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为邓飞摄于沈阳浑河畔
2016年3月美国公民马某(化名)与B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B科技公司为马某办理了《外国人就业证》。2017年5月,马某因患病在公立医院治疗。在与病友闲聊过程中得知,中国公民就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部分医疗费用均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报销。
出院后,马某要求B科技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并支付其生病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B科技公司答复,因马某不是中国公民,故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不同意支付其医疗费用。2017年7月马某以B科技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B科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B科技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向其支付医疗费用。
律师评议:
1、用工单位是否需要并且能够为外国人缴纳社保?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亦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述规定,外国人在国内合法就业的,用工单位应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马某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或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可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的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因此,马某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仲裁委审理后认为马某属于合法就业,受我国法律法规的保护及约束,其应与我国公民一样,享有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因此,裁决支持了马某的仲裁请求。
3、是否所有外国人都必须缴纳社保呢?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外国人,可依协议规定免除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但不能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协议规定之外的险种以及协议规定险种超过规定期限的,均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他国参保在国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如果能够提供已经参保的证明可以不在国内参保。在实际操作中,外资公司往往会为该类外籍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健康险、额外的医疗险等相关保险,以避免公司的意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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