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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出台“大调解”工作目标 “诉非衔接”纳入考核
    近日,眉山制定出台《2013年度市级有关单位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目标》,将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全市相关单位、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大力支持配合法院“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该目标体系每年由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总分为100分,对43个市级相关单位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进行细化考核,是全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目标体系重点强调了“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对市级相关单位接受法院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联合调解,不得在调解中向当事人泄露案情等工作作出规定,共占10分。
    自2012年5月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诉非衔接”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市委常委挂帅的领导小组,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召开了全市工作推进会。此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目标的出台,将推动全市“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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