸引举人自愿充教,明廷又于天顺八年(1464年)开始有条件地允许举人教官参加会试,这又直接刺激了岁贡教官对参加乡试的乞望。弘治元年(1488年),礼科给事中王纶奏请“岁贡生之为训导者,三年后宜考选,许其乡试”,虽被礼部以岁贡教职“不宜与在学生徒一概奔走乡试”为由驳回(337),但岁贡教官对于参加乡试的盼望却与日俱增。如嘉靖初进士李开先云:“予尝对礼卿言之曰:'官生、天文生、医士、医生在册食粮者,下逮吏典、承差,各卫官舍、军余、阴阳人等俱许应试,举人作教者亦且会试,而由贡作教者独不可乡试乎?’”(338)嘉靖六年(1527年),明廷终于对此开禁,始许岁贡教官“就见任地方入试”。但条件有四:一是“授教职三年”,二是“教有成效”,三是由“提学官考试”其“文学优长者”,四是“每省毋过五人”(339)。万历《明会典》已无对教官应试人数的记载(340),由此可知,至迟到万历初年,明廷已取消了对各省岁贡教官应乡试人数的限制。

从该制的实行情况来看,嘉靖六年后由此途应试并中式者并不多见,顺天自嘉靖七年(1528年)至万历十年(1582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6科(341),其中,只有嘉靖十九年、二十二年、三十七年3科各有1名教官中式(342);应天自嘉靖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也共16科(343),其中仅嘉靖十三年、十九年、二十二年各有1名教官中式(344);山西自嘉靖十六年(1537年)至崇祯十二年(1639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4科(345),只有隆庆元年和崇祯十二年2科共3名教官中式(346);山东自嘉靖七年至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3科(347),仅嘉靖十九年、万历二十二年各有1名教官中式(348)。陕西自嘉靖十六年至崇祯十二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0科(349),其中仅嘉靖十六年、嘉靖二十八年2科共3名教官中式(350);河南自嘉靖七年至万历七年有举人中式身份记载的乡试共17科(351),其中,嘉靖七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共6科总计8名教官中式(352);浙江自嘉靖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0科,无教官中式(353);另《福建通志》载怀安县陈铎以“训导”中嘉靖十六年浙江乡试(354);福建自嘉靖七年至万历十年10科乡试无教官中式(355);江西自嘉靖七年至万历七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4科,皆无教官中式(356);另《福建通志》载兴化府学岁贡林万里以“余干训导”中嘉靖二十八年江西乡试(357);广东自嘉靖十三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5科,皆无教官中式(358);另《福建通志》载莆田县王鹏以“新会训导”中嘉靖十年广东乡试(359);湖广自嘉靖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9科(360),仅嘉靖七年有1名教官中式(361);嘉靖十年、十三年云贵2科乡试无教官中式(362);云南自嘉靖十六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7科,皆无教官中式(363);贵州自嘉靖十六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9科(364),其中仅嘉靖十六年有教官1人中式(365);广西自嘉靖十六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9科(366),其中只有嘉靖四十三年、隆庆四年各1名教官中式(367)。另,《广西通志》载永福县学教谕杨汝惠中嘉靖七年广西乡试(368),《福建通志》与《广西通志》载柳州儒学训导林文宾、义宁县学教谕戴元佐先后中嘉靖二十二年、隆庆元年广西乡试,《福建通志》载万历三十四年叶有声“以临桂教谕”中广西乡试(369);四川自嘉靖十六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8科(370),其中,只有嘉靖十九年、嘉靖二十二年2科共3名教官中式(371)。

总计以上统计15直、省乡试共186科,教官中式共38人,科均0.2人,可见教官中式十分稀少,福建、云南甚至无一教官中式者。嘉靖中太常寺少卿李开先也说到这一情况:“教官虽许应试,而取之者少,嘉靖十九年一人,二十二年一人,是后更无一人,在山东如此,两京他省计亦如此矣!”(372)在中式教官中,训导为29人,占总数的76.32%;教谕8人,占总数的21%;学正1人,仅占2.6%;以上比例与训导、教谕、学正各自在教官中所占比例大致是相符的。但需指出的是,教官考中人数虽少,但该途对于鼓舞岁贡教官勤学上进、提升文化素养还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6.办事官

何为“办事官”?笔者发现史籍中至少有三种记载,一是永乐初,“上欲闻民所疾苦,命吏部尚书蹇义等凡郡县官考满至京,选其识达治体知恤民者于六科办事,令各言所治郡县事”(373);二是文职官因犯罪而“充办事官”(374),如“永乐四年六月,北京刑部尚书黄福、左侍郎张思恭有罪,谪为办事官,命随成国公朱能等立功”(375);三是“吏之冠带未授职者”(376)。据洪武十七年所颁《科举成式》,“官之未入流而无钱粮等项黏带者”才允许应试科举,则以上所说前两种“办事官”显然不符合条件,只有第三种才符合标准。明代由此途入试并中式者并不多见,且一般是在顺天中式,如正统十三年(1448年)三甲进士浙江宁波府奉化县人舒庭谟就是以“礼部办事官”中顺天乡试第51名(377);成化十六年(1480年)顺天府乡试第90名李沐也是以“吏部办事官”中式(378)。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浙江宁波府慈谿县人桂廷圭在《登科录》中载其以“办事官”中顺天乡试第135名,可在《浙江通志》中又载其以“慈谿吏”中顺天乡试(379),不过,这恰从一个侧面证明参加乡试的“办事官”应是“吏之冠带未授职者”,而非是“流内官”。

7.岁贡生、恩贡生

“岁贡生”也就是始行于洪武十七年的府、州、县学按规定额数和条件向礼部所贡的生员。按规定,他们最初只能在通过由翰林院主持的“廷试”后入监肄业,景泰七年(1456年),又增加了一个选择,这就是在通过“廷试”后可直接选择充任府州县学教官。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贡赴至京的岁贡生始终不能直接在顺天参加乡试。目前所见岁贡生在顺天中式的最早实例是成化十六年(1480年)第4名南直歙县岁贡生韩谦和第122名应天府句容县岁贡生倪纲(380)。但在接下来的有“乡试录”记载的弘治五年、十一年、十四年、十七年和正德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以及嘉靖四年、七年等科乡试中就没有了岁贡生中式的记载,可见成化十六年只是偶一行之的特例而已,尚非制度规定。弘治五年(1492年)还明确奏准,“其在部未考岁贡……皆不许入试”(381)。嘉靖十年(1531年),浙江沈朝宣“以贡入京师,故事,贡生不与直隶秋比,朝宣诣登闻院上书,乞就京兆试,得报可,遂捷京闱,贡生得附试自朝宣始,是年嘉靖辛卯也”(382)。《嘉靖十年顺天乡试》也载第75名浙江仁和县人沈朝宣以“岁贡生”中式,且同科以“岁贡生”中式的还有第51名湖广沔阳州人邵凯、第66名福建镇海卫人涂勋、第91名山东东平州人赵萃夫、第112名内丘县人王宗周,共5人(383)。此后顺天“乡试录”就有了岁贡生中式的经常记载(384)。顺天自嘉靖十三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14科,其中12科有岁贡生中式,总计60人,14科平均每科中式4.3人。其地域分布为:浙江20人,福建14人,南直6人,江西5人,四川5人,北直4人,湖广3人,河南、山东、山西各1人。其中,浙江、福建、南直、江西4直省共45人,占总数的75%,反映了其科举实力的雄厚;而浙江、福建两省合计34人,占总数的56.67%,说明其岁贡生的科举竞争力又名列全国前茅。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四川巫山岁贡生杨濂还居然考中嘉靖三十四年顺天乡试第1名,另有12人还考中进士(385)。另外,也有个别岁贡生在本省中式,如陕西西安府盩厔县岁贡生赵忻就是中嘉靖十六年陕西乡试第32名(386)。

恩贡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把府州县学岁贡生员和选贡生员之外的所有“增贡”都视为恩贡;而后者仅把朝廷因有庆典或新帝登基而推恩增贡视为恩贡生(387)。这里的“恩贡生入试”应指后者,但其产生很晚,大致要到隆庆年间。目前所见第一个以“恩贡生”身份考上举人者是隆庆四年贵州乡试第2名张志皋(388)。另外,嘉靖间还有以“恩生”身份考中举人者,如嘉靖十六年山西乡试孟颜、嘉靖三十一年顺天第2名陈有年,皆以“恩生”中式。但恩生不同于“恩贡”,“恩生”是以皇帝“特恩”入国子监的监生,而“恩贡”则是皇帝推恩全国府州县学增贡的学生。明廷允许岁贡生、恩贡生乃至恩生及时参加顺天乡试或就近参加本省乡试,这对节省他们应付考试的时间是有积极意义的。

8.医士、医生

医士、医生是隶属于两京太医院专职为皇帝、皇族或奉敕为其他人提供医药服务的人员,“各专一科”,“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389)。但在官本位的明朝,其社会地位并不高,故其普遍的追求仍是科举题名入仕为官。目前所见以“医士”或“医生”身份中式者,有正统十三年三甲进士蒋敷,景泰五年三甲进士宁珍、王绩、蒋敌,天顺八年二甲进士潘琚,成化二年三甲进士陈琦、徐瓒,成化二十三年二甲进士仲棐、弘治三年二甲进士仲本,俱以“太医院医生”中顺天乡试后又中进士(390)。还有成化十年王琚、吴彻也是以“太医院医生”分别中顺天乡试第8名和第94名(391)。

弘治五年(1492年),明廷对医士、医生在京乡试进行限制,先是强调其必须“在册食粮执役者,方许在京应试”。接着礼部又奏准“命太医院精选年二十以下十五以上官生子弟送审本部,发本院分拨各馆习学,仍推素读儒书精医业者,不分有无官职或三人或二人教之,本院堂上官相兼提督,四季考其怠惰者责罚,仍定三年一考、五年三考,俱令本院堂上官一员择取医官二员率子弟赴礼部公同出题考试,果通医业,准充医士,否则发回本院听习一年再试,三试不中黜退宁家,其子弟止令专习医业,不许营求科举以贰其心”(392)。可至十年(1497年),又“令太医院各官医下子孙弟侄本院册内有名者,照旧乡试”(393)。此后,又有弘治十一年宁溥、十七年钱宏,嘉靖四年査懋昌和十三年辜鸣阳、吴希曾俱以“太医院医士”先后中顺天乡试(394)。弘治十一年、十四年南京太医院医生史良佐、陈沂先后中应天乡试,弘治十二年良佐中进士(395)。

9.翰林院秀才

明代“翰林院秀才”是由前代科举的“童子科”发展而来的,专用于选拔聪敏超长、能通经作诗赋的幼童。唐代童子科规定“凡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396)。宋则规定“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其命官免举无常格”。孝宗淳熙八年(1181年),“始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六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一道、诗一首,为上等,与推恩;诵书外能通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试不合格者与赐帛。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命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于国子监而中书覆试之,为永制焉”(397)。元代于“成宗大德三年(1299年),始举童子科”。如松江袁遵道“性颖悟,至大间,以神童荐,初为国学四门馆正字”(398)。明承唐、宋、元之制,规定“凡各处举到幼童奉旨送院读书习字者,月给食米,内阁稽考课业,俟有成效,奏请擢用;其愿科举出身者听”(399)。凡属此类的幼童,一般被称作“翰林院秀才”(400),并成为科举考生的来源之一。目前所见明代以此类身份中科举者,有京卫籍茶陵人李东阳,天顺六年中顺天乡试,天顺八年18岁成进士,官至内阁首辅(401);河间府沈阳中屯卫籍、休宁人程敏政,成化元年以“翰林院秀才”中顺天乡试第2名,明年中榜眼(402);湖广巴陵籍、云南安宁州人杨一清“幼颖异,日诵数千言,举神童,大宗伯姚夔、少宗伯邹榦胥器之,疏补翰林秀才”,成化四年十四岁中顺天乡试,成化八年登进士(403);四川眉州人欧钲于成化间以“翰林院秀才”中顺天乡试第43名,成化二十三年中二甲进士(404);江西崇仁军籍洪钟“幼有异质,称神童,甫七岁,随父之京;有以其所著书进宪庙,召见,嘉叹,命读中秘书”,弘治二年,中顺天乡试第6名,明年成进士(405);宁波人沈应奇“七岁能大字,以神童荐,宪宗召试,命书皇帝字,应奇俯伏奏曰'书皇帝字,乞赐一几’,上奇之,字复,称旨。命授中书舍人,时内阁万安奏当令读书,不宜使有官。遂改送顺天府学”,中正德十四年顺天乡试(406);京卫籍、浙江崇德人张文宪“七岁工八法,孝宗召试'乾坤’二大字,称旨,令读书翰林院”,正德十四年中顺天乡试第42名,嘉靖二年成进士(407);京卫籍、南直无锡县人夏子开以“翰林院生员”中顺天乡试第51名,登嘉靖二十年进士(408);顺天府大兴县籍、浙江秀水县人华淳“八岁能书大字,命送翰林院习字,为翰林院秀才”,中弘治十七年顺天乡试,正德九年成进士(409)。

前代童子科中式大多即授官职,而明代则改为入翰林院或国子监或京府学肄业后,或通过科举出身,或学“有成效,奏请擢用”。应该说比前代对待智力超长幼童的政策更趋理性。

10.试中书舍人

明代在中书科、直文华殿东房、直武英殿西房以及内阁诰敕房、制敕房等机构俱设中书舍人,秩皆从七品(410)。按照洪武十七年流内官不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规定,试中书舍人原本是没有参试资格的。成化四年(1468年),明廷确定了不同出身的中书舍人的升进之格:“其进士、举人出身者,升员外郎;监生升主事;其他光禄寺署正、大理寺寺副。”(411)显然,这对非科举学校出身的中书舍人是不利的。正是在此背景下,先“以荫录为国子生”,后“又以东宫恩授中书舍人”的吕

