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iid(识局智库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每月的沪牌拍卖,都是一场比拼RP的竞赛,多少英雄好汉都为了块铁皮折了腰!
此情此景下,不少人开始将新能源汽车纳入至购车后备选择,充电难归难,可人家送铁皮啊!
不过,今年起,很多车主发现原先的购车即送上海牌照的政策有了变动,必须先安装充电桩才能上牌。近日出台的《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有望完善上海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此项规定将于7月1日企正式实施。首先来看下规定的摘要节选:
规定摘要
新建小区不低于10%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鼓励根据实际条件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增建充电设施。
电动车销售方须为私人用户落实充电设施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物业要支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
用户在住宅小区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全力支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不予配合的,业主投诉后由居委会或街道指定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充电服务费不超过1.6元/千瓦时
电费按照充电设施性质收取。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按照居民平均电价执行,不执行阶梯电价,可享受峰谷电价优惠。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