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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证之见闻觉知,只可一度

 

智证之见闻觉知,只可一度

 

  《大法炬陀罗尼经》曰:复次,应观是色作无相想。云何观色作无相想?当知此色生灭轮转,念念不停。毗舍佉,如是色相,不可眼见,当知彼是意识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以眼得见。

 

  传曰:护法菩萨曰:“五识唯缘实五尘境,不缘假法,以任运而缘,不作行解,不带名言,是现量故。如眼识青、黄、赤、白等实色之时,其长短方圆之假色,虽不离青、黄、赤、白等实色之上,然眼识但缘实,不缘假也。既不缘假,则是意识作长、短、方、圆之心而缘也。”盖五识之初念,与明了意识缘五尘境之时,唯是现量,得五尘之实色。若后念分别意识起时,即是行解心中,作长、短、方、圆之色而缘,是比量心缘也。故经曰:“当知彼是意识境界,唯意所知,是故不可以眼得见。”奉先慧超禅师每曰:“大众,见闻觉知,只可一度。”其有得于此乎?!

 

  论曰:凡夫众生见色,有种种色相,如杯子有杯子相,电脑有电脑相,桌子有桌子相等等,种种色物,各有各的相,互不相同。既然有相,即执着此种种色物皆为实有。为破此执,世尊在《大法炬陀罗尼经》中对毗舍佉说,应观这些色物皆作无相想。为什么呢?因为种种色物刹那刹那皆在无常变化之中,你能说哪一刹那的相是此色物的相呢?只不过我们无法察觉色物的微妙变化,而错认色物相续的相似相为色物之相。这其实是意识错误分别的结果,并非真是亲眼所见色物之相。譬如电灯,在高速摄影下,再重先慢放,你就能发现灯光其实是一灭一亮一灭一亮如此相续运作,但我们肉眼只看到光亮,不会看到黑暗。又譬如火绳,一点火星,不停旋转,即成一个火圈。我们似乎看到实有一个火圈,其实这只是个视觉的假象,真相无非一点火星。静态的色物,单凭肉眼是无法察觉它的变化的,而其实变化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一些比较粗大的变化我们可以察知,譬如冰变成水,水变成冰,如果说色物有相,那究竟水是此色物之相呢,还是冰才是此色物之相?其实此色物无相无名,非冰相,非水相,刹那刹那都处在变化之中,人类的意识只是截取它相续的一段相似相而说它是冰或是水,其实无相。

  印度护法菩萨说,眼耳鼻舌身五识只能缘取五尘,是现量境,并不能分别,因为分别是第六意识的功能。如眼见青黄赤白等色物时,它只是单纯的照见,如灯之照物,不加了别。而第六意识心则对所照见之色起分别,这是黑色,这是长方形,这是手机。黑色、长方形、手机等观念的形成,正是意识分别比较的产物。意识将眼所见色与过去印象中其它色作比较而知是黑色,将所见形状与过去所见种种形状作比较而知是长方形,将所见物整体与过去所见物进行比较而知是手机。所以,手机色物的种种相状及概念,其实是意识比量的结果。现在分析论述,似乎很复杂,其实在意识的加工过程中,只是一瞬间的事。因此之故,说我们所见的种种色物之相,其实都是意识境界,是意识比量分别的结果。故慧超禅师说:见闻觉知,只可一度。剩下的其实都是意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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