于成化七年上疏“乞应顺天府乡试”;因吕
是天顺阁臣吕原之子,而原又是宪宗为太子时的“侍班官”,属东宫近臣,故面对吕
的乞请,宪宗竟破例“从之”。对此,刑科给事中芮畿随即上言提出不同意见:

国朝设科取士,凡有职人员入流品者,不得入试。近者,中书舍人吕

乞应顺天府乡试,有旨允之,不为例。然中书舍人七品系近侍官,非进士、监生不授,
以故父翰林学士吕原之荫叨授此官,而反欲屈身就试,下泯先泽,上负国恩,苟图今日科举之荣,预为他日升迁之地,而礼部尚书邹干朦胧奏请,俱宜究治。

但皇命既出,岂能轻易收回,宪宗遂曰:“朕念

儒臣之子,有志科目,特允所请,不为例。”(412)然而,尽管宪宗在此强调允
应试“不为例”,但此后实际上还是被援以为例,“其后以荫授舍人者俱得应举矣”(413)!故史载“中书舍人之得应试也,实自
始”(414)。“荫授中书舍人”一般分为“试中书舍人”和“实授中书舍人”两个阶段,吕
开启的实际是以“试中书舍人”入试之例。
应当年顺天乡试并中式,但并未进而考中进士。在
之后,以“试中书舍人”入试并中式者,有浙江宁波府鄞县人屠
中正德二年浙江乡试第55名,有翟汝俭、陆炜分别中嘉靖二十二年顺天乡试第28名和第100名,福建镇海卫铜山千户所唐文灿中嘉靖二十八年福建乡试第37名(415)。其中,
、炜、文灿还分别考中正德六年二甲、嘉靖二十三年二甲、隆庆二年三甲进士(416)。

天启五年(1625年)十月,明廷又诏令“凡恩荫尚宝、中书未任者,准照试中书例科举,从本州县起文,赴两京吏部考试入场”(417)。

11.总旗、小旗

总旗、小旗都是在百户所设置的士兵头领,按规定,“百户领总旗二,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总旗率小旗,小旗“率其卒伍以听令”(418)。明代最低一级军官是百户,秩正六品,不得参加文科举。总旗、小旗虽是士兵头领,但并不是军官,可以参加文科举。目前笔者所见以此身份考中科举者主要集中在正统至正德间:有燕山前卫小旗汪甫中顺天乡试,后又中正统十三年三甲进士(419);有锦衣卫小旗李旻中成化十年顺天乡试,后又中次年三甲进士(420);有富峪卫总旗张纶中成化二十年三甲进士(421);有锦衣卫总旗陈浩中弘治五年顺天乡试第47名;有骁骑右卫总旗柴虞中弘治十七年顺天乡试第89名;有武功中卫总旗宋鉴、锦衣卫总旗杜宗分别中正德二年顺天府第13名、第55名(422)。

12.卫军、军余、旗余、舍人、舍余、校尉、校余、军匠与卫匠余

“卫军”即指卫所军士,也就是军队士兵;“军余”即指军士子弟(423);“旗余”即指卫所总、小旗的子弟;“舍人”即指卫所军官具有“应袭”资格的子弟;“舍余”即指军官不具有袭职资格的子弟;“校尉”即指锦衣卫随驾军士;“校余”即指锦衣卫随驾军士的子弟(424);“军匠”即指军队中的工匠;“卫匠余”即指卫所工匠的子弟。其共同特点是皆属未入学肄业,即“自学成才”的军队普通士兵、工匠和军队子弟。卫军或军余应试科举并中式,早在洪武时期就有其例,如《明宣宗实录》载曰:

宣德四年夏四月己卯,浙江上虞县人李志道充楚雄卫军死而无继,正有孙宗侃已赴乡试中式,而卫尤追补军役不已,有司为之达于兵部。尚书张本请依洪武中石坚事例,开其军伍,俾读书会试以自效。上从之,曰:“祖宗立法如此,正以作士气、成贤才,朕遵承旧制,又何急于一卒之用乎。”(425)

由此段史料可知,“洪武中”就已有卫军或军余石坚考中乡试。引文中“军伍”应为“军籍”之意,“开其军伍”也就是“除其军籍”的意思。在此,笔者之所以认为石坚是以“卫军或军余”考中乡试,是因明朝自始至终都允许府、州、县所属的军籍人户(简称“军户”)参加科举考试,所以,如果石坚是以此种军籍考中科举,明廷也就没有必要“开其军伍”即除其军籍,只有当其作为卫军或军余参加科举考试而影响了其服军役的情况下,才有必要为保证其“读书会试以自效”而除其军籍。

宣德以后,随着明朝军队布局任务的基本完成,尤其是战事的显著减少,卫所军士、军余、舍人、舍余、旗余、校尉、校余、军匠与卫匠余等军队所属人等的生活也趋于安定,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用于读书应试。同时,明廷又明确规定“凡该继军丁告愿科举者,兵部奏送本院出题考试,批定中否,送本部施行”(426)。于是,正统以后该类考生应试并金榜题名者也就渐多起来。目前所见该类考生中进士最早的是“四川叙南卫军士”李宽和“富峪卫军余”刘泰,他们分别中四川和顺天乡试,又同中正统十三年三甲进士(427)。此后,据景泰二年、景泰五年、天顺元年、天顺四年、天顺八年、成化二年、成化五年共7科进士“登科录”和《成化八年会试录》,可知景泰二年刘宣、景泰五年萧惟昌、天顺八年汪洋又先后以“卫军”中进士;景泰二年张海、景泰五年王钦,天顺元年谢芳、张祥,天顺八年张玘、李琮,成化五年叶祚、成化八年张瑾皆以“军余”中进士;天顺元年石后、天顺八年吕升先后以“舍人”中进士;8科共13人,科均1.6人,皆为中顺天乡试后又考中进士,其中刘宣还是景泰元年顺天解元,《玉堂丛语》载其勤奋读书和中式经历曰:

景泰间,吉安刘公宣代戍于京师龙骧卫,为卫使畜马,昼夜读书厩中,使初不知也。公偶与塾师论《春秋》,师惊异之,以语使,使乃优遇之。未几,发解及第,由翰林编修仕至工部尚书。取解时,刘文恭公铉主试,讶其文,谓必山林老儒之作,及启封,乃公也,人始识公,而文恭知人之名益著。(428)

《殿阁词林记》也载其事曰:

景泰庚午,侍讲学士刘铉主考顺天府,及揭晓第一人刘宣乃卢龙军士也,同事者欲更之,铉争曰“朝廷立贤无方!”不可乃止,时论韪铉。(429)

再统计自成化十年(1474年)至正德五年(1510年)共9科顺天乡试该类考生的中式情况,并列表显示相关信息如下:

成化十年至正德五年9科顺天乡试取中军士、军余、旗余、舍人、舍余、校尉、校余等统计表

续表

续表

由上表所示资料可知,顺天9科乡试共录取该类考生95人,平均每科达10.56人。其中卫军11人、军余52人、旗余3人、舍人5人、舍余7人、校尉3人、校余6人、军匠3人、卫匠余5人,可见,军余、卫军、舍余、校余等军队子弟成为该类考生的主体。从分属衙门看,出身锦衣卫者37人,占总数的38.95%。还值得一提的是,在以上95名举人中居然考出了46名进士(430),考中率为48.42%,比明代举人考进士的平均中式率高出24.42个百分点,接近明代解元考进士的平均中式率(431)。弘治五年顺天乡试录取该类考生共8名,居然全部考中进士。以上事例都说明该类考生具有较强的科举竞争力。嘉靖初翰林编修黄佐也指出:“按景泰元年卢龙军士刘宣、弘治五年府军前卫军士姚学礼,皆发解第一,然则军士中不可谓无人,要在甄鉴之尔。”(432)

从地域上看,明代该类考生中式主要集中在顺天乡试,其主要原因应是北直本地文化发展在明中期以前尚相对落后,但其解额数在宣德后却与应天并列第一,顺天及其周围地区自迁都后成为全国卫所最为集中之地,其军士、军余等军事移民又大多来自南方文化发达或较为发达地区,故其在当时的顺天乡试中也就表现出了相当优势,如在弘治五年(1492年)顺天乡试录取的8名该类考生中,仅有1位出自顺天府大兴县,其他7名分别来自南直隶吴县、福建建安县、江西新淦县、浙江仁和县、湖广长沙县、四川巴县和山东濮州。在考中弘治十五年进士的8名该类考生中,仅叚豸、田中2人分别出自山西泽州和北直隶新城县,其他6人皆出自科举发达地区:滕霄来自福建建安县,朱衮来自浙江上虞县,徐儯来自江西新淦县,徐麟来自浙江龙游县,廖俊来自江西新淦县,贺洪来自浙江慈谿县。至于上表信息之所以统计到正德五年为止,唯一的原因就是此后有“乡试录”记载的顺天乡试已无此类考生中式的记载(433)。由此可见成化、弘治和正德初年是该类考生应试和中式的高峰期。另外,福建在自永乐十二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18科乡试中,也只有景泰四年取中福州右卫左所军士余亮,弘治八年取中兴化卫军余余经,弘治十一年取中兴化卫军余崔耀以及泉州卫舍余郑良佐、武尚文共5名而已(434);广东在自成化四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3科乡试中,也只是在成化七年取中广州右卫军余崔广、成化十年取中广州左卫舍人王文昭、正德二年取中广州左卫军士邹府共3名而已(435);应天府自景泰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31科乡试中,仅有成化十年取中1名军余,弘治十四年取中2名舍余而已(436);有“乡试录”记载的浙江乡试只有成化十六年取中宁波卫军余周尚文1名,河南仅弘治十七年取中1名卫军,其他省份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则未见该类考生中式的记载。由此可知,成化、弘治及正德初年不仅是顺天该类考生应试和中式的高峰期,而且也是其他直省乡试有该类考生记载的应试和中式的高峰期。

至于正德初年之后此类考生为何趋于绝迹,是明廷有了禁止其应试的规定,还是此类考生因适应不了日趋激烈的科举竞争而自行消失,这还有待新史料的发现,方能做出回答。

13.京卫武学生

正统间,两京并设京卫武学,以专教年幼武官和武官应袭子弟,但当时并未对京卫武学生应试科举做出规定。景泰三年(1452年),北京武学因“武生多袭代及调取征操,所余仅十余人”而被革,天顺八年(1464年)十一月重设,自此两京并设武学的体制至明末再未发生变化。成化元年(1465年)四月,明廷颁布两京武学学规,明确规定了“都督以下子弟中间文学优长有志科举者,听于京闱乡试”(437)。即允许两京武学生可分别参加顺天或应天乡试。正德十年(1515年)又重申了这一规定;嘉靖七年(1528年)复题准,“两京武学,凡遇科举之年,有愿入试者,听兵部考送顺天、应天府应试”(438)。即两京武学生的“科考”是由兵部主持的。目前所见最早以“京卫武学生”中京闱又中进士者为成化十一年三甲进士张鼎,但该科《进士登科录》仅载其中顺天乡试第22名,而未载其中举的年科;据《成化十年顺天府乡试录》,可知该年顺天乡试取中举人中未有张鼎,由此可以推断,张鼎中顺天乡试应为成化元年、四年或七年三科中的某一科。目前所存最早记载取中京卫武学生的《乡试录》是《成化十年顺天府乡试录》,以下谨把由此开始到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顺天乡试录取北京京卫武学考生的状况统计如下:

京卫武学生中顺天乡试统计

自成化十年(1474年)到万历十年(1582年)顺天共举行乡试38科,目前有《乡试录》记载的为27科(439),占总数的71%,故以这27科为统计对象,应能基本反映同期北京京卫武学考生参加顺天乡试的中式情况。上表所示科次都是有京卫武学考生中式的科次,共11科,不足统计科次的41%。11科共录取35人,科均3.2人,而在统计科次中平均仅为1.26人,可见京卫武学虽是明代两京乡试考生的来源之一,但在其中并不占重要地位。上表所示状况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应代表了明代京卫武学考生应试的最佳状况。从时间上说,自嘉靖二十五年至万历十年有11科《顺天府乡试录》未载京卫武学考生中式者,无疑说明此类考生应试在嘉靖中期以后就走向没落;而从空间上说,应天自成化元年至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乡试共29科,其中仅有7科载有京卫武学考生中式,总计仅8名(440)。

14.译字官

永乐五年(1407年)三月,朱棣“命礼部选国子生蒋礼等三十八人隶翰林院习译书,人月给米一石,遇开科令就试,仍译所作文字,合格准出身”(441)。此为翰林院选国子生为译字官习译番字并仍许参加科举之始。景泰七年(1456年)八月,阁臣陈循、王文等上奏又言及此制:“永乐年间,四夷馆译字官监生人等俱许入乡试、会试,其所作文字俱是番书,例不属考官定其去取,俱送翰林院考试,中者送回科场,第入正榜。此是旧制,永当遵守。”并弹劾当年顺天乡试违反了该制:其“送译字官刘淳、马珙二人三场文字到院,臣等委本院修撰陈鉴从公考得一人中式,一人不中,发回试场施行,及科场已毕,而二人皆不中……当究问”。结果,景帝申令考官应严格遵守旧制(442)。

