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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龙树的[空]

一、空的定义
要了解龙树(Nagarjuna;西元150-250的[空](sunyata),,最直接的办法,是研读他在《中论(颂)》(Madhyamaka-karika)乙书中的两首偈颂: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sunyata),亦名是假名(prajnapti),亦是中道(mahdyama-pratipad)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引见《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藏》卷30,页33,中。}。

在这两首偈颂当中,龙树把[空](无)定义为[因缘生](Pratiyasamutpanna)。颂文中还说,[空]有时又叫[假名],有时双叫[中道]。为什么[因缘生]的事物一定是[空]的?为什么[空]又叫[假名]和[中道]?青目(pingala)对这两个问题,有最好的回答:
众缘具足,和合而生物;是物属众因缘,故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亦复空。但为引导众生故,以假名说。离有、无二边,故为中道。是法无性,故不得言有;亦无空,故不得言无{引见《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藏》卷30,页33,中。}。

从上引青目的注释,我人知道,因缘所生的事物,之所以是[[空],原因是这些事物都没有它们自己的内在本质——[自性](svabhava)的缘故。因此,所谓[空]是[自性]的不存在。在此,[自性]一词,是由sva与bhava两个梵文字所组成的。sva有[自己](own)、[自我](ego)、[灵魂](soul)等几个意义,甚至有时还当做婆罗门教的[神我](atman)来用。而bhava一词有[序有](being)、[存在](existing)、[常住](continuance)、[真实](relity)、[性质](nature)等几个意义。因此,所谓的[自性]的呢?上引青目的注释,仅仅用简单的一句话,来加以说明:[众缘具足,和合而生物;是物属众缘,故无自性。]青目的意思是,由各种条件(因缘)所产生的事物,都是附属或依存于这些条件,即所谓[是物属众缘],因此,这些事物就没有它自己内在的真实而不变的本质。换句话说,事物既然是由各种条件所生,当这些条件有所变化时,事物也必然跟着变化;这样一来,事物怎么可能有其内在不变而真实的本质呢?所以,龙树以为,凡是因缘所生的事物,都是[空]的(无自性的)。

二、[空]所否定的对象——[八不]

[空](sunya)一词,原本有[虚无](empty)、[没有](void)、[缺少](absent)、[不真实](unreal)、[不存在](non-ixistent)等几个意思;在早期的《般若经》及龙树的作品里,都当做否定词来应用。[空],既然是一个否定词,必定有被它否定的对象,从前引《中论》里的两首偈颂,我人可以看出,[空]所否定的事物是一切事物;所以龙树说:[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一切事物(一切法)太多了,龙树用四对八法来归纳它们,然后用他的[空],一一加以否定,这就是有名的[八不]偈: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引见《中论》卷1,<观因缘品>第1;《大正藏》卷30,页1,中。}。
  
这两首偈颂,是《中论》的[归敬颂],也可以说是《中论》的序言:它的大意是: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出(不去)这[八不],是佛陀所宣说的道理;这[八不]的道理,能够灭除我人内心罗致、夸大、歪曲的心理活动——[戏论](prapanca){[戏论](prapanca)一词,青目曾注释说:[是诸烦恼业,皆从亿想分别生,无有实。诸忆想分别皆处戏论生。得诸法实相必竟空,诸戏论则灭。](引见《中论》卷3,<观法品>第18;《大正藏》卷30,页24,下。)青目又说戏论有两种:[一者、爱论;二者、见论……二戏论无故,无忆想分别。]从以上青目的注释,我人知道,所谓[戏论],应给我人内心的一种罗致、夸大、歪曲的心理活动。},因此,我(龙树自称)要礼敬宣说这[八不]的佛陀。
在这[八不]当中,[不生]与[不灭]是最首要的边不但是历为龙树在其后的偈颂当中,集中火力来破斥[生],而且也可以从青目的注释看出来:
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以无生、无灭故,余六事亦无……若深求不常不断,即是不生不灭。何以故?法若实有,则不应无;先有今无,是即为断。若先有性,是则为常。是故说不常不断,即入生不灭义。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犹以四门成诸法。是亦不然。若一,则无缘;若异,则无相续……是故复说不一不异。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犹以来出成诸法。来者,言诸法从自在天、世性、微尘等来;出者,还去至本处{引见《中论》卷1,<观因缘品>第1;《大正藏》卷30,页1,下~2上。}。

