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楠院长指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经中央批准、规格高,代表四川、责任重,关系全局、作用大,全市法院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坚决的措施,创出一流的改革试点经验,以促和谐保稳定,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刘楠院长要求,要把握重点、着力增强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试点工作原则;二是突出四字要求,即明确什么是“非”,切实搞好“接”,在“实”上下功夫,在“新”上做文章;三是做好三个结合,即与巩固审判质效、争创“两个一流”和深化“大调解”工作相结合。
刘楠院长强调,要强化保障、切实增强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迅速、全面、扎实开展。二是加强内外宣传。对外做到在各级媒体“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提高改革试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对内加强信息报送,总结提炼工作特色和亮点,形成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敷衍、推进不力的给予严肃处理。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国成全面安排部署了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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