目前所见最早以“译字官”身份中式者,是永乐年间七十多位在“翰林习四夷译书”者中进士(443),其中虽然大部分是以举人选充译字官,但也有小部分是以贡监身份选充译字官又中式京闱,如云南太和人杨荣即以贡监被选为译字官而中永乐九年(1411年)应天乡试,并连中十年进士(444);南直六合人郑猷也是以贡监被选为译字官而中永乐十二年应天乡试,并连中十三年进士(445)。另外,科举录文献中对此类考生也有记载,如《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载“锦衣卫军籍、直隶潜山县人”吴祯以“译字官”中顺天乡试第73名,再中景泰五年(1454年)二甲进士(446);《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载四川重庆府巴县人刘淳以“翰林院译字官”中顺天乡试第55名,再中天顺八年(1464年)三甲进士;《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载“直隶丹徒县人、武功中卫军籍”余瓒以“译字官”中顺天乡试第35名,再中成化二年三甲进士。

天顺中,明廷停罢在监生、举人中选充译字官的做法,而“令择俊民俾专其业”(447)。这一变化引起了原先仅适用于“译字官”的科举考试方法的变革。成化四年(1468年)阁臣彭时等奏言:“永乐年间,俱于监生、举人内选取译字。……近年,译字人员俱系民间子弟,仍前考试,事有未当,既开幸门以示,人孰不假此出身,其间固有文学宜在中列者,而人亦概视为侥幸,贤否混淆,亦复何益!”并对其提出以下改革建议:

今后子弟入馆俱令专习本业,如有志科举者,宜如科场例告试,不必仍写番字送内阁。如此,庶习译者不必习举而分其志,中举者不必兼译损其名,译书、科目两无所误。若系监生、举人选充者,仍如前例。

彭时所奏随即得宪宗“从之”(448)。自此以后,来自“民间子弟”的译字者,“俱令专习本业”,如若参加科举,则与其他考生一样,概由考官决定去取,不得援用永乐间所定应试之例。尽管最后还有一句“若系监生、举人选充者,仍如前例”,但因在天顺间已停止在监生、举人中选充译字官,此后也未见恢复,故该句仅是一个假设而已。此后,译字官应试者显著减少,顺天在成化十年到万历十年有《乡试录》记载的27科乡试中,仅弘治十七年乡试取中1名“译字官”(449),此外也只有南直隶长洲人孙承荣以“四译馆生”中顺天乡试而已(450)。

15.天文生、阴阳生

天文生、阴阳生都是在两京钦天监专门习学“天文、历数”以及“星相、占卜、相宅”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学生,且享有“天文生可免二丁、阴阳生免本身之役”的优待(451)。为保证其专心学习职业,“太祖著令,钦天监人员别习他业,不学天文、历数者,俱发海南充军”(452)。包含天文生、阴阳人在内的钦天监所属人员被严禁改习他业,自然也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天顺二年(1458年),这一政策发生了变化。掌钦天监事礼部右侍郎汤序奏言:“两京天文生、阴阳人及官生户下子弟能读习三场文字者,远离乡土不能回还,宜令就两京报名科举,有中式者依资格出身。其天文生、阴阳人仍于本监录用,户下子弟果有能习天文历数者听从本监保奏录用。”此请随即得英宗“从之”(453)。也即允许“两京天文生、阴阳人及官生户下子弟能读习三场文字者”分别参加两京乡试。很快,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钦天监天文生”马愈即考中顺天府乡试第66名,并中天顺八年进士(454)。此后,“历四十余年科不乏人”。但至弘治初年,“因给事中赵竑奏革诈冒,遂为此辈科举不由旧例”,而又停止天文生、阴阳生入试两京乡试。弘治十五年六月,尽管钦天监掌监寺事太常寺少卿吴昊奏乞“复其科举”,但礼部仍以“其事涉纷更,已之”(455)。嘉靖元年(1522年)三月,钦天监副韩昂再次奏乞令天文生如天顺间例应科举,不允(456)。迄于明末,此类考生的应试资格都未恢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许两京钦天监天文生、阴阳生在京乡试,并不等于说不许具有两京钦天监户籍者在京应试。事实上,在天顺之前,即有童轩中应天乡试,轩本为江西饶州府鄱阳县人,其父“在永乐初征为钦天监天文生,始居秦淮之西”,隶南京钦天监籍,“而公生焉。公少为应天府学生,举正统丁卯乡贡,登景泰辛未进士”(457)。在弘治以后,有何遵以“南京钦天监人”中正德八年应天乡试,九年成进士(458);又有直隶宿松县人方楷以“钦天监官籍”中正德九年进士(459)、董守绪以“钦天监籍”中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460)。

16.宗生

宗生也就是皇族宗室的考生。明廷允许宗室成员参加科举考试,是与其试图解决越来越严重的宗藩人口膨胀、财政难以供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其间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酝酿过程。早在弘治十五年(1502年),南京光禄寺卿杨俊就提出以下建议:“凡将军、中尉之子许充生员报名,于各伴读、教授处授以《五经》,教以文字,长史司提督考校,量给廪膳、校余,供养成材,于本处科贡、一体乡试,诚会试中进士者,除授宗支无碍府分长史等官;副榜者,除教授、审理等官;食粮应贡中者,除工正杂职等官。”但当时礼部却以“教授、审理以下官视奉国中尉品职既卑,俸禄亦薄,且非圣祖立法初意”为由,驳回了杨俊的建议(461)。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礼部奏准分别授予各王府奉国中尉之女及婿“宗女、宗婿”名号,如宗婿有志科举,“听提学官比照教官科举例考选进场”(462)。这虽然还不是允许宗室成员直接参加科举考试,但因“宗婿”是宗室姻亲,故可视为此后允许宗室子弟应试的前奏。

隆庆三年(1569年),礼部郎中戚元佐疏言:“方今宗藩日盛,禄粮不给……宗支入玉牒见存者二万八千四百九十二位,视国初不啻千倍,即尽今岁供之输犹不能给其半,况乎十年之后所增当复几乎,又将何以给之!”并提出如下建议:“各爵职如有生子数多不得尽封者,照旧请名,有志读书者与民间俊秀子弟一体入学应举,登名科甲者一如亲王事例,止外任官,其它力田通工等业从便生理可也。”隆庆帝随将此疏下发到礼部。然而,尚书高仪虽明知“元佐所奏凿凿可行”,但因“事体重大”,故“不敢擅议”,只是“请通行各王府将奏内事理虚心评议,务求允当条例以闻。容臣等再会廷臣熟议,上请宸断行”。帝“从之”。经过隆庆君臣的上下推诿,戚元佐的建议不了了之。

万历二年(1574年)三月,礼科给事中石应岳上言:“宗支日烦,禄米无措,郡王而上犹得厚给,将军中尉多不能自存,已封者若此,不得封者可知矣。臣请以不系赐名授爵者尽弛诸禁,听其士农工商从便为之,其有文学才能者一体应举入仕,准王亲事例不许任京官握兵权,此皆善推圣祖之意,曲体宗室之情也。不然公无以为给,私无以为养,饥寒切身,起为奸邪,然后从而禁之,所伤国体多矣!”虽“下礼部议”(463),但实无下文。

进入万历中期以后,随着藩宗人口生计危机的日趋严重,明廷不得不加快允许宗室成员应试科举的改革步伐:万历十八年(1590年)六月,礼部奏准议处宗藩事宜条例,其中规定“其名粮诸宗及无名粮庶宗愿入儒学者,与民间子弟一体考试”;并允许“宽其城禁,在学者给批考试”(464),也即允许宗室无爵子弟考试入学和出城参加科举考试。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十一月,礼部又奏准“奉国中尉内有不愿授封者,准停封禄,听入学应举,照出身资格授官,罢闲后不得重封。其淹滞不举愿归旧封者听”(465)。这是允许拥有宗室最低一级爵位的奉国中尉可“入学应举”之始,但前提条件是“停其封禄”。不过,也为其留有后路,即“其淹滞不举愿归旧封者,听”。次年,明廷在郑世子载堉的奏请下,对宗室成员入学应试颁布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五:其一,“宗室子弟自奉国中尉以下有不愿受封者,许同民俊考送泮学”。即“不愿受封”的奉国中尉以下宗族成员不仅可入宗学和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可同“民俊”一样经有司和提学官“考送”入府、州、县学肄业。其二,“宗生旧制虽有考验换授之文,第辅国中尉以上诚难更授。请如近议,不应举者照旧宗学作养,无得杂青衿就试督学”。即为维护爵位高于奉国中尉的“辅国中尉以上”宗藩贵族的体面,规定其只能在“宗学作养”,而不得杂于府州县学生员(“青衿”)接受提学官的考试。其三,宗藩子弟入府州县学者则一律服用生员衣冠(466)。其四,“奉国中尉等即以赐名应试,若无名禄者从便起名,不混同玉牒。中式榜录皆著国姓,下书宗室封爵”。其五,“铨除考课,向来宗生未闻中式,候临期奏请”(467)。“上俱命定为永制,自此朱邸诸侯,始以清流自奋矣”(468)。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神宗在向天下所颁“诞育元孙诏”中,为推进宗室应举早出人才,又强调“自今有王府省分宗学子弟入试与生员一体编号,但有中式即行登榜,不许引嫌遗弃。违者,监试官参处”(469)。次年八月,明廷又在推进宗室应举制度建设上迈出大步,“始令宗室将军、镇辅中尉俱得与生员一体应试”。也即从此以后,自郡王之子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玄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一直到其六世孙奉国中尉皆可参加科举考试,这个范围应该包含了宗室90%以上的男性人口。而此前“宗室开科,例止许奉国中尉以下入试,辅国以上爵尊,难于授职,不得与。至是,礼臣李廷机议言封爵、科目原属两途,彼既愿从科目,中式后自应照士子出身资格一体铨选,何拘原爵!遂得允行”。且规定宗室中式后的选官标准:“进士出身者二甲选知州,三甲选推官、知县;其以乡举出仕者,亦照常除授;俱不得选除京职。”(470)

尽管万历中期以后,宗室应试科举的制度不断走向完备,但自开禁一直到熹宗朱由校即位,历经三十一年,宗室成员居然无一中式者,也就是说,连个举人都未考上。这固然与经历了二百多年科举禁锢的宗室成员对科举考试完全没有准备和积累,影响了其在应试中的竞争力有一定关系,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宗生和民生在科举利益上的矛盾和对立”(471)。万历后期南京礼科给事中晏文辉所说:“惟是迩来士益众、文益盛,民生尚欲增数于额外,而宗生欲夺数于额内,则委实窒碍难行尔!”(472)为此,他提出了以下解决方案:

为今之议,合无予之以增额之名,寓鼓舞之术而不予之以增额之实,杜幸进之门。如江西应试诸生,大约四十余卷取中一卷,则宗生应试取中一卷亦应如之矣。其于合省额数外量增二、三名,而所增二、三名不必遂为定额,亦不另编字号。第令内帘于原额外,加取备中数卷,俟开榜时,数内查有宗生中式一名,则准增填一名;有二名,则准增填二名;如无,则仍旧额而止。如此,则在宗生即中式,于额内不夺民生之数。民生不亏其旧额,亦不忌宗生之中,是两便之道、大通之术!自江省而中州而天下,皆无不可行矣!不然,将军、中尉等辞其本禄而仅为一生员,不得换授官爵,庶人等苦读一经而亦仅止一生员,终无望于青紫,是以愚之之道待之也,岂所论于笃宗盟之谊哉!(473)

晏文辉所提上述建议,无论对宗生、民生,还是对朝廷,应该说是一个称得上“三全其美”的方案,但可惜并未得到明廷的当即采纳。天启元年(1621年)又是例行的乡试之年,于是,在即将举行乡试的前两个月,也即六月,云南道御史李日宣又上疏提出了如下建议:“请行江西、湖广、河南、陕西、四川等省将所在宗室科举每二十名以上者,加额中式一人。”(474)十天后,明廷即对李日宣的建议给予了肯定性答复:准宗生中式名数“加于额外”,并“不必拘定一人”(475)。至此,宗生中式的条件完全成熟了。当年,“山西中宗生二名、江西一名、河南一名、陕西一名”(476),目前能考见姓名者有山西汾阳朱慎

、江西新建朱统铈和陕西咸宁朱敬镣,其中朱慎
还考中天启二年进士。明代究竟有多少宗生考中举人呢?据张明富统计,至少应有40人,其中天启朝11人,崇祯朝29人,其地域分布分别为江西14人、陕西9人、山西5人、湖广5人、四川3人、河南2人、山东2人(477)。其中又有多少人考中进士呢?明末清初谈迁、朱彝尊都认为宗生在天启、崇祯两朝先后有13人考中进士,除以上所说朱慎
外,还有崇祯元年江西新建县朱统鉓;崇祯七年四川华阳县朱奉
,江西新建县朱统铚;崇祯十年江西新建县朱统鐼、山西陵川县朱充
;崇祯十三年江西新建县朱统鉟,河南祥符县朱在
、朱朝
;崇祯十六年山西稷山县朱鼎
、山西阳城县朱廷壻,江西南昌县朱统
、朱议汴(478)。