在这段引文当中,青目明白的说,常、断,乃至来、出等六法,都只是生与灭的衍生,因此,只要破了[生]与[灭],即破了其他的六法。可是[生]与[灭]是八法当中最首要的。特别是[生],因为有[生]才有[灭];[灭]也是从[生]衍生出来。
  由于[生]是八法当中最最首要的一法,因此,龙树在其后的偈颂当中,着力在[生]的破斥。龙树先把[生]分成四生:自生、他生(自、他)共生、无因生,然后一一加以否定说: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如无生。如诸法自性(svabhava),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同前书。页2,中。}。

龙树在上引第一首偈颂当中,先把四生一一否定而成不自生、不他生、不(自、他)共生、不无因生;而其结论则是:[无生]。对这首偈颂,青目有底下的注释:
不自生者,万物无有从自体性,必待众因。复次,若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一谓生,二谓生者。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则无因无缘。又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自无,故他亦无。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共生则不二过,自生、他生故。若无因而有万物者,是则为常,是事不然。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升天,以无因故
青目指出,自生有底下几个过错:(1)一法二体过,如果自生,则一个事物分裂成[生](能生者)与[生者](所生者)两体;(2)无因生过,若自己生自己,等于无因生;而无因生也不成立,如下;(3)无穷生过,如果自己可以生自己,则被生的又会再生出自己,如此,则有无穷生的过错。自生不成立,他生也自然不成立,因为所谓[他]是相对于[自]而说的,没有[自]就没有[他]。而共生则有自生与他生两种过错,无因生则有破坏因果的过错。
对上引的第二首偈颂,青目也有底下的注释:

诸法自性不在众缘中,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体。众缘中无自性,自性无故,不自生。自性无故,他性亦无。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于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应从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义。无因则有大过;有因尚可破,何况无因?于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青目的意思是,事物既是由各种条件(众缘)所生的,那么,事物当中就没有它自己内在的真实不变的本质——[自性]。依此类推,[自性]也不在构成这些事物的各种条件当中,因为这些条件也是由另外的各种条件所生。所以,[自性]完全是不存在的东西。而[他性]是依[自性]而有的,[他性]自然也不存在的。共生、无因生的注释则明白可解。
龙树所说的四生,一般相信分别代表印度固有的四种因果论:
(1)因中有果论(satkarya-vada),指数论(僧法,Sankhya);
(2)因中无果论(asatkarya-vada),指正理一胜论)尼夜一吠世,即后期的正理学派或胜论学派,Nyaya-Vaisesika);
(3)因中亦有果亦无果论,指耆那教(Jaina);
(4)偶然论(yadrccha-vada),指恰尔瓦加(Carvaka),即[顺世外道](Lokayatiaka){数论主张一切事物都从[自性](世性,prakrti)——一种原始的物质,所转化(parinama)而来,亦即一切事物已经预存在其原形——[[自性]当中;这明显的是[因中有果论]。胜论学派会把[果]定义为[先前不存在之相反事物](pragabhavapratiyogi),以为[果]是新生的,并不预先存在于[因]中;这显然是[因中无果论]。以上详见拉达克里士南(Radhkrishnan)的《印度哲学》(IndianPhilosophy)卷2,页96。(GeorgeAllen&UnwinLTD,NewYork,1996.)其次,中期的中观学者月称(Candrakirti),在其《入中论》乙书,会指出[共生]是耆那教的主张[详下文]。另外,恰尔瓦加主张一切事物都不过是地、水、火、风等[四大]所偶然所生成的,所以是[偶然论]。}。前引龙树的两首偈颂,以及青目的两段注释,都是详于[自生],亦即[因中有果论]的否定,却疏于另外三生(三论)的破斥。因此,让我人再援引其他文献,来破斥另外的三生。

龙树的另一作品,《十二门论》,曾破斥[因中无果论](他生)说:
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而生者,应有第二头、第三手生。何以故?无而生故……若因中先无果而生者,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车马饮食等。如是,缕不应但出叠,亦应也车马饮食等。何以故?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叠,而不生车马饮食等物?以俱何故。若因中无果而果生者,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者要从麻取,不笮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引见《十二门论》,<观有果无果门>第2;《大正藏》卷30,页161,下。}?

