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谈《三十六计》中的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秦二世元年,发生了一件历史性的大事:陈胜、吴广起义。话说二人被征戍边途径大泽乡,大雨淹没道路,无法通行,然而延时到达按律当斩。陈、吴二人寻思,横竖都是个死,不如破釜沉舟,且大家都同病相怜,正是举起反旗的大好时机。陈胜知道自己地位低微不足以使群众追随,而当时秦始皇长子扶苏和楚将项燕在百姓间威望很高,于是陈胜便假借二人的名义振臂一呼,由此揭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借尸还魂,在军事上指利用其它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现指死亡的东西借助某种形式复活。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大臣常将某个已被推倒的王朝君主后代暂时捧为新君,就是借尸还魂的计谋。
三十六计之借尸还魂: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出处】:元·岳伯川《铁拐李》楔子:“岳寿,谁想你浑家将你尸骸烧化了,我如今着你借尸还魂,尸体是小李屠,魂灵是岳寿。”
所播三十六计精彩回放
(点击标题 即可阅读)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