以上概述了有明一代科举考生类别的变化,总体看来,它体现出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从不同时期考生种类的多少来看,大致经历了两头少、中间多的变化过程,而且“中间多”的状态还持续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段——始于永乐而渐衰于正德中期以后,大致经历一百五十年左右的时间,并在成化、弘治间达到高峰,主要表现在大量的来自社会而非学校的儒士、卫军、军余、校余甚至吏员、承差等“杂流”入试并中式,诚如成化时丘濬所言:“不但学校作养之士,而凡家食野处、需选、执役、方技、行伍之士亦无不有焉。”(479)并由此形成了明代科举考生长期保持多元化的格局,充分说明明代科举仍然具有相当的活力和包容性。

二是从考生来源的主次渠道来看,自洪武至崇祯,科举考生始终以“国子学生、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为主体,至明后期尤其到明末,科举考生的非学校来源甚至几乎被全部挤压出去,各种生员包括廪、增、附、岁贡、恩贡、选贡和拔贡以及监生、教官等出自学校的考生几乎成为科举考生的唯一来源,甚至连“宗生”按制也应是以宗学或府州县学生员的身份应试,反映了明代科举与学校的结合不仅空前紧密,而且最终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学校教育不仅成为科举广泛而坚实的基础,而且在明亡清兴之时最终成为科举的前提,也即清人所说“科举必由学校”(480)。

三、始终被禁入试者

明廷在规定了科举考生各种入试资格的同时,也对不许入试的对象做出明确界定。洪武十七年定:“其学官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隶卒之徒与居父母之丧者,并不许应试。”(481)

其中,“学官”中的“举人学官”和“岁贡学官”于天顺八年和嘉靖六年先后开禁,分别允许参加会试和乡试。而始终被禁入试者则有:“罢闲官吏”也就是因事被罢官闲居的官吏,因事实已经证明他们不适于当官,故自然也就应该剥夺其应试资格,藉此也可以对社会尤其是在职官员发挥警示作用。

“倡优之家”属于贱民,而“隶卒之徒”则指衙门中的低级差役。《汉语大词典》释“隶卒”为“差役”,并举例清人袁枚《续新齐谐·阴阳山》:“忽见一隶卒执牌来呼曰:'且带三十六人去。’”《镜花缘》第十一回也有言及:“说话间,来到闹市,只见一隶卒在那里买物。”都是说的衙门的差役,也即“衙役”。因二者社会地位低下,故皆被排除在入学应试之外。

至于禁止“居父母之丧者”应试,则是旨在提倡和维护孝道,为父母守丧的期限为27个月,其间所做的一切都应以表达对于已故父母的哀悼之情为中心,自然不能参加以竞取功名利禄为目的的科举考试。


(1)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一《科试考一》,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以下简称《科试考一》),第1540—1541页。

(2) 《元史》卷八一《选举一》载元代考生报考科举“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贡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第2018页)

(3)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五“洪武十四年春正月丙辰”载:“是月,命天下郡县编赋役黄册,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第2143页)也即由一百一十户组成的一里中有十个里长,岁轮一人充任现役里长。

(4)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学校二·科举》,《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0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中华书局1989年缩印本,第450页。

(5)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三《圣训·选举之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第60页。

(6) 《明英宗实录》卷一七“正统元年五月壬辰”,第343页。

(7) 《明英宗实录》卷一七“正统元年五月壬辰”,第346页。

(8) 当时明廷虽然在《提学敕谕》中尚未明确规定各直省提学官具有主持确认考生参加乡试资格考试的职责,但从其职专“提督各处儒学”和掌一省(直)生员之进退的责权来看,认为“正统元年提学官之设,实可视为科考制之滥觞”(吴恩荣:《科考、遗才与大收:明代乡试资格考试述论》,《安徽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的看法也应是有相当道理的。

(9) 《明英宗实录》卷二九“正统二年夏四月庚午”,第579页。

(10)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2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11) 当时虽尚无“科考”之专名,但已有后来被称作“科考”的实际内容,为叙述方便,故此概以“科考”称之。

(12) 《成化十年江西乡试录序》、《弘治二年乙酉科江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13) 《成化七年辛卯科陕西乡试录序》、《弘治十七年甲午科陕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14) 《成化十年甲午科山东乡试录序》、《成化十九年癸卯科山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15) 《弘治五年山西乡试录序》、《正德二年山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16) 《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八“正统九年秋七月丙辰”,第2379页。

(17)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18)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19) 《成化七年广东乡试录序》、《弘治十一年陕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0)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九《清入仕之路》,《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12册,第132页下—133页上。

(21) (明)夏言:《南宫奏稿》卷一《请复岁贡旧法以通利人才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第417页。

(22)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九《史五》,《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03册,第348页。

(23) 《崇祯记闻录》卷二,《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三辑(52),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版,第21页。

(24) 《成化十六年山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5) 《成化十三年浙江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6) 《成化十六年浙江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7) 《成化二十二年浙江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8) 《弘治五年江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9) 《弘治五年广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0) 《弘治八年陕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1) 《弘治十一年湖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2) 《弘治十一年河南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3) 《弘治十四年江西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4) 《弘治十四年河南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5) 《弘治十四年福建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6) (明)王守仁:《山东乡试录序》,见《山东通志》卷三十五之六《艺文志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1册,第413页。

(37) 《明武宗实录》卷六四“正德五年六月甲辰”,第1410页。

(38) 《明世宗实录》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辛卯”,第2951—2952页。

(39) 《明孝宗实录》卷一四“弘治元年五月丁亥”,第351页。

(40) 《明神宗实录》卷一〇“万历元年二月戊寅”,第360页。

(41) 《崇祯长编》卷一三“崇祯元年九月癸未”,第758页。

(42)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〇《礼部二·贡举》,《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8册,第652页。

(43) 《明英宗实录》卷一七“正统元年五月壬辰”,第345页。

(44)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第744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科举通例·凡科场禁例》,第449页;《礼部志稿》卷七一《题行乡试条约》,第206页下—208页上。

(45) 《明神宗实录》卷四八八“万历三十九年十月戊辰”,第9196页。

(46) 《崇祯长编》卷一三“崇祯元年九月癸未”,第758页。

(47)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第744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科举通例·凡科场禁例》(第449页)、卷七八《学校·儒学·考法》(第453页)。

(48) 《成化十六年顺天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9) 《弘治十一年顺天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50) 《嘉靖四年顺天府乡试录序》、《万历十年顺天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51) 《嘉靖七年应天府乡试录序》、《隆庆元年应天府乡试录序》、《万历四年应天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07年影印本。

(52) 《明史》卷六九《选举》,第1677页。

(53) 如按明代制度,岁贡入监要通过“廷试”考试,选用监生充任教官也要通过考试等。

(54)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3页。

(55) 万历《明会典》卷一一七《仪制清吏司》,第610页。

(56)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六《科场·国师阅文偶误》,第422页。

(57) 《明神宗实录》卷五七二“万历四十六年七月戊申”,第10807页。

(58)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59)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2页。

(60) 《明宪宗实录》卷二八一“成化二十二年八月癸未”,第4738页。

(61) 《吏部职掌》文选三《求贤·监生乡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58册,第68页。

(62) 万历《明会典》卷一一七《仪制清吏司》,第610页。

(63) 《吏部职掌》文选三《求贤·监生乡试·附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58册,第67—68页。

(64)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65) 《吏部职掌》文选三《求贤·监生乡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58册,第68页。

(66) 万历《明会典》卷一五六《武学》,第801页。

(67) 《明宪宗实录》卷七八“成化六年夏四月丁巳”,第1513页。

(68) 《明孝宗实录》卷四七载:“弘治四年正月丙申,巡按贵州监察御史汪律言贵州学校以云南提学佥事兼领,地远不能遍历,请改命贵州兵备副使带管,礼部覆奏,从之。”(第950页)

(69) 《明世宗实录》卷一五一“嘉靖十二年六月甲午”,第3445页。

(70) 《明孝宗实录》卷九六“弘治八年正月己酉”,第1769页;万历《明会典》卷七八《礼部三十六·学校》,第454页下。

(71) 《礼部志稿》卷二四《仪制司职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第447页上。如《嘉靖二十五年山西乡试录序》载:“乃进先摄提学副使李良、提学副使俞咨伯、分巡佥事江南所遴士二千有奇。”《嘉靖二十八年山西乡试录序》载:“提学佥事郑光溥、前分巡冀北佥事尹纶遴选乎尔。”《嘉靖三十一年山西乡试录序》载:“合提学副使闵煦、分巡佥事王重光所选士二千有奇。”《万历四年山西乡试录序》载:“合巡按宣大监察御史沈涵暨提学副使蔡叔逵所造士二千一百有奇三试之。”《万历七年山西乡试录序》载:“乃合巡按宣大御史郭汝、提学副使贺邦泰选士二千二百有奇三试之。”《万历十年山西乡试录序》载:“合巡按宣大御史徐鸣鹤暨陆檄所选士二千三百有奇,锁闱三试之。”俱见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72) (明)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一四《顺天乡试录序(万历丙午科)》,《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31册,第509页。

(73)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风宪官提督》,第454页。如《嘉靖二十八年陕西乡试录序》载:“遂进巡按陕西监察御史邢尚简、提学副使顾四科所选士二千五百有奇三试之。”

(74) 《明世宗实录》卷四六五“嘉靖三十七年十月乙卯”,第7848页。

(75) 《正德十一年山东乡试序》、《嘉靖四年山东乡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76) (明)夏言:《南宫奏稿》卷一《改便科举以顺人情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第416页。

(77) 《嘉靖十三年顺天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14、16、17、19、20、21页。

(78) (明)吴道南:《吴文恪公文集》卷一四《顺天乡试录序(万历丙午科)》,《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31册,第509页上。

(79)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考法》,第455页。

(80)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四“万历十一年十二月乙亥”,第2693页。

(81)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考法》,第455页。

(82)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四“万历十一年十二月乙亥”,第2694页。

(83)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考法》,第455页。

(84) 《元史》卷八一《选举一》,第2016页。

(85) 《明宣宗实录》卷一一“洪熙元年十一月甲寅”,第307页。

(86)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礼部志稿》卷二三《仪制司职掌·贡举·乡试·凡应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第432页下。

(87)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88)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风宪官提督》,第455页。

(89) (明)沈鲤:《亦玉堂稿》卷三《学政条陈书》,《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8册,第233—235页。

(90) 《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五“万历十六年二月甲子”,第3662、3663页。

(91) (明)夏言:《南宫奏稿》卷一《请复岁贡旧法以通利人才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第417页。

(92) 《明神宗实录》卷三九八“万历三十二年七月甲戌”,第7484页。

(93) 《成化七年广东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94)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七一《题行乡试条约》,第206页下—208页上。

(95) (明)章潢:《图书编》卷一〇五《国朝学校始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72册,第267页。

(96) (明)魏校:《庄渠遗书》卷一〇《公移·河南学政》,《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7册,第879页。

(97) 《明神宗实录》卷三二三“万历二十六年六月丙子”,第6008—6009页。

(98) 《明神宗实录》卷三九八“万历三十二年七月壬申”,第7486页。

(99) 《明神宗实录》卷四一二“万历三十三年八月癸卯朔”,第7715—7716页。

(100) (明)艾南英:《前历试卷自叙》,收载于(明)贺复征编:《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二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06册,第125页上。

(101) (清)郑达:《野史无文》卷四《烈皇帝遗事》(下),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9页。

(102) (明)黄淳耀:《陶庵全集》卷三《科举论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7册,第665页。

(103) (明)艾南英:《前历试卷自叙》,收载于(明)贺复征编:《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二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06册,第125页上—126页上。

(104) 《弘治十一年河南乡试录序》,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105) (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七〇《学校备考·处士子三议》,《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8册,第195页上。

(106) 《明穆宗实录》卷五二“隆庆四年十二月乙卯”,第1304页。

(107) 《明神宗实录》卷四三〇“万历三十五年二月甲午朔”,第8106页。

(108) (明)倪谦:《倪文僖集》卷二一《顺天府乡试录后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5册,第434页下。

(109) 《明宪宗实录》卷二七三“成化二十一年十二月庚子”,第4606页。

(110) 《明孝宗实录》卷八八“弘治七年五月戊戌”,第1624—1626页。

(111) 《明世宗实录》卷五三一“嘉靖四十三年闰二月丙子”,第8647—8648页。《皇明贡举考》卷一载该令始于“嘉靖四十年”(第157页),据本书下文《两直十三布政司科考录取数统计表》,可知该例始行于嘉靖四十三年,故此“嘉靖四十年”误。

(112) 《皇明贡举考》卷一《入乡试之人》,第157页。

(113)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风宪官提督》,第455页。

(114) 《明神宗实录》卷五一〇“万历四十一年七月己未”,第9650页。

(115)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第1687页。按:从本章第四节“考生的应考资格及其演变”中所举江西、福建、浙江等省儒士参加乡试的例子,可知其数量绝非“一二异敏”,而是在考生中应占相当比例。

(116)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四〇《礼部二·贡举》,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51页。

(117)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户口》,第1878页。

(118) 高寿仙:《关于明朝的籍贯与户籍问题》,《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119) (明)赵官:《后湖志》卷一〇《事例七》。

(120) 《明太宗实录》卷三三载,永乐二年八月庚寅,都御史陈瑛上言,“以天下通计,人民不下一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第589页;《明太宗实录》校勘记,第168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41页。

(121) 陈诗启:《从明代官手工业到中国近代海关史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122)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一《科试考一》,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1540页。

(123)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0页。

(124)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67页。

(125) 《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04页。

(126)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74页。

(127) 《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10页。

(128)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78、179页。

(129)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2册,第10、12、15页。

(130) 《明世宗实录》卷二八一“嘉靖二十二年十二月乙酉”,第5468页。

(131) 《明宣宗实录》卷九五“宣德七年九月己未”,第2145页。

(132) 《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八“正统九年秋七月丙辰”,第2379页。

(133)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2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134) 《明英宗实录》卷二三二“景泰四年八月乙酉朔”,第5067—5068页。