龙树的意思是,如果与[果]完全无关的他[因],竟然可以生起[果]来,,那么[缕]就不应当只生[叠],也应生起[车、马、饮食]等其他的[果]来;因为,车、马、饮食等到与缕这间的无关,和缕、叠之间的无关,应该相同才对。如此,则因果的关系完全破灭,油不但可以从麻中生,也可以从沙中生了;乃至我人不但只有一个头,也应该有第二个头了,不但只有两支手,也应该有第三手了。而这些都是违背事实的,可见[因中无果论](他生)是错的。

四生中的[共生]是最难理解的。青目的注释仅简短的一句:[共生则有二过,自生、他生故。](见前)而《十二门论》虽较详细地破斥[因中亦有果亦无果论],却依然不甚了了:
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无性相违故。性相违者,云何一处?如明暗、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

龙树的意思是[有果]、[无果]两个概念是互相矛盾的,互相矛盾的两个概念,怎么可能同时存在于[因]中呢?月称的《入中论》,对[共生]则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计共生者,谓既从自生亦从他生,故计共生。如从泥团、杖、轮、绳、水、陶师等,而有瓶生。瓶与泥团非有异法,要泥团性中有瓶,乃得生,故从自生。陶师功用等他法亦能生瓶,故亦从他生。以是执为自他共生。外法既尔,内法亦然,要自他共乃得有生。彼宗安立命、非命、福、罪、漏、律仪等九句义,谓是真宗。如弥勒要前世命根中有,今乃得生,故自生。以弥勒与命根非异法故……弥勒亦从父母、法、非法、漏等他法而生,故亦从他生……破曰:此说亦不应理,以俱犯前说众过故{引见《入中论》卷4,页1;法尊译,新文丰出版社公司,台北,民国64年。}。

月称对于[共生]的说明,使我人比较清楚地了解[共生]的意义。月称举了两个例子,其一是瓶子,明白可知;另一是[弥勒]的例子,这应是耆那教的例子,因为文中提到的九种[句义](padartha),诸如命(jiva)、非命(ajiva)、漏(asrava)、法(dharma)、非法(adharma)等,都是耆那教的固有用语,依月称的说明,一个人,例如弥勒的出生,一方面要由自己的[命](即灵魂)才能生,所以是[自生];二方面又必须要由父母、法(事物活动的原理)、非法(事物静止的原理)、以及漏(业力的引生的物质之流,可以束缚灵魂)等等其他的条件,所以了是[他生]。月称在文中以自、他[共生]的批判只有一句:[俱犯前说(指自生、他生之)众过故。]
他在别文还举了一喻,来说明[共生]的过错;[如一胡麻,能有油出,则多胡麻,亦有油出。若沙砾虽多,终不能出油。如是,各别能生者,多乃能生。故计共生,不应道理。]月称的意思是,既然自生、他生都不对,共生也就不对;就像各别的两堆沙砾不能出油,把它们聚在一起,还是不能出油。
从前文所引龙树、青目的文献看来,二者对于[无因生](自然生)的批判,都是针佛教内部及其他相信业报的学派,却不能说明唯物论的恰尔瓦加(顺世外道)。月称在其《入中论》的破斥,则是详尽的“
若谓诸法自然生者,如波那娑果之因,栋木及阿摩罗等亦非彼因,则栋木等亦应能生彼果。又波那娑果既从非因之波那娑树生,亦应从三界一切法生,俱非因故……若众生无因者,应如虚空青莲华之色香,都无可取。然实有可取,应知一切众生唯有因生,犹如自心。若如汝宗,则缘青之心应非由青境现前而生。然缘青之心唯缘青境乃生,非自然生。故自然生不应道理{同前书,卷4,页3。}
月称认为[无因生](自然生)有两种错误其一是因果律的破坏。如果事物无因而生,则婆那婆[果]的[因]不是波那娑树;波那娑树之非因,既然能生波那娑果,则同样是非因的栋木、阿摩罗,也应该可以生出波那娑果才对。但事实不然,所以[无因生]是错的。
对[无因生]的第二个批判,月称采用[类比]的方法。在常识中,认识活动(心)的产生,是由于外境的存在,因此,[境]是[心]的[因];类似地,众生也和[心]之有[因]一样,应该有产生众生的原因。月称的第一个批判是针对非众生(无情),而第二个批判则是针对众生(有情)。这样,众生和非众生都有因而生,可见并非[无因生]。
总之,龙树以破[四生]来破[生],以破[生]来破[灭]乃至[常、断]、[一、异]、[来、出]等诸法,所以,龙树的[破](空),是全面的[破],包括有为、无为等诸法。因此,龙树下结论说: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理极于此,一切处于推求不可行,是故果毕竟不生。果毕竟不生故,则一切不为法皆空。何以故?一切不为法皆是因是果。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引见《十二门论》,<观有果无果门>第2;《大正藏》卷30,页162,上。}


