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为了规范农村的土地管理,国家开始推动清理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政策,这可是件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但是大多数农民都不了解“一户多宅”是如何认定的;很多农民开始担忧自己家宅基地算不算“一户多宅”?宅基地会不会被回收?如果家里子女多了能否分户?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必须为一户一宅;除有合法原因外,一户多宅均属于违法用地。“一户多宅”的意思是指一个农户拥有多处住宅,“一户多宅”是针对农户多处房屋中有违反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村住宅而规定的。
情况一
村民甲拥有两处宅基地,其中一处是根据合法手续审批的,另外的一处是从父母手中继承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属于“一户多宅”。
情况二
村民乙有三间房,其中一处是根据合法手续审批的,另外两处属于自己建设的违建,并且面积相加起来大于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面积;那么乙村民就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的“一户一宅”是如何判定“一户”呢?这里的“一户”是按照户籍判定的。意思就是按照户口本来判定,一个户口本下登记的所有家庭成员属于“一户”。这时有村民说了,既然是按户口本算,那我们家一人分一户不就可以了吗?答案是不行的,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一个前提是家中居住确实拥挤了,才可以提出分户申请。
然而大家最关心的情况就是家里有多个子女,尤其是家有多子结婚需要独立分户;到底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分户呢?分户的原则必须坚持老有所养,户有所居,父母必须和一个儿子或招赘的女儿女婿为一户,原则上来说农户老两口是无法实现自己一户的,那么具体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分户?自己享受独立住房呢?
家中只有一子或一女的情况下,必须跟随老人居住不可分户。
家中有一子和一女的情况下,老人跟随儿子居住,不可分户。
家中有一子和一女的情况下,但女儿招赘夫婿户口迁入女方家庭住址(不含家庭只有一女情况)可分一户。
家中有两子及以上的情况下,成年并且符合婚嫁条件的,除一子需要跟随父母居住无法分户,剩下的都可以单独分户。
家中无子女的情况下,抱养儿孙的无法分户。
一户多宅属于违规使用土地行为,无法获得合法的保护,并且按照地方清理“一户多宅'的不同强度,很有可能面临宅基地和地上建筑被回收和拆除的危险。但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一宅多户的农民能够将多余的宅基地转让或清退可以获得补偿。
农合,面向新农人的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提供社员管理、农资农产品交易、农机服务对接、农业培训、补贴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开合作社就上农合!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