(135) 《明英宗实录》卷二三七“景泰五年春正月戊寅”,第5173—5174页。

(136) 《明英宗实录》卷三三六“天顺六年春正月庚戌”,第6867、6868页。

(137) 《明宪宗实录》卷四〇“成化三年三月甲申”,第820页。

(138)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科举通例》,第449页。

(139) 《明世宗实录》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辛卯”,第2951—2952页。

(140)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凡应试》,第450页。

(141) 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风宪官提督》,第455页。

(142)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四《科试考四》,第1598、1599页。

(143) 《明世宗实录》卷二八一“嘉靖二十二年十二月乙酉”,第5468页。

(144) 《明太祖实录》卷七〇“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第1299页。

(145)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春正月乙巳”。第2054页。

(146)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六“洪武三十一年三月丙辰”,第3704页。

(147) 《明史》卷二八二《儒林·薛瑄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7228页。

(148) 《宣德五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杨宁,本浙江杭州府钱塘县民籍,父升任直隶徽州府学教授,宁为“徽州府学生”,中应天乡试第6名;赖世隆,本为福建汀州府清流县民籍,父添贵任王府伴读,世隆以儒士身份中顺天乡试第9名;逯端,本为浙江杭州府仁和县民籍,父宏任武进县儒学训导,端为“武进县学生”,中应天乡试第19名;罗宁,本为南直淮安府安东县军籍,父拱任河南左参议,宁以河南“儒士”身份中河南乡试第47名;三甲进士王玉,本山东东昌府高唐州武城县军籍,父士嘉任工部郎中,玉以“易州学生”中顺天乡试第2名;卫淳,本山西平阳府曲沃县民籍,父溥任归德州儒学训导,淳以“归德州学生”中河南乡试第5名;元亮,本河南彰德府汤阴县民籍,父英任商县学训导,亮以“商县学生”中陕西乡试第2名;虞瑛,本陕西汉中府南郑县民籍,父进任宗人府经历,瑛以“儒士”身份中应天乡试第37名;张皙,本河南开封府项城县民籍,父均任邢台县学教谕,皙以“开州学生”身份中北京行部乡试10名;宋杰,本北直保定府定兴县军籍,父拣任山东茌平县典史,杰中山东乡试第142名;白琮,本河南南阳府新野县民籍,父威任山西安邑县知县,琮以“儒士”身份中山西乡试的148名。

(149) 《宣德八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黄瓒,本“江西抚州府临川县民籍”,父学周任(广东)阳山县学教谕,瓒中广东乡试(第7页);吴方大,本“江西临江府新喻县民籍”,祖立信任(湖广)新化县学训导,方大中永乐二十一年湖广乡试(第8页);三甲进士宋怀,本“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民籍”,父子环任越府长史,怀以“通州学生”中顺天乡试(第15页);何史训,本“四川叙州府宜宾县军籍”,父任湖广远安县学教谕,史训以“远安县学生”中湖广乡试(第21页);廖恂,本“广东广州府南海县民籍”,叔慎初任湖广通山县学教谕,恂以“通山县学生”中湖广乡试第66名(第23页)。

(150) 《正统元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王澍,本河南开封府兰阳县民籍,父巽任钦天监春官正,澍中顺天乡试;章瑾,本浙江绍兴府会稽县官籍,父敞任礼部左侍郎,谨中“北京行部乡试第34名”;王尚文,本山西大同府蔚州广灵县军籍,父纯任陕西商县学教谕,尚文以“商县学生”中陕西乡试第28名;三甲进士刘福,本山东青州府益都县军籍,父淳任御史,福以“儒士”中顺天乡试第58名。

(151) 《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罗瑛,本江西南昌府丰城县民籍,兄鹄任舒城县儒学训导,瑛中应天乡试第74名(第14页);王俭,本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民籍,兄纲任巴东县儒学训导,俭以“巴东县学生”中湖广乡试第19名(第14页);张勉,本山西大同府应州军籍,父文显任长清驿丞,勉以“聊城县学增广生”中山东乡试第8名(第14页);刘晟,本山西大同府怀仁县军籍,父清任行在鸿胪寺右寺丞,晟以“昌平县学军生”中顺天府乡试第17名(第19页);王晏,本山西泽州高平县民籍,父良任陇西县学教谕,晏以“安定县学增广生”中陕西乡试第4名(第25页);刘深,本湖广沔阳州民籍,父琢任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助教,深中顺天府乡试第23名(第27页)。

(152) 《正统七年进士登科录》载:该科二甲进士邹允隆,本福建邵武县泰宁县民籍,父安任国子助教,允隆中顺天乡试第4名;刘锴,本江西吉安府泰和县民籍,父裔任云南临安府学教授,锴以“云南临安府学增广生”中云南乡试第2名;张瑛,本浙江杭州府钱塘县民籍,父信任吏部稽勋郎中,瑛中顺天乡试第3名;翁世资,本福建兴化府莆田县民籍,父瑛任国子助教,世资中顺天乡试第7名;熊文,本江西南昌府新建县民籍,父琛任广西全州吏目,文中广西乡试第10名。

(153)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六“景泰四年二月壬寅”,第4934页。

(154) 《礼部志稿》卷二三《仪制司职掌贡举乡试·凡应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第432页下。

(155) 《礼部志稿》卷七一《题行乡试条约》,第206页下—208页上。

(156) 郭培贵:《明代文官荫叙制度考论》,《历史研究》2005年第2期。文官得荫职者一般是荫叙文职,洪武十六年至景泰间,文官得荫武职仅有5人,其中得荫京卫武职者有4人,分别是正统七年荫故少师尚书吴中子贤世袭锦衣卫百户,景帝即位荫故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詹事仪铭长子海锦衣卫百户,景泰二年荫故兵部尚书侯琎子爵为世袭正千户,锦衣卫带俸,景泰三年荫太子太傅兵部尚书于谦子冕府军前卫副千户;但未见其子孙中科名者。

(157)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天顺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山西通志》卷一九八《艺文十七·乔少保墓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9册,第460页。

(158) 《嘉靖十四年进士登科录》、《嘉靖三十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浙江通志》卷一三八《选举十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页,第599页。

(159) 《嘉靖二十二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60) 《隆庆四年顺天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万历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61) 《万历五年进士登科录》、《万历八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62)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三《科试考三》,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1584页。

(163) 《湖广通志》卷三五《选举志·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2册,第358页。

(164) 《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三“万历三十年六月壬辰”,第6989、6990页。

(165) 当然其中也有个别例外,如嘉靖二十二年,就规定湖广都司所属清浪、镇远、五开、平溪、偏桥五卫军生不论其此前户籍迁移状况如何,都一律在通过贵州提学官主持的科考后就近赴贵州乡试。

(166) (明)丘濬:《重编琼台藁》卷二四《明故进阶荣禄大夫兵部尚书致仕王公神道碑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8册,第498页;《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明史》卷一七七《王竑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4706页。

(167) 《明史》卷一七二《程信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4593页。

(168) 《成化二年会试录》,宁波出版社2007年影印本。

(169) 《畿辅通志》卷六四《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5册,第519页;《正统七年会试录》,宁波出版社2007年影印本;《正统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70) 《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4820页;《湖广通志》卷三四《选举志·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2册,第319页。

(171) (清)李周望:《明清进士题名碑录》,台湾华文书局1969年影印本,第1023页;《江南通志》卷一二八《选举志·举人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788页。

(172)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七《集部三十二·别集类存目六·奉使稿》,《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册,第808页;《江南通志》卷一二九《选举志·举人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806页。

(173) 《嘉靖贵州通志》卷六《学校》,《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193册,第210页。

(174)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175) 据正统十三年、景泰二年、天顺四年、天顺八年、成化二十三年、正德十二年、嘉靖三十五年、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统计。

(176) 天顺四年、天顺八年、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77) 《正德十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78) 景泰二年、天顺八年、正德十二年、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79) 正统十三年、天顺八年、成化二十三年、正德十二年、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80)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81) 《明宣宗实录》卷四五“宣德三年秋七月乙亥”,第1112页。

(182) 《明宣宗实录》卷八八“宣德七年三月庚申朔”,第2017—2018页。

(183) 《天顺八年甲申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畿辅通志》卷六四《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5册,第525页。

(184) 《天顺八年甲申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江西通志》卷五三《选举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30页。

(185) 《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陕西通志》卷三一《选举二·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2册,第680页,载作“高引先”。

(186) 《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江南通志》卷一二六《选举志·举人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737页。

(187) 《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江西通志》卷五三《选举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48页。

(188) 《嘉靖二十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广东通志》卷三三《选举志三·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63册,第420册。

(189)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江西通志》卷五四《选举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80页。

(190) 《嘉靖四十四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山东通志》卷十五之一《选举志·制科·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0册,第75页。

(191) 《嘉靖四十四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浙江通志》卷一三八《选举十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607页。

(192) 《嘉靖四十四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云南通志》卷二〇《选举·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0册,第39页。

(193) 《隆庆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浙江通志》卷一三九《选举十七·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610页。

(194) 《隆庆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29页。

(195) 《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196)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五“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乙未”,第3299页。

(197) 许敏:《明代商人户籍问题初探》,《第七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98) 《明神宗实录》卷一六四“万历十三年八月甲辰”,第2984页。

(199) 《浙江通志》卷一四八《名宦三·叶永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3册,第59页;《浙江通志》卷一八七《人物八·明·吴宪》,《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4册,第176页。

(200) 《明熹宗实录》卷八二“天启七年三月壬午”,第3993页。

(201) 乾隆《甘肃通志》卷九《学校》,《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7册,第305页。

(202) 如据《福建通志》卷四〇《选举八·明贡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313页)、《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第169页)载,洪武十八年状元丁显原以福建建阳县学岁贡入国子监,洪武十七年中应天乡试,但俞宪《皇明进士登科考》卷二《洪武十八年进士名录》仍载其现籍地为“福建建阳县”;又如,据《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第176页)、《福建通志》卷三六《选举四·明进士》(第133页)载,永乐九年进士黄寿生,原以兴化府学岁贡生入国子监,永乐六年中应天乡试,但《永乐九年进士登科录》仍载其现籍地为“福建兴化府莆田县民籍”;据《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第266页)载,永乐十年状元马铎原以长乐县学岁贡入国子监,中永乐九年应天举人,但《永乐十年进士登科录》仍载其现籍地为“福建福州府长乐县大宏里民籍”。可见,岁贡生虽入监肄业并可应试京闱,但户籍地并无变化。

(203) 《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二:“洪武十六年二月丙申,命礼部榜谕天下府州县学,自明年为始,岁贡生员各一人,正月至京,从翰林院试经义、四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入国子监,不中者罚之。”(第2388页)

(204) 《殿阁词林记》卷五《礼部尚书兼学士吴宽》(《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2册,第215页):“吴宽,字原博,苏州长洲人,初以贡入太学,督学御史陈选惜其才,令就试,登应天魁选,成化壬辰会试廷试皆第一。”

(205) 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第79—85页。

(206) 《明史》卷二八六《文苑二·罗玘传》,第7344页。

(207)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一七《奇事述二·输粟三元》,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316页;《浙江通志》卷一三八《选举十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607页。

(208)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贡举·乡试》,第450页。

(209)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第5页。

(210)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79页。

(211) 《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01页)载建文元年举人“王亨,江宁县富户充吏部架阁库吏”。

(212)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213)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吴元年三月丁酉”,第322—323页。

(214)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一《科试考一》,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1539—1541页。

(215) 《明太祖实录》卷六七“洪武四年七月丁卯”,第1258页。

(216) 《元史》卷八一《选举一》,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第2018页。

(217) 《明太祖实录》卷七九“洪武六年二月乙未”,第1443—1444页。

(218) 参见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第274页。

(219)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七“洪武十五年八月丁丑朔”,第2299页。

(220)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〇“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第2467页;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0页上;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221) (明)吴宽:《家藏集》卷三一《太康县修学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5册,第249页。

(222) (明)孙绪:《沙溪集》卷四《清河县重修庙学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4册,第528页。

(22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〇“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第2468页;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0页上;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224)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225) (明)郭棐:《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惺菴庞公行状》,见(明)黄宗羲:《明文海》卷四五〇《墓文二十二·名臣》,《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8册,第512页。

(226)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第1687页。

(227) 《弘治十四年云贵乡试录》,嘉靖二十五年、三十一年《贵州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28) 《明英宗实录》卷二六八“景泰七年秋七月丙申”,第5690—5691页。

(229) 《明英宗实录》卷二六八“景泰七年秋七月丙申”,第5691页,永乐十九年、宣德八年、弘治六年、正德六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230) 《弘治五年江西乡试录》;《皇明贡举考》卷五,第347页。

(231)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492—517页)、卷一三五《选举十三·明举人》(第518—540页);又据天顺六年、成化十年、成化十三年、成化十六年、成化十九年、成化二十二年、正德五年、正德八年、嘉靖七年《浙江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补正。

(232) 《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233) 《成化二十二年浙江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34) 《皇明贡举考》卷六载张怀为余姚县人,伦以谅为南海县人(第398页)。