三、特论《回诤论》中的[空]
  

在中国,龙树的另一重要著作——《回净论》(Vigrahavyavartani),是少有人重视的一部论书;但是,其中却有许多重要的论点,是《中论》等其他龙树的作品所未曾说到的。因此,本文特辟一节,加以探讨。
  《回诤论》一般相信,是批判正理学派的作品。正理学派以为获得正确知识的方法(标准)有四种,称之为[量](pramana);它们是:
(1)现量(pratyaksa),即知觉;
(2)比量(anumana),即推论;
(3)圣言量(声量,sabda),又称[阿含](agama),即听闻;
(4)(譬)喻量(upamana),即比较或认同。
这四量当中,前三者是佛教所熟知的,因为,佛也承认它们是获得正确知识(世俗智)的三种方法。正量学派所承认的第四量——譬喻量,是比较少见的,现在让我人举一例说明:某甲向某乙说:[野牛(gavaya)是一种像牛的动物。]其后,某乙在森林里看到一支像牛的动物,经过[比较]的结果,知道那是[野牛];这种[比较]、[认同],即是[譬喻量],它是获得知识的四种方法之一。
《回诤论》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即是指正理学派所主张的四量是虚幻不实——[空]的东西;换句放说,四量并不是获得正确知识的方法。龙树说:

偈言:[若量能成法,彼复有量成,汝说何处量,而能此量?]此偈明何义?若汝意谓量能成物,如量(mana)、所量(meya),现、比、阿含、喻等四量,复以何复成此四量?若此四量更为无量成,量自不成;若自不成能成物者,汝宗则坏。若量复有异量成者,量则无穷。则非初成,非中、后成。何以故?若量能成所量作者,彼量复有异量来成彼量。复有异量成故,如是,无初。若无初者,如是,无中。若无中者,何处有后?如是,若说彼量复有异量成者,是义不然。

