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转型的实践探索》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CityIf
在北京市规划院建院30周年学术报告会上,北规院院长施卫良作了《城乡规划转型的实践探索》学术报告,介绍了新世纪以来,北规院在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推动规划转型中的探索与实践。
规划转型的主要思路
随着国家“新三步走”战略的实施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北京的城市发展步入了一个新时期。适应新时期的形势和要求,北规院先后提出“三个转变、“三个提升”和“三个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面向规划转型的社会实践与探索,在延伸规划服务、凝聚社会共识、推进规划实施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5年以来,在深化和落实新的城市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围绕总规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储备政策、集体建设用地试点等城市重大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战略性、实施性、政策性的规划研究,进一步增强了规划工作服务科学决策、支撑公共政策的作用。
一是突出规划公共政策的指导性。适应城市长远发展与当前建设的要求,规划编制更加注重对不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的综合分析,注重对实施政策与管理措施的综合研究,规划内容更加契合政策与管理的新要求,对建设与发展的指导作用更加突出。
二是强化规划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针对城市发展的复杂情况,在维护规划刚性原则的前提下,从客观实际出发,兼顾规划实施中多方面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利益与责任、目标与过程、周期与时序,有效提高了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实践探索2:从静态蓝图到动态实施,注重引导实施的动态过程】
以落实总体规划为抓手,北规院结合规划中心工作的推进,开展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制了若干重要规划的实施方案与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和推广协作式规划,较好地实现了与规划实施管理的对接,发挥了服务地方政府和社会的作用,为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是探索行动计划的编制。与发改、国土等政府部门及相关区县政府协同,协调多方利益诉求,统筹指标、政策、计划、管理、责任的协同和落实,保证规划实施的效果。对改革规划实施管理体制、促进规划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新机制。在深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了各专项、专业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加强对实施过程及考核评价体系的研究,通过评估和反馈,不断优化规划编制及实施政策和机制。
三是推广协作式规划。积极转变传统规划工作方式,搭建由地方政府、规划实施主体、规划设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作式规划平台,注重在规划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共识,谋求共赢。通过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的协作编制与动态实施。
【实践探索3:从关注增量到人文关怀,突出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由增量扩张转入存量提升,规划工作的关注点逐步从物质空间转向人的需求,让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个人都能拥有宜居宜业的生活,都能体会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情怀。
一是加强城市设计,塑造更具魅力和活力的城市空间。由原来对城市空间形态的主观塑造,发展为将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融入城市空间形态,更加重视公众对城市空间形态的认知和意愿。
二是关注民生诉求,在规划编制中体现民意。在规划编制中打破单纯以规范为依据的做法,树立以人为核心的理念,把百姓的要求和感受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三是开展精细化设计,提高空间的便利性与舒适度。坚持部门协同、专业协调、多方参与、惠及居民、服务社会的指导思想,统筹考虑建设细节、使用体验、管理维护、景观舒适等因素,不断深化完善规划设计,提高规划设计的精细化水平。
【实践探索4:从自上而下到上下协同,发挥协同治理的平台作用】
北规院结合协作式规划持续推进规划“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和公众参与,不断探索政府、实施主体、社区、居民、志愿者及规划部门多方协同的规划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近年来,结合旧城保护、城市更新等规划项目的编制与实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创新活动,有效发挥了协同共治的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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