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会计实务: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可以对外销售的,会计如何核算?

   
 
点击上方蓝字财税微波关注我


2015年2月,C公司与客户甲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C公司在三年内为甲公司研制某生产设备。该设备由C公司根据客户甲公司的功能需要进行研发。C公司对该研发项目进行自主研发项目立项(X项目)。C公司2018年10月完工并安合同约定交付给甲公司,取得设备价款1000万元。累计发生研发支出330万元,领用材料50万元,全部费用化。三年,C公司可扣除研发费用330万,可加计扣除280*75%=210万元。
财税微波的问题:
1、C公司要不要将该设备确认为一项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案例中,因为与客户甲公司签订有合同,该设备的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该设备符合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应确认为一项资产。
2、C公司确认该设备为一项资产时,成本为多少?C公司发生的330万元的支出,是不是就是该设备的成本?财税微波认为,不能这样理解。C公司研发投入330万元,所得到的不只是这件设备,而是整个生产这样设备的技术、工艺等,更多的体现为一种知识产权。因此,不能把研发的投入,作为设备的成本。
财税微波认为,可以给该资产以名义价值,比如1元,甚至于0.01元。
3、设备的实物管理。在企业的ERP系统中,应该建立研发专案项目管理,该设备以项目办理入库。如果ERP系统不能建立项目管理,财税微波建议以其他入库单方式入库。
不管怎么样,实物是摆在那里,且可以对外销售,实物要有管制。


财税微波

提供靠谱

财税解决方案

觉得不错请给我一个“在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F-Council线上讲座】国税总局权威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葛长银:设备抵扣的财税处理
接受实物捐赠税务处理
一文厘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历史渊源和来龙去脉
【汇算清缴辅导】正在进行的汇算清缴工作该适用新的研发费加计扣除规定了,看看我们该关注点啥
自创无形资产财税处理的是是非非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