{引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19,上~中。文中,注有梵文字的[量](mana),是像尺等测量长度的工具,而不是获得知识之[量](pramana)。同样地,注有梵文字的[所量](meya),是指尺等工具所要测量的对象,例如布匹,而不是指所获得的知识——[所量](prameya)。龙树在此,以尺之[量]与布匹之[所量]为例,来类比地说明获得的知识之[量]与所获知识之[所量]。}。
  龙树的意思是,[量]既然是做为获得正确知识的标准(方法),就必须是可知的;但是,什么样的标准或方法(量),可以判断这四种[量]是正确可靠的呢?龙树发现,正理学派若不是独断地以为四量正确可靠,就是必须无穷后退(所谓无初、无中、无后),才能证明四量的可靠性;也就是说,如果四量的可靠性是建立在某甲标准(量)上,甲标准的可靠性也必须建立在另一乙标准(量)上,而乙标准的可靠性又必须建立在丙标准(量)上,如此一来,即有无穷之过。所以,四量的正确性既然无法证明,由四量所获得的知识,例如眼所见、耳所听、乃至推理所得等等,也就成了不可靠的东西了。——获得知识的方法是[空]的,所获知识也同样是[空]的。
  正量学派的学者,可能会做底下的反驳:[量]不但可以做为正确知识的标准,而且也可以做为证明它们自己是正确的标准;换句话说,[量]是[自明]的。正量学派举了一个比喻说,就像灯火不但可以照物,也可以自照一样,[量]不但可以判断知识(所量)的是否正确,而且可以证明它们自己也是正确可靠的。对于这个反驳,龙树批判如下:
  偈言[汝语言有过,非是火自照,以彼有不相应,如见闇中瓶。]此偈蛤何义?彼量如火,自、他能成难,不相应。何以故?非大自照。如初未照,闇中瓶等不可得见,以火照已,然后得见。如是,如是,若火自照,初火应闇,后时乃明;如是得言火能自照。若初火明,则不得言火能自照。如是分别自、他照,义不相应{引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19,中。}。
  龙树的意思是,正理学派所学[火能照他,又能自照]的比喻,是不恰当的;因为火不能自照。龙树说,所谓的[照],应该先暗后明,就像暗室里的瓶子,原先是暗的、看不见,后来因为灯火而光明可见;如果火能自照,火应该先是暗的、看不见,后来才变成明亮可见才对。但是,灯火一开始就是光明可见的,并没有黑暗的火,所以不能说火能自照。因此,把四种[量]类比成灯火一样,认为能判断所获的知识是否正确,还能证明四量本身也是正确无误的;这种类比是错的。
  总之,龙树以为,[量]的可靠性是没有标准(量)的;它们不可能自己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也不可能由其他的标准(量)来证明他们的正确性,乃至自、他共同证明其可靠性,也是不可能的。所以,龙树下结论说:
  偈言:[量非能自成,非是自他成,非是异量成,非无因缘成。]此偈明何义?如是,量非自我;现非现成,比非比成,喻非喻成,阿含亦尔,非阿含成。非是自、他迭互相成;相非比、喻、阿含等成,比非现、喻、阿含等成,非现、比、阿含等成,非现、比、喻等成。非异现、比、譬喻、阿含,别有现、比、譬喻、阿含异量来成。如量自分和合不成,自、他境界和合不成,非无因成……{引见《回净论》;《大正藏》卷32,页20,下。}。
  《回诤论》的精彩处,不但在批判正理学派的四量,还在回答正理学派所提出的一个问题:[空]否定一切事物,[空]到底否定或不否定自己?换句话说,[空]是[空]了吗?若[空]也是[空]的,那么[空]必是无有作用的东西,亦即,[空]不能否定诸法,因为一个[空]的东西,必定不能否定任何事物;反之,若[空]是不[空]的,那么,[诸法皆空]这一句话就不对了,因为至少有一[空]法,是不[空]的。
  正理学派的问题是采用[两难式](dilemma)的论式:(1)如果[空]是[空]的,则[空]不能否定事物,亦即,诸法不空:(2)如果[空]不是[空]的,则诸法不空,因为[空]这一法是不空的。对于这一个[两难式]的问题,龙树的回答是:[我语(指[空]这一语)亦因缘生。若因缘生,则无自体。以无自体,故得言空。以下切法因缘生者,自体皆空。]{引见《回净论》;《大正藏》卷32,页18,上。}龙树的回答是:[空]不但否定一切事物,也否定它自己,亦即《般若经》中所说的[空空]。龙树的这一回答,虽然回避了正理学派所说的第(2)难——[如果空不是空],但却不得下面对正理学派所说的第(1)难——[如果空是空的]。对于这第(1)难,龙树做了两方面的回答:(一)这一语虽然是空的,但却仍然具有功能作用;(二)[空]这一语,并不[否定](遮)任何事物,而是[让我人知道](jnapayti)事物的本质。
