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Q:什么是多点执业?
A:本办法所称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含)以上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Q:哪些医生可以开展多点执业?
A:不同职称医师可多点执业(自由执业)范围不同。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确认。
执业医师:可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主治医师:可在省内任一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副主任医师(含)以上:可在省内任一医疗机构开展自由执业;
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可在省内任一医疗机构开展自由执业,重点或紧缺专业目录会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调整,目前包括急救(诊)医学、放射、超声和病理。
Q:多点执业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A:相比以前,多点执业登记手续简化,自由执业备案即可。
多点执业,医师只要到拟多点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不再需要所属医院同意,但时间仍需和医院协商。
自由执业,只要由自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即可。
Q:多点执业中出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A: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由发生医疗纠纷的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处理。医疗机构及医师责任由医疗事故鉴定等法定程序分责。
但如果医师在多点(自由)执业时发生不良执业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会纳入第一执业地点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违法行为则将依法予以处理。
Q:多点执业医师报酬及所属医院考核如何处理?
A,多点执业的报酬和时间等问题,《实施办法》不作具体规定,提倡“契约”精神,由医师和医疗机构协商。简单说,就是办理手续无需医院同意,但时间和报酬还需双方协商。
Q:多点执业的时间有限制吗?
A:医疗机构应允许所聘医师在法定工作日每周可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不过,只要医生有精力,一周的时间里,甚至可以每天都在不同的医院坐诊,在7家医院为病人看病。
Q:有多少医师符合多点执业条件?
A:目前,浙江省拥有执业医师数量12.5万;副高(含)以上人员约占22.9%,约2.9万;主治(含)以上人员约占58.5%,约7.3万。
◆院长说不行也没用,不同意也得同意
3年前的试行办法开始后,只有不到4000名医生选择多点执业,而且大多是中医,现在的《实施办法》条件确实更宽松了,可医生们会买单吗?院长们愿意放人吗?
“《实施办法》取消了医师办理多点执业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这一前置条件,而且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允许所聘医师在法定工作日每周可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王祯说,简单点说,不管原单位院长同不同意,只要医生有水平,有人愿意请去坐诊,就可以很潇洒得走人,“当然,医生必须在完成原单位的任务基础上,安排自己的多点执业。”
◆医生:你愿意抽时间在外面“揽私活”吗?
浙大一院急诊科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虽然他还没有开始多点执业,但是对于政策的进一步放宽感到高兴,“我们在急诊太忙了,没时间多点执业,但是有机会也想尝试一下。”
不过这个政策未必惠及每一位医生。
“每一个三甲医院都有人才培养的批次,站在金字塔尖的顶端专家是少数,多点执业最受欢迎的也就是这些专家。”省中医院的一位医生说,“年纪轻点的不努力,不积累满意度、信誉度,以后就没有竞争力了,多点执业的受欢迎程度,就是竞争力的一个体现。”
新旧《办法》对比
除此之外,新版办法还探讨了自由执业的可能性。
“在医师多点执业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的自由执业,即符合条件的人员允许其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任一医疗机构内执业,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登记手续。”
这也是此次浙江新政备受关注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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