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宿松县境内流传的清代契约文书

    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是'守信用'的凭证。契约的形式,可以分为: 精神契约 和 文字合同契约。契约的对象,可以是: 邻里、亲友、生意伙伴,以及对自己的契约,等等。

       田地契约文书是土地私有制条件下的产物,是田地权利关系的法律文书,是买卖土地的重要凭证,是田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书证。对研究清代土地价格、买卖程序、税收制度、保甲制度、契约格式等,有重要参考价值。

      下面为宿松县境内流传的契约文书

雍正十四年(1690)距今327年

光绪十一年(1884)距今133年

民国二年(1913)距今104年

一九五一年距今66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张建民|制度与地方习惯:清代湖北民间文书略论
清代常熟土地契约文书之七:笔据
旧社会地主是怎样炼成的湖广移民195年的创业史(华西都市报)_来电和断电
契约
中国历史上的“契约”
100年前老广交易忌称“买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