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二年(1886年)五月,广西巡抚张曜调任山东巡抚。六月,他即提出增培黄河两岸大堤、增培两岸民埝、堵口、挑河四项建议,“共需银二百二十四万余两”。十一月,鉴于山东水患严重,张曜又上奏朝廷,主张回河而南。他在奏章中称:“山东连年被淹村庄计有十六万余家,至今浸于水中者三万余家,迁徙无地,赈抚为难”。他还认为,挽河使南,“不但为山东计,兼为江、豫计,尤为京辅计也”。朝廷命各督抚商议,两江总督曾国荃、江苏巡抚崧骏、漕督卢士杰均以“费巨工艰,猝难兴办”而不同意,遂又作罢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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