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找警察,在我们看来是很正常一件事,就和一日三餐一样,但在美国却不同,美国警察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警察作为公务员的一部分他的职责是宪法规定的。但不同的国家宪法肯定是不同的,毕竟都是按照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制定的。而且无论是持枪还是警察职权问题都是由在美国特有的历史和文化下产生的,现在虽然出现了争议,但这是确实是符合情理的现状。不代表制度有问题,只能说出发点不同。
根据相关国际组织统计,美国警务人员占全国公务员的比例为63%,这一比例不仅排在世界前列,且美国的国家安全机构雇员增长速度也维持了极高的水平。有这么多警察,民众不用再过多操心自身安全问题,但实际情况却并非这么简单。
在首都华盛顿和33个州,警察没有保护居民个人的法律义务。在这些州,如果居民报警后没有得到警察保护,根本就没有起诉警察的法律依据。有9个州,法院会受理这类起诉警察的案件,但胜诉的几乎总是警察。只有在5个州,法院会受理这类案件,并有可能判警察败诉。在余下的4个州法院判决立场不一,难以归类。没错,美国警察不保护公民个人的生命和财产,那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的职责是在犯罪发生后,逮捕犯罪分子,维护法律,完成自己对于广义大众的职责。
事实上,美国警察在美国社会基层有巨大权力,而且美国法律也为这个巨大权力保驾护航。所以,美国警察的执法逻辑权重排列如下:保护自己安全、制服嫌疑人、保护受害者。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警察但凡感觉自己受威胁,都会开枪。哪怕最终打死嫌疑人,多数情况下也可以脱罪。这一切的法律逻辑都基于以上执法逻辑权重。美国警察作为个人时,出于人性的善会做暖心事。但他们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既然美国警察不负责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那么,美国人民大部分都买枪,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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