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权威发布省纪委暗访实录之“为官不为”案例。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水口村有群众实名举报,称该村扶贫款使用上存在诸多问题,为此,省纪委、清远市纪委和清新区纪委展开了联合暗访,一查,问题还真是惊人。
首先,暗访人员对危房改造问题作了调查。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龙颈镇水口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共75户,其中14户是五保户,除1户是直接将维修款拨付给五保户由其自行维修外,其他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全是由村委会原主任冯秋林指定工程队来维修的,至于上面拨下来多少钱,五保户们完全不清楚。
清远龙颈镇水口村五保户刘树桂:“他说是支1.5万元维修费,而上级给多少到他那里,我不知道。”
清远龙颈镇水口村原党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冯秋林:“ 泥砖房改造每户事实是2.5万元, 我给村民每户1.5万元泥砖屋改造”
按照贫困户危房维修与改造的有关规定,这些补助必须要做到专款专用,上面拨下来的明明是25000元,怎么用到贫困户身上就只有15000元呢?对此,冯秋林就解释说,(每户扣下的)10000元最终是入到村委会的账上。
而据暗访了解,冯秋林并未将余款存入村委会账上,而是存入了村委会出纳柯柏香的私人账户上,过了一段时间,冯秋林便将其中的7万元取出去放高利贷,并将所得利息与柯柏香私分。
此外,暗访组还发现冯秋林等村干部存在私分社会人士捐给村集体资金的问题。这张单据显示冯秋林等4名村干部各签名认领3000元,而在单据的右上角竟然还堂而皇之地写明“不用出数”。
这张单据显示冯秋林等5名村干部各签名认领2050元共10250元,而在单据的下方对应标注这10250元由复合肥、农家书屋、复印费等构成。
类似的票据还有很多,据统计,2013至2016年期间,冯秋林、柯柏香等7名村干部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侵占私分村集体资金共计12万余元。
省、市、区纪委联合暗访后,清远市、清新区两级纪委迅速展开调查,冯秋林、柯柏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龙颈镇副镇长朱伟明、财政所所长陈永坚等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清新区出台《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入户核查,纠正和防范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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