(235)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67—213页)、《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第214—260页),据永乐十二年、景泰四年、成化十六年、弘治八年、弘治十一年、弘治十四年、正德八年、正德十一年、嘉靖七年、嘉靖十三年、嘉靖二十五年、隆庆四年、万历四年、万历七年、万历十年《福建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36) 成化四年、成化七年、成化十年、成化二十二年、弘治二年、弘治八年、正德二年、正德五年、正德十四年、嘉靖二十二年、嘉靖二十五年、嘉靖二十八年、嘉靖四十年、嘉靖四十三年、万历四年、万历七年、万历十年《广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37) 《广东通志》卷四五《人物志·伦以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64册,第94页;《正德十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238)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二《科试考二》,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第1570页;《皇明贡举考》卷七,第437页。

(239) 《浙江通志》卷二八〇《杂记下·西园杂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6册,第648页。

(240) (明)王鏊:《震泽集》卷三〇《明故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徐公墓志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6册,第448页。

(241)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0页上;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凡应试》,第450页。

(242) 正德《明会典》卷一二《稽勋清吏司·凡官职·诸司职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130—132页。

(243)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25页。

(244)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79页。

(245) 《建文二年进士登科录》,《明代登科录汇编》第1册。

(246)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77页。

(247) 《宣德八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明史》卷一六七《曹鼐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4501页。

(248) 《江南通志》卷一二五《选举志·举人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708页;《正统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一《科试考一》,第1553页。

(249)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2册,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47页。

(250) 《成化十四年进士登科录》;《山东通志》卷十五之一《选举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0册,第59页。

(251)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一《礼部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8册,第695页;(清)宫梦仁:《读书纪数略》卷二一《人部·才贤类·三卑官登鼎甲》,《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33册,第238页。

(252)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5页。

(25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六“洪武二十年冬十月丁卯”,第2789页。

(254) 《明宣宗实录》卷四〇“宣德三年三月戊戌”,第980页。

(255)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32、34页。

(256) 《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06页。

(257) 《江西通志》卷五二《选举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698页。

(258) 《永乐九年进士登科录》(上海图书馆藏本);《江西通志》卷五二《选举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00页。

(259) 《明英宗实录》卷一五一载:“正统十二年三月癸酉,直隶凤阳府知府杨瓒言:我朝府学额设廪、增生员八十名,州学六十名,县学四十名。此外,聪明之士不得与者入学寄名,以俟补增广之缺。寄名者既众,遇开科之际,欲报增广则增广名数已足,欲报儒士则有司多方沮抑,以此无路出身,未免沧海遗珠之叹。乞敕该部通行天下学校,今后增广生员不拘额数,但系本土人民子弟自愿入学读书,听府、州、县正官与学官公同考选,俊秀者即作收增广生员,凡遇开科,考其学问优长者许令应试。事下礼部议,请令如有此等子弟,准其入学待缺补充增广,从之。”(第2959—2960页)按:尽管此时尚无“附学”之名,但明代府、州、县学增设“附学”生员,实始于此。另见《明史》卷一六一《杨瓒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4386页。

(260) 《明宪宗实录》卷五四“成化四年五月庚申朔”,第1091页。

(261) (明)邵宝:《容春堂前集》卷一二《浮梁县学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8册,第127—128页。

(262) 《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263) 《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264) 成化二十二年、弘治八年、弘治十一年、弘治十四年《河南乡试录》,《弘治十四年云贵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65) 《浙江通志》卷一三七《选举十五·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68页。

(266) 《正德五年福建乡试录》、《正德八年福建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67) 正德十一年、嘉靖七年、嘉靖十三年、嘉靖二十五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万历四年、万历七年《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68) 《明宣宗实录》卷七三“宣德五年十二月壬辰”,第1714页。另,正德《明会典》卷七六《贡举·府州县儒学·选补生员·事例》(第730页下)、万历《明会典》卷七八《学校·儒学》(第452页上)皆载“令卫所官舍军余俊秀者许入附近府、州、县学,听赴本处乡试”,也说明了这一点。

(269)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2册,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第33页;《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第16页。

(270) 《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第15、19页。

(271) 《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第25页;《贵州通志》卷二六《人物·选举·进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2册,第4页上、第10页下。

(272)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2册,第36、37、39、40、43、44、46、47、49、51、52页。

(273) 《正统七年进士登科录》,第11、21、26、30、38、42、43页;《浙江通志》卷一三五《选举十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28页)载宋儒中宣德十年陕西乡试,《广东通志》卷三三《选举志三·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63册,第395页)载黄裳中正统三年广东乡试;《贵州通志》卷二六《人物·选举·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2册,第10页)载秦顒中宣德十年云南乡试;《云南通志》卷二〇上《选举·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70册,第18页)载黄钟中正统三年云南乡试,《畿辅通志》卷六四《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5册,第519页)载尹礼、程信中正统六年顺天乡试;《江南通志一》卷一二五《选举志·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707页)载黄鉴中正统三年应天乡试,《陕西通志》卷三一《选举二·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2册,第663页)载刘玘中永乐十二年陕西乡试,《甘肃通志》卷三三《选举》(《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8册,第243页)载倪让中正统三年陕西乡试。

(274) 包含军生、卫学增广生、卫附学生、卫学官生。

(275) 包含卫学生、卫附学生、卫增广生、卫恩贡生。

(276) 包括弘治十四年2名腾冲司学军生、正德二年1名腾冲司学军生、嘉靖十年1名平夷卫学生。

(277) 云贵于弘治十四年,正德二年,嘉靖元年、四年、十年、十三年合并举行的6科乡试仅计为6科,两省不重复计算。

(278) 除贵州之外的14直、省,自永乐十二年至嘉靖四十三年有举人中式身份记载的乡试共206科,中式军生共374名,科均中式军生1.82人。

(279) (明)李辅等纂修:《全辽志》卷一《图考志》,辽海丛书本,辽沈书社1985年影印本,第529页。

(280) 《全辽志》卷二《马政志》载:“今本寺见属永宁一监,清河、深河二苑,原额恩军四百六十户。”(第576页)另,(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七《兵部·恩军》载:“洪武二十七年,诏兵部以罪谪充军者,名为恩军,意以免死得戍,当怀上恩也。”(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28页)可见,“恩军”为明代军人之一种。又据《全辽志》卷二《赋役志·户口》载,永宁监管辖的恩军额数为“户四百六十,口九千九百二十”。(第543页)

(281) 正德《明会典》卷六《官制四·吏部五·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49页。

(282) 正德《明会典》卷九《吏部八》,第84页。

(283) 正德《明会典》卷二《吏部一·官制》,第15页。

(284) 正德《明会典》卷二《吏部一·官制》,第15页。

(285) (明)王恕:《王端毅奏议》卷一一《吏部·修省陈言奏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7册,第637页。

(286) 正德《明会典》卷九《吏部八·事例》,第88页。

(287) (明)王恕:《王端毅奏议》卷八《吏部·议知府王衡陈言停止纳财充吏奏状》,第604页。

(288) 正德《明会典》卷一五《吏部十四·事例》,第155、156页。

(289) 《明太祖实录》卷六七“洪武四年秋七月丁卯”,第1258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贡举·科举通例》,第448页。

(290) (清)嵇璜、曹仁虎等:《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五《选举考·举士》,第202页。

(291)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五“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丙申”,第3300页。

(292) 《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01页。同书、同卷“建文元年己卯科”另载:“是科所举,有以富户充库吏者,亦见立贤无方之意。”(第500页)

(293) 《浙江通志》卷一三四《选举十二·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12页。

(294) 《永乐十二年福建乡试录》,第15名、第25名、第119名,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295)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永乐十二年第96名。

(296) 《江西通志》卷五二《选举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03、705页;陈长文《明代“杂流”登科现象考略》,《第四届科举制与科举学学术研讨会英辞集》,第16页。

(297)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81页。

(298)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永乐二十一年第99名。

(299) 《正统元年会试录》,宁波出版社2007影印本;《正统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00)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85页;《江西通志》卷五三《选举五·明》,《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19页;《浙江通志》卷一三五《选举十三·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29页;《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正统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01) 《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八“正统九年秋七月丙辰”,第2379页。

(302) 《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88页。

(303) 《浙江通志》卷一三五《选举十三·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37页;《天顺元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04) 《浙江通志》卷一三六《选举十四·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43页。

(305) 《浙江通志》卷一三六《选举十四·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44页,《成化五年进士登科录》第二甲第9名。

(306) 除天顺三年魏法、天顺六年郑宏外,据《浙江通志》卷一三六《选举十四·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43、545页)、《成化十三年顺天府乡试录》、《成化十六年顺天府乡试录》、《弘治十一年顺天府乡试录》、《嘉靖四年顺天府乡试录》、《嘉靖七年顺天府乡试录》、《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98页、第202页)、《甘肃通志》卷三三《选举》(《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8册,第261页)、《国朝河南举人名录》、《弘治十一年陕西乡试录》、《弘治十四年河南乡试录》、《正德十四年河南乡试录》、《嘉靖十三年河南乡试录》、《正德十一年江西乡试录》,还有天顺三年“慈谿吏”徐铨,天顺六年“慈谿吏”桂廷珪,成化十年青田吏金许升,成化十三年工部吏毛超,成化十六年左春坊办事吏张克用,弘治十一年户部书算章邦榖,嘉靖四年冠带知印胡漨、户部书算邹驰,嘉靖七年户部书算陈义中顺天乡试;天顺三年“余姚吏”黄韶中浙江乡试;成化十三年福州府人林广、弘治二年怀安县人陈明皆“以吏”中福建乡试;成化十九年布政司吏杨琏、弘治十四年布政司候缺吏张太威、正德十四年布政司候缺吏王豫、嘉靖十三年布政司候缺吏吴道南先后中河南乡试;成化十九年“岷州卫吏”王璠、弘治十一年布政司承差胡重德中陕西乡试;正德十一年,按察司吏傅云中江西乡试。另,《福建通志》卷三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196页)载成化七年莆田郑钦以“户部办事吏,顺天中式”,而《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则载钦中“福建乡试第54名”,身份是“儒士”,故不取。

(307) 《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成化五年进士登科录》、《成化二十年会试录》。

(308) (明)李濂:《国朝河南举人名录》第1册,第18、19页。

(309) 《明英宗实录》卷二“宣德十年二月戊辰”,第60页。

(310)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三“正统十四年九月丙申”,第3581页。

(311) 《明英宗实录》卷二一〇“景泰二年十一月庚申”,第4526页。

(312) 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第99页。

(313) 《明宪宗实录》卷三“天顺八年三月乙卯”,第66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314) 《明孝宗实录》卷二一四“弘治十七年七月戊戌”,第4028页;《成化八年进士登科录》。

(315)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凡应试》,第450页。

(316) 《明世宗实录》卷一七九“嘉靖十四年九月丙戌”,第3846页。

(317)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凡应试》,第450页。

(318) 万历《明会典》卷二二〇《国子监·给假》,第1094页。

(319) 成化二十二年1名;弘治五年3名;正德二年无,八年1名,十一年无,十四年无;嘉靖元年1名,十年2名,十六年11名,二十五年1名,二十八年无,三十一年无,三十四年无,四十三年无;隆庆元年1名,四年2名;万历元年3名,四年1名,七年1名,十年3名。俱见相应科次《山西乡试录》。

(320) 第5名杨绍先,高平县人;第6名郭儒,祁县人;第11名赵车光,高平县人;第14名刘廷相,洪洞县人;第37名李豸,阳城县人;第42名雷亨,闻喜县人;第46名孙荣先,文水县人;第50名刘云鸿,朔州人;第51名张函,洪洞县人;第52名李充善,潞安府人;第57名郭恬,壶关县人。

(321) 成化七年1名,十年4名;弘治八年3名,十一年无,十七年无;正德十一年无;嘉靖四年无,十六年3名,二十八年无,三十一年无,三十七年无;隆庆元年2名,四年无;万历元年无,七年1名,十年9名。俱见相应科次《陕西乡试录》。

(322) 第3名王皞如,朝邑县人;第6名张于廷,褒城县人;第8名张统,郿县人;第13名杨绍组,陇州人;第14名李乔岳,南郑县人;第21名雒于仁,三原县人;第28名罗希益,淳化县人;第44名屠治,金州人;第50名辛濬,耀州人。

(323) 成化元年第50名眉州人刘珮,正德八年无,嘉靖十六年第2名巴州人周建邦,嘉靖十九年第32名合州人余升,嘉靖二十二年第6名江津县人李廷春、第30名綦江县人罗文蔚,嘉靖二十五年第34名洪雅县刘易,嘉靖四十三年无,隆庆四年第27名顺庆府王延,万历元年第5名华阳县郑之民、第9名大足县冯赓虞、第12名忠州郑皋、第20名松潘卫韩鹏,万历十年第16名绵竹县曹养正。俱见相应科次《四川乡试录》。

(324) 成化元年4名,四年2名,七年2名,十年3名,十三年3名,十六年1名,十九年2名,二十二年无;弘治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皆无,弘治十七年1名,正德二年2名,五年2名,八年1名,正德十一年、十四年皆无;嘉靖元年1名,嘉靖四年、七年、十年、十三年皆无,嘉靖十六年2名,十九年2名,二十二年2名,二十五年1名,二十八年无,三十一年1名,三十四年无,三十七年无,四十三年无;隆庆元年无,四年1名;万历元年8名,四年2名。俱见《国朝河南举人名录》和嘉靖三十四年至万历四年相应科次《河南乡试录》。

(325) 弘治十四年1名,嘉靖十三年3名,嘉靖十六年4名,嘉靖二十五年1名,万历十年1名。俱见相应科次《云南乡试录》。

(326) 详见弘治八年、十一年、十四年,正德五年、八年、十一年,嘉靖七年、十三年、十六年、二十五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福建乡试录》。

