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高安文苑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刊发本人的《二娃子》。
这寻人启事般的文字发行后,就被好心人转载给了诸多战友群。其中我原部队团司令部通信员最近给我发来一则令我无比激动兴奋的信息:一九七三年的一天,他在团部值班时曾接到基地保卫科的电话。称14号基地火车站报告有一位来自地方双城供销社名叫二娃子的职工,要求到基地内部寻找七零年在双城公社支农工作队的文书蓝金元同志。在被火车站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后,其就提出“与蓝金元同志见面”请求,于是火车站上报保卫科,直至逐级联络到我所在团。团领导和基地保卫科共同依据保密规定,按“属地方私人行为,一概不予接待”处理。后其见面的请求被驳回,就又要求“转交三张狐狸皮的礼物”,依旧被严词拒绝。
由于工作制度的原因,所以战友当时也就未将消息转达到我。
其实,那时我已调任空军四十六师直属教练机中队副指导员,担负14号机场飞行员的训练任务。而且我带领的教练机中队就驻扎在离14号火车站出口不到二十米远的营房。如果二娃子当时对着营房喊一声我的名字,或许我们也就有再次见面的缘分了。不过就算是见面,也只能远远互望着,因为根据相关条例,我们是不可能私下约见的,而且我也不能接受他的礼物而违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
据战友说,二娃子至少三次到14号火车站要求入内找我,均被拒绝。而且因为他的这个举动,团领导曾打算派人去了解我和二娃子的真实关系(当时知晓详情的支农队长团参谋长已转业),后来通过相关询问得知我和二娃子年龄相差无几,才知道是闹了个大笑话便作罢。其实我与二娃子的结缘,只是沙尘暴中的偶遇后,我们在朴素的阶级感情里真心真意的相交相帮,没有掺杂任何利益需求。
听着战友们说的这些封存往事,想着二娃子两次三番寻找我情义,我只能一边激动一边感慨与他见面的缘分还未到,只能慢慢再等待。可岁月荏苒,人海茫茫,遗憾终身的概率似乎还大些。叹叹!
再次感谢高安文苑给予的帮助,并祝文苑精品不断,情怀多多。
蓝翁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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