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江苏常州,小沈是某单位出纳,领导通知其给下属单位转账107万元,
userphoto

2023.03.06 江西

关注
江苏常州,小沈是某单位出纳,领导通知其给下属单位转账107万元,事后才知道,小沈被骗了。用人单位要求其全额赔偿。小沈不服诉至法庭。

小沈入职某单位出纳岗位,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薪资4000元,小沈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因此在工作中也格外认真,由于公司业务单位较多,小沈非常忙碌。

单位有一个业务群,各部门业务协调都是在群里通知,小沈要业务口经常打交道,自然也身在其中。

一天上午,小沈正在核对账务,突然收到一份邮件,邮件是老板陈某发的,称由于单位人事有变化,需要一份目前在职人员的名单,让小沈整理一下,尽快发给他。

小沈一看,连忙按要求制作了名册,发送给了陈某。同时给陈某发了消息,请其注意查收。但是,陈某并未回复。

第二天上午,小沈才收到陈某的回复,陈某还让其尽快加入单位高管群,自己有工作安排。小沈按照老板指令,进入该群。

几天之后,老板陈某在群里给小沈发布了指令,让其给指定账户打款107万元,并称是几个单位的欠款,并把几个单位的欠款余额都同步给了小沈。

小沈一看这几个单位确实是有合作单位,由于其还在试用期内,对单位业务还没有全部了解,但是因为是老板要求的,小沈只能立刻照办。

事后才知道,小沈被骗了,原来,给她发信息的并非真正的老板陈某,而是网络骗子利用了的单位的邮箱,而且小沈进的群也不是单位高管而是骗子的工具罢了。

小沈因为重大失误,导致单损失107万元,事后,小沈报了案,单位和小沈达成赔偿协议,协议约定,小沈需在三个月内赔偿单位107万元。

当月,小沈赔偿单位2万元,之后,小沈便不同意继续赔偿,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单位申请仲裁,要求小沈支付赔偿105万元。

@雷霆看法

小沈报案后,警方以诈骗案立案侦查,单位认为因小沈的重大过失,造成单位损失,小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单位诉请小沈赔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1165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单位认为,小沈作为出纳,工作中并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在付款没有核对真实信息,就进行操作,导致损失百万,显然是小沈工作的重大失误,应当由其小沈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况且,事发后,小沈也和单位签署了赔偿协议,同意全额赔偿,但是却出尔反尔。

小沈已经支付赔偿了2万元,剩余105万元需要其承担。因此单位申请仲裁要求小沈继续履行赔偿责任。但是单位的申请被驳回。

2.小沈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认定

小沈拒绝继续履行全额赔偿责任,小沈认为,本案已经按照诈骗案立案,最终能否追回损失尚无确定,而单位却要求自己全额赔偿,并不合理。自己究竟应当如何担责,需要结合该案件的刑侦结果。

小沈认为,自己尚在试用期,对单位具体情况、往来信息及高管并不明确知晓,因此对于造成的损失并无主观故意,因此全部由自己承担并不合理。

同时,小沈作为新人,并没有财务和出纳方面的工作经验,单位对其也没有进行岗位业务培训,更没有向其提供单位资金的管理办法,这种情况下,单位仍然将资金账户密码管理权限开放给了小沈,可见单位的内部管理并不严格,流程存在疏漏,对财产损失存在自身过失。

小沈作为单位员工,按照指令对外划拨资金是履职行为,但是其对于大额转出的要求,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造成单位损失,存在重大过失。

3.单位损失全部由小沈承担是否合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其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工资的最低标准,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是员工的赔偿程度应当结和最终确定的责任大小,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工资收入,合同约定等进行确定。

而本事件中,单位损失是由于小沈履职过程中遭遇了网络诈骗引起的,案件存在追回损失的可能性,而在没有结果时,单位却和小沈签订损失赔偿协议,把损失责任全部转嫁到小沈身上,显失公平。

因此,认定单位和小沈签署的赔偿协议无效,单位可以按照最终损失,确定小沈赔偿比例,然后按照以上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4.法庭判定,小沈赔偿7万元

最终,单位上诉法庭,法庭认为,小沈和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小沈的行为属于履职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是职务行为,其因履行职务行为而是用人单位受到的损失,应当由单位承担,但小沈在工作过程中明显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应赔偿损失70000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万元,还需支付5万元。

用人单位自然不同意,上诉申请二审,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关注@雷霆看法,看经典案例分析,一起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案例 | 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工受伤赔偿案例
劳动者履职过程造成单位损失 应综合过错等因素确定赔偿责任 |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会计受骗将公司资金转出60万,损失怎么赔?
财务人员被“假董事长”诈骗98万,这笔损失该由谁承担?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