(327) 详见成化十年、十三年,弘治二年、五年、十四年,正德二年、十一年,嘉靖元年、四年、七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四十年、四十三年,隆庆四年,万历四年、七年《江西乡试录》。

(328) 详见成化七年、十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正德五年、八年,嘉靖七年、十三年、二十二年、二十八年、四十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浙江乡试录》。

(329) 详见成化四年、七年、十年、二十二年,弘治二年、八年,正德二年、五年、十四年,嘉靖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四十年、四十三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广东乡试录》。

(330) 详见成化七年、十六年,弘治五年、十一年,正德十一年、十四年,嘉靖七年、十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万历元年、十年《湖广乡试录》。

(331)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〇“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第2468页;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0页上;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332)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关于“学官”不许应试,《明太祖实录》卷一六〇“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第2468页)和《礼部志稿》卷七一《科试备考·试法·初行科举成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8册,第196页下)皆载作“学校训导专教生徒……不许入试”;而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第740页上)和《礼部志稿》卷二三《仪制司·职掌·贡举·乡试·凡应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第431页下)则载作“学官……不许应试”。“学官”与“训导”相比,前者的范围显然大于后者。揆诸史实,笔者以为载作“学官”更符合客观情况,因在天顺八年之前,事实上所有的府、州、县学官都是不许应试的。

(333) 《明史》卷七〇《选举二》,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695页。

(334) 《明宣宗实录》卷四“洪熙元年七月戊子”,第105页;卷五八“宣德四年九月乙卯”,第1382页。

(335) 《明英宗实录》卷二六四载“景泰七年三月甲申,礼科右给事中陈谟等奏:'前者,吏科给事中李赞等以天下卫、府、州、县学教官,一学有缺一、二员者,有缺三、四员者,甚至全缺,或委阴阳、医学掌署印信,或委典史、生员代领学事,奏乞取南、北二京国子监坐堂、依亲监生,副榜下第举人各衙门历事、办事,吏部听选监生愿就教职者,除副榜举人不考外,其余俱送翰林院考试,取其中式者选用,已有旨准之矣。然臣等见前者监生二百余人,考中仅四十余人,其余未考者大约不过二三百人,如前考中亦不过百有余人而已。不足补教官见缺之数。其天下岁贡取中生员亦多有堪任教职者,乞亦令考试选用。’从之”。(第5624页)此即明代岁贡充教之始。

(336) 郭培贵:《明代府州县学教官选任来源的变化及其原因和影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

(337) 《明孝宗实录》卷二一“弘治元年十二月丁酉”,第489页。

(338) (明)李开先:《李中麓闲居集》卷五《送训导

条冈应山东乡试序》,《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40册,第651页。

(339) 《明世宗实录》卷七七“嘉靖六年六月戊午”,第1718—1719页。《李中麓闲居集》卷五《送训导

条冈应山东乡试序》有“条冈
先生由解州岁贡历任章庠司训,督学公异其文,将赴试济南”(《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40册,第651页)的记载,可见,岁贡教官要参加任职省份的乡试,必须通过提学官的科考。

(340)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乡试》,第450页。

(341) 嘉靖七年、嘉靖十三年、嘉靖十九年、嘉靖二十二年、嘉靖二十五年、嘉靖二十八年、嘉靖三十一年、嘉靖三十四年、嘉靖三十七年、隆庆元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万历四年、万历七年、万历十年《顺天府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嘉靖十年顺天府乡试录》,《明代登科录汇编》本(以下简称“《汇编》本”)。

(342) 嘉靖十九年顺天乡试第104名举人为长垣县学训导李行简(《陕西通志》卷三一《选举二·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2册,第699页下也载“李行简,乾州人,顺天中式”)、嘉靖二十二年顺天乡试第8名举人为任丘县学训导陈九德(《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76页也载兴化府学岁贡陈九德,任丘训导,顺天中式)、嘉靖三十七年顺天乡试第83名举人为南和县学训导高飞。

(343) 嘉靖七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汇编》本)、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四十三年,隆庆元年、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应天府乡试录》。

(344) 《嘉靖十三年应天府乡试录》载第9名举人为太湖县学教谕王会(《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19页也载漳浦县王会以“教谕”中嘉靖十三年应天中式)、《嘉靖十九年应天府乡试录》载第92名举人为淮安府学训导吕信、《嘉靖二十二年应天府乡试录》载第10名举人为昆山县学训导蔡焕(《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23页也载同安县蔡焕以昆山训导中嘉靖二十二年应天中式)。

(345) 嘉靖十年(《汇编》本)、十六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四年、四十三年、隆庆元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万历四年、万历七年、万历十年、崇祯十二年《山西乡试录》。

(346) 《隆庆元年山西乡试录》第13名祁县学训导张孔时、第23名应州学训导王自修,崇祯十二年第13名长治县学训导荆州任。

(347) 嘉靖七年、十九年、二十八年、三十四年、三十七年、四十三年,隆庆四年,万历四年、七年、十年《山东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嘉靖三十一年、万历十三年、二十二年《山东乡试录》,《汇编》本。

(348) 《嘉靖十九年山东乡试录》载第57名举人为济宁州学训导王谏,《万历二十二年山东乡试录》载第66名举人为东阿县学训导崔讲。(第11366页)

(349) 嘉靖十六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七年、十年《陕西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隆庆元年陕西乡试录》、《崇祯十二年陕西乡试录》,《汇编》本。

(350) 《嘉靖十六年陕西乡试录》载第61名举人为华州儒学训导刘稺翀,《嘉靖二十八年陕西乡试录》载第23名举人为凤翔府学训导杨侃、第26名举人为咸阳县学教谕陈生。

(351) 《国朝河南举人名录》;嘉靖七年、十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四年、三十七年、四十三年《河南乡试录》,隆庆元年、四年《河南乡试录》,万历元年、四年《河南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万历七年河南乡试录》,《汇编》本。

(352) 《嘉靖七年河南乡试录》第56名河内县学教谕曾钊,《嘉靖十六年河南乡试录》第24名裕州儒学训导张牧、第62名祥符县儒学教谕沈良,《嘉靖十九年河南乡试录》第6名许州儒学学正许廷用,《嘉靖二十二年河南乡试录》第14名汝宁府训导田鳌,《嘉靖三十一年河南乡试录》第15名磁州儒学训导黑士元,《嘉靖三十七年河南乡试录》第57名鹿邑县儒学训导岑性、第68名郑州儒学训导李乐。

(353) 嘉靖七年、十三年、二十二年、二十八年、四十年《浙江乡试录》,《隆庆四年浙江乡试录》,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浙江乡试录》。

(354) 《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20页)、《浙江通志》卷一三八《选举十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91页)载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陈铎为杭州府於潜人。

(355) 嘉靖七年、十三年、十六年、二十五年《福建乡试录》,嘉靖三十一年《福建乡试录》(《汇编》本),《隆庆四年福建乡试录》,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福建乡试录》。

(356) 嘉靖七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江西乡试录》,《嘉靖三十七年江西乡试录》(《汇编》本)、嘉靖四十年、四十三年《江西乡试录》,隆庆四年、万历四年、万历七年《江西乡试录》,天启七年《江西乡试录》(《汇编》本)。

(357) 《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25页)、《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76页)。

(358) 嘉靖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广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嘉靖三十七年《广东乡试录》,《汇编》本;嘉靖四十年、四十三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广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59) 《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18页)、《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80页)、《广东通志》卷三三《选举志三·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63册,第421页)。

(360) 嘉靖七年、十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湖广乡试录》,万历元年、十年《湖广乡试录》,俱为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61) 《嘉靖七年湖广乡试录》第75名崇阳县儒学训导叶允昌。

(362) 《嘉靖十年云贵乡试录》(《汇编》本)、《嘉靖十三年云贵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63) 嘉靖十六年、二十五年、四十三年,万历四年、十年《云南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万历元年、七年《云南乡试录》,《汇编》本。

(364) 嘉靖十六年、万历元年《贵州乡试录》,《汇编》本;嘉靖二十五年、三十一年、三十四年、四十年,隆庆四年,万历四年、十年《贵州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65) 《嘉靖十六年贵州乡试录》在第20名为思州府学训导姜潮,《汇编》第8册,第4293页。

(366) 嘉靖十六年、二十八年、四十年、四十三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万历十年《广西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67) 《嘉靖四十三年广西乡试录》载第24名为博白县学训导林大经,《广西通志》卷七三《选举·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67册,第245页)载嘉靖四十三年博白训导林大经中式,福建闽县人;《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66页)载林大经嘉靖间以怀安县学岁贡任训导,广西中式。《隆庆四年广西乡试录》载第16名为容县儒学训导庄宇毅,《广西通志》卷七三《选举·明举人》(第246页)载隆庆四年容县训导庄宇毅中式,福建晋江人;《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82页)载嘉靖间庄宇毅以泉州府学岁贡任训导,广西中式。

(368) 《广西通志》卷七三《选举·明举人》载:“嘉靖七年戊子科杨汝惠,永福教谕,中式,福建莆田人。”(第234页)

(369) 《福建通志》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载嘉靖间林文宾以莆田县学贡生任柳州训导,广西中式第二名,(《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78页);《广西通志》卷七三《选举·明举人》载柳州人林文宾中嘉靖二十二年广西乡试(第238页)。《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载“南安县戴元佐,以义宁教谕,广西中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31页);同书卷三九《选举七·明贡生》载“南安县学戴元佐,敎谕,广西中式,嘉靖间贡”(第284页)。《广西通志》卷七三《选举·明举人》载“隆庆元年丁卯科戴元佐,义宁人,本县教谕”(第245页)。《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载“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龙溪县叶有声,以临桂教谕广西中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47页)。

(370) 嘉靖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十年《四川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嘉靖四十三年四川乡试录》,《汇编》本。

(371) 《嘉靖十九年四川乡试录》载第37名王襄,巫山县学训导;第54名李冬,青神县学训导。《嘉靖二十二年四川乡试录》载第46名沈科,定远县学教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72) (明)李开先:《李中麓闲居集》卷五《送训导

条冈应山东乡试序》,《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40册,第651页。

(373) 《明太宗实录》卷二五“永乐元年十一月乙未”,第456页。

(374) 《明仁宗实录》卷六下“洪熙元年正月丙戌”,第211页。

(375) 《明太宗实录》卷五五“永乐四年六月辛酉”,第813页。

(376) 《明宣宗实录》卷四〇“宣德三年三月乙巳”,第989页。

(377)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78) 《成化十六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79)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三六《选举十四·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45页。

(380) 《成化十六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81)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凡应试》,第450页。

(382) 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七八《人物六·文苑一·沈朝宣传》,《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4册,第9页。《浙江通志》卷一三八《选举十六·明举人》据《浙江登科考》也载“嘉靖十年辛卯科,贡生得附京乡试,自嘉靖辛卯科沈朝宣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87页)。

(383) 《嘉靖十年顺天乡试录》,《明代登科录汇编》第7册,第3672、3674、3675、3677、3679页。

(384) 《嘉靖十三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18人。其中,南直1人:第2名华亭莫如忠;浙江11人:第13名临海陈光哲,第21名鄞县张谦,第32名常山徐登泰,第38名永嘉季福,第47名杭州右卫张维岳,第49名新昌俞柔,第53名永康吴九铚,第70名临安高时,第71名永康吕锐,第85名富阳张滂,第90名东阳卢孝达;福建3人:第37名福清郭万程,第43名崇安蓝渫,第46名惠安张瑞;湖广1人:第45名桂阳何天禄;四川1人:第81名绵竹杨淮;江西1人:第93名崇仁王淮。《嘉靖十九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2人,皆为福建人:第11名莆田阮林,第135名漳浦林一初。《嘉靖二十二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2人。其中,福建1人:第11名镇海卫俞鼎;四川1人:第15名彭山朱友达。《嘉靖二十五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9人。其中,江西1人:第6名高安敖铨;河南1人:第32名永成秦时雍;浙江2人:第42名永康应熙,第124名临安童蒙吉;湖广2人:第45名沅州李焕然,第105名桃园刘玑;南直1人:第48名丹阳张文卿;北直1人:第68名清河宗杰;福建1人:第112名南安傅阳明。《嘉靖二十八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8人。其中,福建2人:第9名福宁州郑汉,镇海卫游天廷;南直2人:第13名华亭吴潮,第60名华亭陈志元;浙江2人:第37名临安高禀,第65名上虞罗康;四川1人:第48名泸州李孚交;北直1人:第112名抚宁卫翟绍光。《嘉靖三十一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2人。其中,北直1人:第51名山海卫刘复礼,南直1人:第102名华亭杨铨。《嘉靖三十四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6人。其中,四川1人:第1名解元巫山杨濂;江西1人:第2名武宁潘儯;浙江2人:第6名嘉兴包汴,第16名海盐汤彬;福建1人:第17名龙溪许珩;北直1人:第101名东光曲宦。《嘉靖三十七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5人。其中浙江2人:第18名慈溪朱应隆,第123名龙泉李文启;福建1人:第64名闽县林春茂;南直1人:第131名无锡顾诜;山东1人:第132名观城赵文宪。《隆庆元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共5人。其中,福建1人:第9名邵武谢邦泰,江西2人:第10名安义郭钺,第39名东乡李之达;四川1人:第38名宜宾陈赞;浙江1人:第45名遂昌黄二琮。《隆庆四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1人:第102名福建海澄李文晰。万历元年、四年《顺天乡试录》无岁贡生中式。《万历七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1名:第11名福建长乐县陈荣。《万历十年顺天乡试录》载岁贡生中该科顺天举人者1名:第20名山西宁乡阴起阳。

