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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龙辣条还能不能吃了,食品论坛网友有话说~

事件回顾:

辣条,这种以小麦粉和辣椒为主要原料的零食,打动了不少人的胃。在行业内,卫龙辣条称得上是“龙头企业”了。然而,8月30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抽检公告,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卫龙辣条,多款产品不合格。

对此,9月4日,卫龙辣条生产企业发布一则官方回应,进一步将辣条和其对应的食品推上了舆论浪头。该企业通过卫龙辣条的认证微博发布声明称,企业执行的是现行有效的河南省标准,产品完全合法合规。卫龙和食品监管部门谁说的有理呢?

来看看食品论坛网友怎么说……

网友:lcj4496

近期食品行业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啊,辣条事件。说说自己的观点


1、添加剂的使用究竟如何判定。

食品生产许可的分类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中的食品分类两者不一致,其划分标准和使用范围不同。不能以某产品在食品生产许可中划分为某个类别(如糕点),直接类推其可以按照2760中食品分类的同名类别(如糕点)来确定其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同的食品分类系统,只适用于该分类系统明确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其适用范围。举个例子,馒头,在生产许可中,一般划分在糕点类。但其在2760中的食品类别就不是在糕点中,而应该在发酵面制品中。如果按照糕点来使用食品添加剂就可以使用甜蜜素,而如果按照发酵面制品就不可以使用甜蜜素。具体到辣条问题,很多讨论都指向食药监总局文件中对生产许可的分类,其实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判定产品不合格的关键是其按照卫计委2017年第8号公告,辣条(调味面制品)属于方面米面制品,其添加剂的使用应该按照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来确定。

2、地方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效力。

本次事件中,某企业声明中,声称其符合地方标准。经查,该地方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制定年代久远,是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制定的。那个时代,辣条是作为新兴食品出现的,国家尚未明确其分类。这样的情况下制定的地方标准,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当然,个人对这个地方标准中自行规定其添加剂使用按照糕点和膨化食品两类来确定是持保留意见的,因为这相当于这个标准制定部门对2760中的食品分类添加了新的类别,这个类别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跨原有类别)。但在食品安全标准主管部门(原卫计委,现卫康委)已经通过公告形式明确了辣条(调味面制品)在2760中的分类后(这种公告属于对2760的补充和修订,其效力应等同2760),强制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推荐性的地方标准之间在产品分类(主要是在添加剂使用问题上的产品分类)出现了不同,应该谁的效力更高,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吧。地方标准未及时修订,那是地方相关部门的事情,其未修订且不符合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的部分自动作废,不影响2760标准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3、企业的责任。

在卫计委2017年第8号公告发布后,相关的企业应该做的事情是按照已经确定的食品类别,准备资料,按照食品添加剂申报程序申请扩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未获得批准前,应采取必要措施如调整配方等来规避产品抽检的风险(这里不讨论技术上是否可以更改配方及申报的时间长短等问题,纯粹从合法合规性上考虑,否则问题复杂化,无法集中主要问题分析了,见谅)。而现实是,相关企业针对添加剂使用的风险,可能采取了一定措施(2017年第8号公告本身就应该是企业努力的结果,解决了甜蜜素的添加合规性问题),但并未完全解决添加剂使用合规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坚持其执行地方标准的合法合规性,是存在问题的。
其他网友观点:

东海钓夫:

一个简单的事情,牵扯到地方保护,标准制定,标准理解,等等,炒作的沸沸扬扬。

添加剂的使用,毫无疑问应该按照GB 2760 中的分类系统,如果其他标准跟食品安全标准抵触,是无效的!

亲自喝酒:

既是分类矛盾,也是标准矛盾。

枫林幽径:

很多人包括监管人员,容易将不同的分类系统搞混。

三毛两斤:

添加剂看实际产品在2760中的分类,很多食药监管的都不懂按发证分类看添加剂。

nirvana:

GB2760说的很明白,其分类系统仅适用于标准本身,所以拿着食药出的31类来套卫生出的16类是大错特错;

食品添加剂的游戏规则就是2760,抽查往往都有从严原则,即产品执行标准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尤其是低于国标要求时,以国标为准;

企业应该学学国际企业的套路,先有规则意识,参与规则制定,驾驭行业走向,此为正道

任性:

地方标准服从国家标准,这没什么问题。在2760没有明确的情况下,需要标准制订方对此作出明确指示。

但是,实际中总是有但是,卫计委没有明确表示辣条这种“调味面制品”属于哪一种,而是通过2017年第8号公告,在甜蜜素的使用范围中说 方面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这种隐含的方式对其进行规定。不清楚卫计委的规定这么怕人么?难道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补充个2760的食品分类?

然后是食药监管发证的又跟着乱,说调味面制品拿到方便米面类发证,添加剂按方便米面。添加剂什么时候又和发证类别挂上钩了吗?

地方上的管理者上面压下面挤,该修订的地方标准也不修订,甚至帮助企业对抗上级,也不知谁给的勇气。

企业就装二,反正国家安全标准没出,地方标准没废止,天塌下来有大个顶着,就这么个干法。

结果就成了今天这种滑稽可笑的局面。

个人理解,方便米面制品包括方便面、方便米线、方便米饭。。。这些东西可以当主食的,食用量大,所以添加剂管得严些没毛病。

辣条这种小食品跟这些能挨上吗?谁拿辣条当主食?而既然糕点都可以使用的防腐剂,在辣条使用对人的危害有那么厉害吗?其实归为糕点更合理。

逢吉丁辰:(微信网友)

也是因为砖家制订的国标,把广东人人爱吃的某一地方特产食品“消灭”!现在尚在生产的,却是广东人不喜欢吃的“山寨口味”严重制约了这一具有地方特色制作工艺的食品!

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与食品论坛网友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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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味面制品(辣条)有关标准问题,这篇文章说的太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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