  对于第(一)方面的回答,龙树举了化人(nirmitaka)与幻人(mayapursa),做为例子来说明:
  如化丈夫于异化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如幻丈夫于异幻人,见有去来种种所作,而便遮之。能遮幻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化人是空,所遮化人则亦是空;若的遮空,遮人亦空。能遮幻人彼则是空。若彼能遮幻人是空,所遮幻人则亦是空;若能遮空,遮人亦空。如是,如是,我语言空,如幻、如化。如是空语能遮一切诸法自体。是故汝言汝语言空故,则不能遮一切诸法不自体者,汝彼语言则不相应{引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18,上~中。}。
  龙树的意思是:就像幻人或化人——它们都是佛菩萨为教化众生而变化出来的——一样,虽然是[空]幻不真实的东西,但是它们却仍然具有某种功能作用,要以阻止或否定(遮)其他幻人或化人的行为。例如一个幻人或化人,正要做坏事的时候,另一个幻人或化人,却可以阻止它去做坏事。同样地,[空]这一语虽然是不真实的。但却也不功能或作用,去否定一切事物的内在真实自性。依龙树,一个[空]的东西,仍有他的功能作用;就如[舆(车子)、瓶、衣蕃(衣服)等物,虽然都是[空]的——因缘所生故,但却能有装载薪柴、青草、泥土的功能,或盛装水、蜜、乳的作用,或御防严寒、炎热、冷风的能力。而[空]这一语,由于因缘所生(由唇、齿、气等因缘所生),因此也是空幻不实的;虽说是空幻不实的,却像舆、瓶、衣蕃一样,也有它的功能作用;它的功能作用就是[告诉我人](jnapayati)一切事物都是[空]的。龙树说:
  如舆、瓶、衣蕃等物,彼法各各自有因缘:世间薪、草、土所作器、水、蜜、乳等,将来将去,及举掌等;又复寒、热、风等障中诸受用法;因级生故,皆无自体。如是,如是,我语因缘和合而生,如是得言无有自体。若无自体,如是得言无自体成。如是,空语世间受用。是故当言无自体语亦空,则不能遮诸法自体,是义不然{同前书,页18,上。有关此段论文,汉译相当难解。现依照巴达恰亚(K.Bhattacharya)的英译《回诤论》本——《龙树的辩证法——回诤论》(TheDialecticalMethodofNagarjuna(Vigranavyavartani))(MotilalBanarsidass,Delhi,1978)乙书,页18的译文,翻译如下:但是,就像车了、瓶子、衣服等事物,虽然由于因缘生而无自性。却具有它们各自的功用,例如装载木材、青草和泥土,盛装蜂蜜、清水和牛乳,预防风寒和炎热。同样地,我所说的话(指龙树的[空]这一语),虽然由于因缘生而无自性,却可以证明事物的空无自性。因此,你说:[由于你的话(指龙树的[空])是无自性空,因此你的话不能否定事物的自性],是不对的。}。
  龙树在第(二)方面的回答是:[空]这一语的真正作用不在[否定](遮)事物,而在[让我人知道](告诉我人,jnapayati)事物的本质是[空]的。龙树的意思是:事物原本就是[空]的——因缘生故;既然是[空]的,当有人用[空]这一语来说出时,他只是[告诉我人](让我人知道)事物的本质,而不是[否定]事物的存在。所以龙树说:[无法得说语。](由于事物是空的——[无法],所以我人可以说它们是[空]的——[得说话]{引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22,上。对这句偈文,上段所引英译《回净论》本,页42,译成底下:[在此,语言(指[空]语)在让我人知道它(指事物)的空无,而不在否定它(事物)。]}。)对这句偈文,龙树自己注释说:
  若说诸法无自体语,此法非作无自体法。又复有义,以无法体,知无法体;以有法体,知有法体{[又复有义]底下一句上段所引英译《回诤论》页42,译成下文:[但是,由于无自性,它(指[空]语)使人知道(jnapayati)事物的空无自性。]}。譬如屋中实无天得,有人问言:[有天得不?]答者:[有。]复有言:[无。]答言无者语言,不能于彼屋中作天得无,但知屋中空无天得。如是,若说一切诸法无自体者,此语不能作一切法无自体无,但知诸法自体无体。若汝说言:[若无物者,则不得言法无自体。以无语故,不得成法无自体]者,义不相应{引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22,上~中。}
