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便有“以茶养生”之说,时至今日,喝茶品茶依旧是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趣味,而随着近年民众养生保健意识的增强,超市中各种“明目茶”“降火茶”“润喉茶”产品也越发琳琅满目,打出的“纯天然中草药”招牌也招徕了不少消费者。但近日一条微博指出:人们随意在茶中加中药饮片是严重的药物滥用行为。这让不少消费者傻了眼:从养生之道来说,中药茶到底还能不能喝?中药茶到底应该怎么喝才是对的?
药茶是在茶叶中添加食物或药物制作而成的具一定疗效的特殊的液体饮料。广义的药茶还包括不含茶叶,由食物和药物经冲泡、煎煮、压榨及蒸馏等方法制作而成的代茶饮用品,如汤饮、鲜汁、露剂、乳剂等。
也许有不少消费者会纳闷和疑惑,有些东西是药食同源,有些东西是中药,如果喝菊花茶也属于中药滥用,那我要怎样喝才不算滥用?我该如何判断一些物品是否适合用来泡茶?在此,笔者仅整理出卫生部发布的药食同源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仅供网友们参考。
灵芝、黄芪等都不属于药食同源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里明确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据了解,我国目前批准适用作为保健品的“药食同源”的中药有87种,如常见的白扁豆、芡实、枣、蜂蜜、罗汉果、菊花、桃仁、桑椹、龙眼等等;另有114种中药或者其有效成分也允许用作保健食品加工及使用。如:龟甲、五味子、人参、五加皮、太子参、天麻、何首乌等等。有59种因具有明显毒副作用的中药而不能用作保健食品,如巴豆、河豚、马钱子、川乌、草乌等。违反此规定添加药品的,则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夏枯草、灵芝、冬虫夏草、珍珠粉、黄芪等,这些严格说来,都不属于药食同源的普通食品,都是药品,是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出售的。”中国保健协会中医药保健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赵新华说,有过将所谓“人参”标榜在普通茶饮的包装上的违法案例,“像灵芝、冬虫夏草、蜂胶、银杏叶等,都只能有限度地出现在保健饮品里,在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情况下、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是严格禁止的。但有些企业用所谓的提取物等其他方法来逃避监管部门的追查,也有些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而另一方面,这些饮品的包装上,按法规,不应该有任何中医辨证施治各项治疗原则的用语,也不应该在食品名称上冠以中药名称,或以中药图像、名称暗示疗效和保健作用。
古方偏方未必安全
“传统食物、天然食物、古方、偏方不一定就是安全的。就像雄黄酒虽然不是重金属,摄入后却会有类似重金属中毒的结果。”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研究员贾健斌说,现代营养学建立在生理、生化的基础上,强调物质结构、体内代谢等,中医理论体系与之完全不同,中西医之间不像中英文之间可以翻译,“原则上只有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的名单上的87种中药可以在保健食品、包括代茶饮的日常保健饮品中使用,没有毒副作用。其他的是不能当食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尤其是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
即便是药食同源的保健饮品,中医选择作为能够广泛、长期适用的保健药物,一般都是“性平”的,这些药物长期使用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而无论是偏寒(凉)还是偏(温)热的,一般都不适合长期使用。如果针对患者或者身体有寒热表现的健康人,可以选用一些有偏性的中药,不过需要辨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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