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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审美与宝玉的痴情
  •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智慧》(童世骏主编),原题为《<庄子>中审美的人生态度与<红楼梦>中的“痴情”》,作者为王冉冉。

“以道观之”的大观视域不仅使庄子成了“爱人利物”的“情种”,而且还造就了庄子审美的人生态度。

正是因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强调“原天地之美”,“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正是因为“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庄子津津乐道于返璞归真、淡漠无为;得道是“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而道又“无所不在”,存在于万物之中,于是“以道观物”自然也就具有了一种超功利的审美态度。

大家都知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著名典故,如果从逻辑的层面、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庄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我知之濠上也”的言论说穿了就是诡辩,但是从上下文来看,庄子根本不是在讲如何认识事物的问题。

朱光潜先生在《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一文中谈到我们对待事物有实用、认识与审美三种态度。回过头来再看《庄子》的《秋水》篇,我们可以看出,庄子“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的说法根本不是在论述“鱼之乐”的认识是否为真,而是因自己“出游从容”而移情于鱼的一种审美体验。庄子对鱼并不是持客观的认识态度,而是持主观的审美态度。不仅仅水中的游鱼,对于天地、山林、皋壤、燕子、鸱鸦、麋鹿……甚至丑陋的“畸人”“散木”,庄子都由衷地表达了欣赏喜爱之情,体现出一贯的审美态度。正是因为有着审美的人生态度,尽管生于乱世,生活贫困,庄子仍然很快乐,仍然能够“逍遥游”。而所谓“无待”的“逍遥游”,李泽厚先生曾将之论为审美之境。

同样,庄子这种审美的人生态度也极大地影响了魏晋风度。魏晋人对美的追求可以说是到了狂热地步:

为了美,他们不惜放下矜持。例如,为了一睹美男潘岳的风采,“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而且还常常向他投掷水果,以致潘岳回家时常常水果满车。这些女性的行为难道是为了博得潘岳的欢心,让她们成为潘太太吗?其实历史中的潘岳虽然人品不佳,趋附权贵,他对妻子却是感情甚笃,他为妻子写的《悼亡诗》也是文学史中的名篇,以至于后世文学作品专以“悼亡”为题指悼念亡妻。潘岳与妻子的佳话人所共知,别的女性根本没机会上位为潘太太。所以,与其说那些女性的行为是出于实用的功利目的,还不如说是出自纯粹的审美热情。

为了美,他们可以付出服毒的代价。名士们为了使自己皮肤更为白嫩,“悍然”服用五石散。五石散毒性极大,尽管满足了名士们对美的追求,却也使他们的皮肤真的到了“吹弹得破”的地步,衣服稍紧就会使皮肤溃烂,所以晋人的着装常常是宽袍大袖,看上去固然潇洒飘逸,实际上却不知暗含了多少追求美的残酷代价。

为了美,他们不怕麻烦。五石散服用后精神亢奋、浑身燥热,不狂奔数公里不能发散药力,但名士们仍旧乐此不疲。

为了美,他们甚至能够把人活活看死。如卫玠有“璧人”之号,美名远播,当他来到一处地方时引发了交通堵塞,围观群众使他寸步难行,来到住处休息时因劳累过度而一病不起,被传为“看杀卫玠”。

老作家端木蕻良为宝玉的“意淫”找到了一个“滥觞”,这个“滥觞”就是阮籍对待女性与众不同的态度:

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世说新语·任诞》)

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世说新语·任诞》)

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晋书·阮籍传》)

醉卧于漂亮的酒店老板娘身边却又“终无他意”;因欣赏嫂嫂而不惧打破“叔嫂不通问”的礼法;尽管素不相识,却为有才色而早夭的兵家女一掬同情之泪,这些举止用世俗的眼光是难以理解的,但如果我们对庄子审美的人生态度有所体会,就不难看出,深受庄子影响的阮籍其实是以审美的态度,而不是功利的目的对待这些女性。

《红楼梦》中,警幻仙子对宝玉的“意淫”作了这样一番描述: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惟‘意淫’二字,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根据神仙姐姐的描述,“意淫”不是出于肉体欲望的“皮肤滥淫”,而是出于精神追求的“痴情”。

魏晋时期,“情”与“痴”是很有文化内涵的两个关键词。“情”比较好理解,主要是指深情与真情,《晋书》《世说新语》对此有大量记载。而所谓“痴”,正如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中所指出的那样,从文化内涵来讲,“痴”的对立面不是如字书所说的“慧”,而是“俗常世情”。清代张潮《幽梦影》说:“曰‘痴’、曰‘愚’、曰‘拙’、曰‘狂’,皆非好字面,而人每乐居之。”为什么?不正是因为“痴”的对立面可以是“俗常世情”,自谦为“痴”正是自誉为“不俗”吗?

而《红楼梦》中的“痴情”也有“不俗之情”的意义,这一点神仙姐姐说得很清楚:“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意淫”是一种“痴情”,而宝玉的“痴情”很多时候其实也正如深受庄子影响的阮籍那样,是以审美的态度对待女性。

明白了宝玉对众女儿的审美情怀,我们才能理解,看到一个不客气呵斥自己的村姑二丫头,宝玉不仅不以为忤,而且还对二丫头的野性美、自然美投注了欣赏的目光;平儿受气挨打时,宝玉帮平儿理妆,因能为这个自己非常欣赏的女孩儿“稍尽片心”而“心内怡然自得”。宝玉为什么“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因为她们往往都有可供“审美”之处:晴雯的风流灵巧、袭人的温柔和顺、紫娟的情深意重、平儿的乖觉善良、芳官的率真可爱、鸳鸯的果决明快、香菱的娇憨朴诚,甚至还可包括小红的口才、莺儿的巧手、龄官的唱功……用世俗功利的眼光来看,宝玉是“有些痴病”的,殊不知宝玉在以审美态度对待女性的过程中获得了多少愉悦与幸福啊,因为,“审美在审美中便满足了”,不需要功利的占有与身心的损耗。

不仅仅以审美的态度对待女性,《红楼梦》在描述“正邪两赋”之人时把宝玉归在“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一类,这类人中大部分都是魏晋名士,也都因受到庄子的极大影响而有着审美的人生态度;宝玉被嘲为“富贵闲人”“无事忙”,但我们可以看出他闲的是对世俗功利的追求,忙的却是审美性的艺术活动———“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乐”(第二十二回);宝玉出场时的韵文描述他“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但连贾政都称赞宝玉在题诗作对方面颇有“才情”,为贾兰贾环所不及,而宝玉的这些“才情”不也正是审美方面的才能吗?总之,《红楼梦》非常认同《庄子》中审美的人生态度,以审美情怀超越世俗功利的追逐,这是一种大气度、高格调,塑造了《红楼梦》非同凡响的境界与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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