(385) 《嘉靖十四年进士登科录》载高时、张维岳、郭万程、庐孝达分别考中该科三甲进士;《嘉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载莫如忠考中该科二甲进士,陈光哲、张瑞考中该科三甲进士;《嘉靖二十年进士登科录》载陈

考中该科三甲进士;《嘉靖二十九年进士登科录》载游天廷考中该科二甲进士;《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登科录》载杨铨、汤彬考中该科三甲进士;《嘉靖三十八进士登科录》载包汴、潘儯分别考中该科二三甲进士。俱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86) 《嘉靖二十年进士登科录》;《陕西通志》卷三一《选举二·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52册,第698页上。

(387) 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第70页。

(388) 《隆庆四年贵州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89) 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太医院·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8册,第724、728页。

(390)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弘治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391) 《成化十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92) 《明孝宗实录》卷六九“弘治五年十一月戊寅”,第1312—1313页。

(393) 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744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394) 《成化十年顺天府乡试录》、《弘治十一年顺天府乡试录》、《弘治十七年顺天府乡试录》、《嘉靖四年顺天府乡试录》、《嘉靖十三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95) 《江南通志》卷一二七《选举志·举人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0册,第748、749页;《弘治十四年应天府乡试录》、《弘治十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396) 《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162页。

(397) 《宋史》卷一五六《选举二·科目下》,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第3653页。

(398) 《江南通志》卷一六六《人物志·文苑二·松江府》,《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1册,第790页。

(399) 万历《明会典》卷二二一《翰林院》,第1097页。

(400) 也有不入翰林院而入国子监或京府学肄业或“侍东宫书”者,如浙江瑞安幼童黄养正“七岁随父入京,善书,永乐四年,命入监读书,给予廪馔”(《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四一《选举考·童科》、《明一统志》卷四八《温州府》、《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二三五《温州府》);浙江端安县任道逊“七岁能赋诗,作字径数尺有法,有司以神童荐,宣宗闻而奇之,面试其书,命为国子生”(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三六四《历朝书谱明任道逊》、吴宽《匏翁家藏集》);南直华亭朱奎“以十二岁举奇童,侍东宫书”(《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四一《选举考·童科》、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四《七岁有圣德》、《御定佩文斋书画谱书家传十九明一》卷四〇《朱奎》);湖广茶陵人李东阳以金吾左卫籍,居京师,“四岁能作径尺书”,景帝“召试之,大喜,抱置膝上,赐果钞,后两召讲《尚书》大义称旨,命入京学读书”(《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四一《选举考·童科》、《六艺之一录》卷三六六《李东阳》、《吾学编》、《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甚至有径授官职者,如山东寿光刘鈗“成化初,八岁亦召见,爱其聪敏,且拜起如礼,即命为中书舍人”(《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四一《选举考·童科》、《元明事类钞》卷九《官品门二》)。

(401) 《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第4820、4822页;《湖广通志》卷三四《选举志·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2册,第319页;《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02) 《明史》卷二八六《文苑二·程敏政》,第7343页;《明孝宗实录》卷一五一“弘治十二年六月壬辰”,第2662页;《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03) (明)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二《华盖殿大学士杨一清》,《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2册,第159、160页;《明世宗实录》卷一一七“嘉靖九年九月甲寅”,第2778页;《成化八年进士登科录》,《汇编》本。

(404) 《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05) 《明一统志》卷五四《抚州府人物》,《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73册,第117页;《江西通志》卷五三《选举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4册,第748页;《弘治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06) (明)张时彻:《宁波志》,转引自(清)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三六五《沈应奇》,《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37册,第758页。

(407) 《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卷四三《书家传二十二·明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20册,第691页;《浙江通志》卷一三七《选举十五·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78页;《嘉靖二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08) 《嘉靖二十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09) 《明孝宗实录》卷四二“弘治三年九月丙辰”,第868页;《明武宗实录》卷五一“正德四年六月壬午”,第1174页;《浙江通志》卷一三二《选举十·明进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455页;《弘治十七年顺天府乡试录》。

(410) 《明史》卷七四《职官三》,第1807页。

(411) 《明宪宗实录》卷六一“成化四年十二月辛卯”,第1235页。

(412) 《明宪宗实录》卷九一“成化七年五月辛巳”,第1761—1762页。

(413)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第1682页。

(414) 《明武宗实录》卷七六“正德六年六月戊申”《吕

传》,第1682页;《礼部志稿》卷五八《吕
传》,《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第1032页下。

(415) 《浙江通志》卷一三七《选举十五·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2册,第571页;《福建通志》卷三八《选举六·明举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9册,第225页;《嘉靖二十二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16) 《正德六年进士登科录》、《嘉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隆庆二年进士登科录》,《明代登科录汇编》本。

(417) 《明熹宗实录》卷六四“天启五年十月庚子”,第3035—3036页。

(418) 《明史》卷七六《职官五》,第1874页。

(419)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20) 《成化十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21) 《成化二十年会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成化二十年进士题名碑录》,(清)李周望等:《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台北华文书局1969年影印本。

(422) 《弘治五年顺天府乡试录》;(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一《礼部三·贡院》,《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8册,第695页;《正德二年顺天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23) 肖立军:《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71页。

(424) 正德《明会典》卷一二二《兵部十七·力士校尉·诸司职掌》,第252页。

(425) 《明宣宗实录》卷五三“宣德四年夏四月己卯”,第1269—1270页。

(426) 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四《翰林院·事例》,第714页。

(427) 《正统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28) 《玉堂丛语》卷六《科试》,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第210页。

(429) 《殿阁词林记》卷一四《乡试》,第319页。

(430) 据《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成化十四年进士登科录》、《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弘治三年进士登科录》、《弘治六年进士登科录》、《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弘治十二年进士登科录》、《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正德六年进士登科录》(俱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畿辅通志》卷六一《选举·进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5册,第454、456页)、《畿辅通志》卷六二《进士》(第458—465页)、《浙江通志》卷一三一《选举九·明进士》(第445、447、450、451、452页)、《浙江通志》卷一三二《选举十·明进士》(第454页)、《山西通志》卷六七《科目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4册,第368页)、《福建通志》卷三六《选举四·明进士》(第144页),任文遂、马通中成化十一年乙未科进士,金福、王宏、张琏、沈清中成化十四年戊戌科进士,俞琳、倪天民中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进士,石瑽中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乔宇中成化二十年甲辰科进士,姚学礼、杨志学、王献臣、惠隆中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夏鼎、李瓒、赵廉中弘治九年丙辰科进士,朱本端、钱俊民、周致中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滕霄、廖俊、田中、徐儯、朱衮、叚豸、徐麟、贺洪中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徐缙、郭璋、杨鏓、张翰、刘鹏、孙修、李培龄中弘治十八年乙丑科进士,余志、张淮中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陈桓、章纶、王玺、刘廷簠中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刘玑、冯曾中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文明、刘景寅中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徐淮中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431) 笔者考证明代解元考中进士的平均比例为50%,详见拙文《明代解元考中进士的比例、年龄与空间分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432) (明)黄佐:《翰林记》卷一四《考就试军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6册,第1016页。

(433) 正德八年、十一年,嘉靖四年、七年、十年、十三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四年、三十七年,隆庆元年、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顺天乡试录》(俱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皆无此类考生中式的记载。

(434) 永乐十二年,宣德元年,景泰四年,弘治八年、十一年、十四年,正德五年、八年、十一年,嘉靖七年、十三年、十六年、二十五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福建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35) 成化四年、七年、十年、二十二年,弘治二年、八年,正德二年、五年、十四年,嘉靖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四十年、四十三年,隆庆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广东乡试录》(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36) 景泰元年,天顺六年,成化四年、七年、十年、十三年、十六年,弘治五年、十四年,正德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嘉靖元年、七年、十三年、十六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四十三年,隆庆元年、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应天府乡试录》(其中,除弘治五年、十四年和嘉靖元年、十九年《应天府乡试录》为《明代登科录汇编》本外,其余皆为宁波出版社2010年影印本)。

(437) 《明宪宗实录》卷一六“成化元年夏四月庚寅”,第350页。

(438)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卷一五六《武举》,第801页。

(439) 除表中所示11科外,尚有成化十六年,正德五年、八年、十一年,嘉靖七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四年、三十七年,隆庆元年、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等16科。

(440) 成化十三年、十六年,正德二年、十一年,嘉靖七年、十六年各有1名京卫武学生中式,弘治五年有2名中式;而成化四年、七年、十年,弘治十四年,正德五年、八年、十四年,嘉靖元年、十三年、十九年、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三十七年、四十三年,隆庆元年、四年,万历元年、四年、七年、十年等22科应天乡试皆无京卫武学考生中式。

(441) 《明太宗实录》卷六五“永乐五年三月癸酉”,第920页。

(442) 《明英宗实录》卷二六九“景泰七年八月辛酉”,第5707—5708页。

(443) 郭培贵:《明代科举史事编年考证》,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2、44、46、48、50页。

(444) 《明太宗实录》卷一二六“永乐十年三月癸巳”,第1576页;《云南通志》卷二〇上《选举·举人》。

(445) 《江南通志》卷一二五《选举志·举人一》,第697页。

(446) 《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载吴祯为“译字生”,而《景泰五年会试录》则载吴祯为“译字官”。

(447)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五二《四译馆》,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点校本,第1085页。

(448) 《明宪宗实录》卷五六“成化四年秋七月丙戌”,第1155—1156页。

(449) 《弘治十七年顺天府乡试录》载第125名徐富为翰林院译字官。

(450) 《万历十四年进士题名碑录》;《畿辅通志》卷六二《进士》,第487页。

(451) 《明宣宗实录》卷九三“宣德七年秋七月辛巳”,第2119页。

(452) 《明世宗实录》卷一二“嘉靖元年三月乙卯”,第425页。

(453) 《明英宗实录》卷二八九“天顺二年三月甲午”,第6176—6177页;正德《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事例》,第742页;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454) 《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宁波出版社2006年影印本。

(455) 《明孝宗实录》卷一八八“弘治十五年六月戊午”,第3475—3476页。

(456) 《明世宗实录》卷一二“嘉靖元年三月乙卯”,第425页。

(457) (明)李东阳:《怀麓堂集》卷七八《明故资政大夫南京礼部尚书致仕赠太子少保童公神道碑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0册,第817页上;《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江南通志》卷一七二《人物志·流寓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1册,第889页下。

(458) 《明史》卷一八九《何遵传》,第5025页;《江南通志》卷一二七《选举志·举人三》,第757页;《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五三《江宁府四·人物》,《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75册,第76页。

(459) 《正德九年进士题名碑录》,(清)李周望等:《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台北华文书局1969年影印本。

(460) 《江南通志》卷一二八《选举志·举人四》,第788页。

(461) 《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二“弘治十五年十月己未”,第3547—3548页。

(462) 《明世宗实录》卷四〇四“嘉靖三十二年十一月戊申”,第7064—7065页;《皇明经世文编》卷二一二,欧阳铎《中尉女授宗女宗壻名号疏》,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第2216页。

(463) 《明神宗实录》卷二三“万历二年三月壬寅”,第609页。

(464) 《明神宗实录》卷二二四“万历十八年六月乙酉”,第4165页。

(465) 《明神宗实录》卷二六六“万历二十一年十一月辛未”,第4956页。

(466) 按:生员衣冠之式,定于洪武二十四年。据《明史》卷六七《舆服三·儒士生员监生巾服》载,是年,“以士子巾服无异吏胥,宜甄别之。命工部制式以进,太祖亲视,凡三易,乃定生员襕衫用玉色布绢为之,宽袖、皁缘、皁绦、软巾、垂带。贡举入监者,不变所服。洪武末,许戴遮阳帽,后遂私戴之。”(第1649页)

(467) 《明神宗实录》卷二六九“万历二十二年正月甲辰”,第5005—5006页。

(468)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六《科场·宗室应试之始》,第424页。

(469) 《明神宗实录》卷四一六“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卯”,第7837—7838页。

(470) 《明神宗实录》卷四二四“万历三十四年八月丁酉朔”,第8006、8007页。

(471) 张明富:《论明代宗室开科》,《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1期。

(472) (明)朱勤

:《王国典礼》卷七《宗学附开科》,《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0册,第257页。

(473) (明)朱勤

:《王国典礼》卷七《宗学附开科》,第257页。

(474) 《明熹宗实录》卷一一“天启元年六月戊寅”,第551页。

(475) 《明熹宗实录》卷一一“天启元年六月丁亥”,第567页。

(476)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一《礼部三·贡院》,第796—797页。

(477) 张明富:《论明代宗室开科》,《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1期。

(478) 陈长文:《明代宗科进士辑考》,《鲁东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479) (明)丘濬:《重编琼台藁》卷九《拟成化四年顺天府乡试录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8册,第179页。

(480)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第1675页。按:“科举必由学校”一语是清朝明史馆臣对明代科举与学校的关系所做的一个概括性论断,意为学校是参加科举的必由之路,也即考生必先通过入学考试(童试)成为生员,才能进而参加科举考试。然而,通过本书上述对明代科举考生类别的探讨,可知总体而言明代并非如清人所言是“科举必由学校”,甚至到崇祯三年,福建乡试还有儒士中式。但也必须看到,明后期科举也确实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这种趋势,所以进入清代才会完全成为现实。

(481) 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科举·乡试》,第4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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