  在这段注释中,龙树举了一例说明[空]并不[否定]事物,而在[让我人知道]事物之空幻不实的本质。龙树说:就像有人说屋中[没有]天得(Devadatta)这个人时,说这句话的人只[告诉我人]屋中[没有]天得的事实,而不在制造天得的[没有];也就是说,说这句话的人,并没有把原本存在的天得[否定](没有)掉,,因为天得原本就不在屋内。同样地,当有人说诸法皆[空]时,他并没有把原本存在诸法[否定]掉,因为诸法原本就是[空]的。所以龙树说:[我不遮](我不否定任何事物):
  偈言:[我无有少物,是故我不遮;如是汝无理,枉横而难我。]此偈明何义?若我如是少有物遮,汝得难我。我无物遮,如是无物我无所遮。如是无遮一切法空,如是无物遮(pratisedha)与所遮(pratisedhya)。是故汝向如是难言何所遮者,此汝无理,枉横难我{同前书,页22,上。}。
  龙树的意思是:能遮(能否定,pratisedha)的[空],就像幻人、化人一样,是不真实的,所遮(所否定,pratisedhya)的事物也像幻人、化人一样,是不真实的。由于所遮的事物原本就是不真实的,因此,当一个人说诸法皆[空]时,他并没有把原本实有的东西否定(遮)掉,所以龙树说:[我无物遮)。
  要澈底了解龙树这种[我不遮]、[我无物遮]的说法,似乎应该先了解正理学派对[无](非有,abhava)的看法。依照正理学派的某些学者,例如瓦沙耶那(Vatsyayana),[非有](不存在,abhava),例如瓶子的不存在,也是某种意义的[有](存在bhava),他称之为[能分别之于所分别之存在](Visesya-visesana-bhava);这种[有](存在)能由我人的感官知觉得到{参见史却巴特斯基(F.Th.Stcherbatshy)所著之《因明学》(BuddhistLogic,DoverPub.Inc.NewYork,1962)乙书,第2册,页387-388。}。像这样把不存在的[非有](无),看成某种存在之[有]的说法,想来是正理学派相当普遍的理论,因为龙树的弟子——提婆(Aryadeva),在其《百论》乙书中,也批判了这种说法:
  外曰:[汝无成是成。如言室空无马,则有无马。骒中,汝虽方诸法空无相,而能种种心故,应有无。是则无成是成。]内曰:[不然,有无一切无故。我实相中,种种法门,说有无皆空。是故有无一切无]{引见《百论》卷下,<破空品>第10;《大正藏》卷30,页181,下。}
  文中的[外曰],是指主张这种说法的[外道]。这此[外道]说:中观学者主张一切事物都[空](无成),这种主张本身就不[空](成)。就像一个人说[空]时,也有一个[空]存在。提婆的回答则是:[有]与[无]都是空的。
  如果我人了解正理学派这种把[无]视为[有]的奇怪理论,那么我人也就能够了解龙树的《回诤论》中强调[我不否定任何事物](我不遮)的用心了。依正理学派,被[能遮]之[空]所否定的事物——[所遮](即[非有]),是某种意义的存在,因此,[否定](遮)是一种真实的否定,因为[(能)遮]与(所遮)都是真实的。但是龙树却说:[无物遮与所遮。]也就是说,不但被否定的事物是[空]的,能否定[定]也是[空]的。
  总之,龙树的《回诤论》,一方面告诉我人,获得知识的方法——[量],是空幻不实的。另一方面还告诉我人,[空]并没有破坏(否定)诸法,也没有把原来实有的事物破坏而成[空];[空]的这一字词只在[告诉我人](jnapayati):事物确实是][空]的。依据龙树,像[空]这样的语言,只是属于[世俗谛](一般常识)范围内的东西;依照最真实的道理——[第一义谛(真谛)],连[空]都是不可说的。因此,[诸法皆空]这一语句,是希望透过世俗的语言,[让我人知道](jnapayati)第一义的真理——事物是没有真实本质的(无自性的)真理。所以,龙树说:
  又我所说,不违世谛,不舍世谛。依世谛,故能说一切诸法体空;若离世谛,法不可说。佛说偈言:[若不依世谛,不得证真谛;若不证真谛,不得涅盘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18,下。}

