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发表了一篇博文《不差毫厘:前生欠人二百两,今世还人二百万!》,结果有网友他所分享的是一个真实之案例,且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例子,这不能不说是个非常惨痛之教训!
具体之分享如下:
深信欠的债终究要还的道理。
本人身上就验证了这一因果。我十一岁左右,八十年代初,偷了哥哥藏在书里的一元钱。现在还清晰无比地记得当时的情景。他把书柜翻了一个遍,还问我有无在书里见到一元钱,我撒谎否认了。最后他无奈地宣布如果谁运气好,肯定能在这些书里找到一块钱。我心里暗暗得意自己得手了。相信这件事哥哥和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因果来了。
三十年后,鬼使神差我提出和哥哥一起开一个小买卖,虽然我特别明白他是一个不学无术,好逸恶劳的人,根本不可能运转起一个买卖,但我却宁愿相信他能。两人说好,我出钱,他出力。于是买电脑,办公家具,登广告,租房。半年多过去了,哥哥天天哭着喊着做生意,却天天在家睡大觉,或者给别人跑腿挣外快,一点没有要干事的样子。于是我提出终止合作,哥哥连解释都省了,把所有电脑家具办公设备往家一搬,完活。我算了算里外里花了我三万多。我奇怪自己脑子进水了,折腾这一番。突然脑子里有个声音,这是你欠他的。
我仔细回忆,可不,当初偷盗,撒谎骗了他那一元钱的情景浮现出来,现在连本带利外加欺诳都报应了。这事我的收获极大,从此做人宁愿吃亏再也不敢有偷心,因此以后也都诸事顺利。大家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