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仪器、模型、标本管理使用制度
一、生物仪器、模型、标本是进行生物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均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帐、仪器明细帐(台帐)。由实验教师验收后,分类编号,按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摆放在仪器柜内,仪器柜上必须有标签卡。自制教具要单独立帐记载。
三、浸制标本蜡封要严密,保存液要及时补充,液面要超过标本。冬季要保温存放,没有暖气的可下窖保存。
四、剥制标本要入柜保管,要定期喷熏化学药物,以防虫蛀。室内经常通风,注意防毒灭菌。
五、显微镜等较精密仪器要入专柜保管。注意防潮、防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六、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解剖需用的小动物等应根据季节情况于学期初提出计划,由实验教师准备。
七、实验结束,实验教师按任课教师所列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收回,并填写实验记录中仪器损耗情况,实验记录由实验教师存留,以备检查。
八、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核对帐目,清点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九、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毒、防潮、防火、防盗,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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