四、结论
  作者:杨惠南
  从前面各节的分析,我人知道,龙树的[空]是无所不空的。不但生、灭乃至来、出等有为法空(八不),而且获得有为知识的方法——四量也是空;不但不为法,无为的涅盘也是空;不但被否定的有为、无为法空,能否定的[空]也是空。在这种意义下,[空]这一语,只是[世俗谛]中的方便施设,在[第一义谛]下,连[空]都不可说。因此,[空]只是[告诉我人]事物没有[自性]这一事实的暂时性工具——所谓[假名],当人们知道这一事实之后,[空]就自动地自我否定——即《般若经》中的[空空]。龙树在注释《大品般若经》之[十八空]中的[空空]时说:
  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应舍;以是故,须是空空。复次,空缘一切法,空空但缘空。如一健儿破一切贼,复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药;药能破病,病已得破,药亦应出。若药不出,则复是病。以空灭诸烦恼病,恐空复为患,是故以空舍空,是名空空{引见《大智度论》卷31,《大正藏》卷25,页282,上。}。
  龙树的意思是:佛说[空空]的目的,是为了害怕有人听了[诸法皆空]的道理之后,像正理学派那样,执着有个真实的[空],因此用[空空]来破斥这种真实的[空]。龙树在《中论》里,也有类似的说法:[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引见《中论》卷2,<观行品>第13;《大正藏》卷30,页18,下。}
  龙树这种无所不空,连[空]也空的[空],最容易被曲解成为[虚无主义],例如[空]中没有四圣谛,没有三宝等。但事实旧这样的吗?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两方面来回答:(1)龙树自己曾消极地反驳这种说法;(2)龙树自己曾积极地肯定了诸法。
  就第(1)点,——龙树消极反驳自己是个虚无主义,而言,龙树在《中论》里说:
  汝谓我着空,而为我生过,汝今所说过,于空则无有。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引见《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藏》卷30,页34,上。}。
  这两首偈颂的意思是:你们以为[空]是虚无主义的这种说法,是对[空]的误解;我所说的[空],是为了说明诸法(四谛、三宝等)之所以成立的原因。龙树以为,如果诸法不是[空]的,亦即不是[因缘生]的,那么,诸法必有真实不变的本质——[自性]。如此一来,诸法就没有生灭、变动等现象可言——有不变的[自性]故。诸法如果没有生灭、变动,那么,诸法就是永恒的,而不是无常的。而永恒的事物不会让人感动痛苦,因为无常才会感到痛苦;如此一来,就没有苦谛可言,乃至也没有集、灭、道谛或三宝可言。反之,在[空]中,四谛、三宝等诸法都可得到其成立的说明。龙树说:
  若一切不空,则无不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若不从缘生,云何当有苦?无常是苦义,定性无无常。
  若苦有定性,何故从集生?是故无有集,以破空义故。
  若苦有定性,则不应有灭,汝着定性故,即破于灭谛。
  若苦有定性,则无有修道,若道可修习,即无有定性。
  若无有苦谛,及无集灭谛,的可灭苦道,竟为何所至?
  若苦定有性,先来所不见,于今云何见,其性不异故。
  如见苦不然,断集及证灭,修道及四果,是亦皆不然。
  是四道果性,先来不可得,诸法性若定,今云何可得?
  若无有四果,则无和向者,以无八圣故,则无有僧宝。
  无四圣谛故,亦无有法宝,无法宝僧宝,去何有佛宝{引见《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藏》卷30,页33,中~34,上。}?
  所以,龙树总结地说:[汝破一切法,诸因缘空义,则破于世俗,诸余有法。]{同前子,页34,中。}而在《回诤论》中,龙树也说:[若人信于空,彼人信一切;若不信空,彼不信一切。]{引见《回诤论》;《大正藏》卷32,页23,上。}
  龙树不但消极地反驳自己是个[虚无主义者]的说法,而且还积极地肯定或建立诸法。例如《中论》里的[二谛偈],就明白是肯定[世俗谛](世间真理)的重要性,以为[世俗谛]是获得[第一义谛]乃至[涅盘]的必要条件: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盘{引见《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藏》卷30,页32,下~33,上}。
  其次,龙树还强调涅盘就在世间当中;换句话说,龙树肯定了世间的重要性,以为绝对没有离开世间的涅盘:
  涅盘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盘,亦无少分别。
  涅盘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是二际者,无毫釐差别{同前书,卷4,<观涅盘品>第25;《大正藏》卷30,页26,上。}
  龙树还在他的《大智度论》乙书中,极尽能事地赞叹诸佛菩萨的德性、神通;这都可以证明他的[空],决不是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例如,他对佛之法性身有底下的描述:
  是法性身功德满十方虚空,无量无边,色相端正,相好庄严,无量光明,无量音声,听法众亦满虚空。常种种身、种种名号、种种生处、种种方便度众生{引见《大智度论》卷9;《大正藏》卷25,页121,下~122,上。}。
  龙树的[空]既然不是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那么它否定了什么呢?本文第一节——[空]的定义中曾说过,龙树的[空]在[因缘生]的定义之下,否定了诸法的[自性]。而本文第三节——特论《回诤论》中的[空],我人还进一步指出,龙树的[空],并不否定事物的功能、作用;[空]主像车子、瓶子、衣服一样,有它的功能、作用。可见,龙树的[空],虽然广泛地针对一切事物——有为的、无为的、乃至四种[量]以及[空],但是,它只否定这些事物的[自性],并不否定这些事物的功能、作用。(除非执着有[自性]的功能、作用。)我人在第三节中甚至还指出,龙树的[空]并不[否定](遮)任何事物(说它否定事物,只是方便说),[空]的功用只在[让我人知道](jnapayati)事物的[自性]是不存在的——[空]的。这样的[空],并没有[破坏诸法](《般若经》中所谓的[坏诸法相]),亦即,并没有把[有]的说成[无](空)的;这样的[空],怎么可以说是[虚无主义]呢?所以,我人以为,龙树的[空],不但不是消极的[虚无主义],而且,相反地,是积极、极积极的[肯定主义]。——它肯定四谛乃至三宝的可靠性。
  (本文原刊于《谛观》,12期,台北:谛观杂志社,1984,页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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