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名婦人應20歲的兒子要求,為他當孕母産下了自己的“孫子”,4日經高等法院裁定,目前出生7個月大的男嬰可合法被老婦兒收養為“兒子”,而非“兄弟”。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法官泰斯拒絶透漏身分,僅表示當初兒子原想找另一位女親戚幫忙,但因為對方身體狀況不適合只好找上自己的母親,幫忙懷他與另一名女子的精、卵子。
根據2008年的《人類受精與胚胎學法》,孕母所生的孩子必須交由“一對父母”收養,所以原本依法兒子是不能單獨撫養小孩的,但法官鑒於嬰兒跟男子有着“兄弟”的親戚關係,認為此案例行為並不構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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