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个国家搞经济建设必须制定五年计划,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年计划。
这是对计划的时间性的要求。
当然并不是说十年、十五年、三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的计划不可以做,那也是可也做的,只不过长远的计划通常是比较粗略的,也难以让人在较短的时间内检验对计划的执行力。
所以,长远计划只能用来充当一个遥远和大致的展望,不能天天讲而不去讲短期的目标,因为常讲长远目标是不可能用来对老百姓每年、每月、每日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激励的,却只有一种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作用,而老百姓也会越来越不相信的,就会只剩下总讲长远目标的人在那里自己欺骗自己玩了。
而且的确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又一个短期目标的接连实现,长远目标也必将是空中楼阁而最终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一个国家搞经济建设还必须规定具体的内容,不然就会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是对计划的内容性的要求。
比方说,有电视节目报道说某些国家的许多农民工又要遇到讨薪的问题了,说他们干了一年又有可能拿不到工钱回家过春节了。
那么当然就应该把消灭讨薪定为计划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才对了。
而且由于这是一个持续几十年的问题了,为什么不可以做一个一年或三年解决这个问题的计划或承诺呢?今年复明年,明年何其多吗?在今年一月发生大罢工的德国,如果有企业不发工钱,国家首先代发,然后国家再去找欠薪的企业算账。德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对市场的控制以及对工人阶级的照顾怎么就能强过某些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呢?
某些国家需要规定计划内容的事还多着呢!比方城管与市民的纠纷问题也是几十年解决不了的吧?
好,不说戒掉坏事的计划了,说说建立好事的计划吧:比如在促进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进步的问题上,可不可以把计划的时间性规定在五年、三年、两年、一年的基础上呢?同时可不可以把计划的内容性落实到各个省市区县的人口及其相对应的福利进步的具体数字上呢?
说个大致的幅度也行啊,不然天天听假大空的口号和看相关的文艺表演就快要发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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