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泽温泉泳馆游》之四
张湘晋
2016年12月11日 小雨雪 第四次入游
龙泽泳馆四度游
孟总池边话营筹
财源开济兼天下
众乐我欢是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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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亲友所赠四张“刘冰冰个人演唱会”门票中附送的“晋中龙泽温泉泳馆80元代金券”拿来游泳共计四次全部用完了!说起代金券的使用还有点小插曲。起初泳馆前台的接待女生对本单位这一特殊推广方式好像还不太明白怎么回事,说游泳48元/人次,80元代金券只能一个人游,不予找补。
我和她们商榷,说既然你们郑重其事推出这个现金替代票券供客户使用,那我两个人游泳共须花费96元,用一张代金券抵(代)80元,差额16元我用现金补足可以吧?!结果两位女孩一个认可,一个拿不准。请示主管出面协调,主管起先也不同意,说你们一人用一张就可以了嘛。
我说那80元减48元,余下的32元你们怎么补偿客户?回答是不补偿!这瞬间激发了我的较真劲儿:你们上岗前进行过业务培训吧?学过《合同法》没有?或者知道“契约责任”吧?“口头协议”都能算某种情况下法律予以保障的“要约”,何况票券显著位置上白纸黑字广而告之“代金80元”的“承诺”——不能说广告作了,帐就不认、信誉也不要了吧?!
当时本人越说越上火,一股愣劲儿上来,立马拨通12315投诉电话,没想到周末那么晚了,“消费者协会”居然还有人认真接听(在此也要顺便感谢一下他们为民服务的崇高敬业精神)!
倒是年轻的主管涵养比我好。他可能也意识到任事态往负面发展或许会对企业造成难以把控的不良后果,遂表示要请示一下更高主管的意见。老伴也劝我不要太冲动,听听人家老总什么意思再说。好在没过多久主管传达了老总的指示,认可我的差额补现方案。于是皆大欢喜,前台迅即为我们高效办妥了入泳手续。
“龙泽温泉”这么大规模的疗养机构,我相信员工上岗前一定会有专业培训的,但他们未必接受过应对各种特殊情况以及现场临机妥善处置的预习,因为这需要一个会算大账的头脑。“刘冰冰演唱会”观众上千,人手一票,票票有“80元代金”,龙泽温泉公寓田文艺老总及其决策团队这一营销策略的“划算性”稍微想想就会脑洞大开。不怕你来上千人,就怕你人不来!
泳池的水每天晾在那里,有人游是它,没人游还是它,但变不变的费用日复一日要发生。一个人用一张票,该发的毛巾还得发,该消耗的浴品还要消耗,泳客少游一人,泳馆无半毛收益,两不爽!反之,泳客两人玩一票,补交16元,泳馆的成本基本就回来了,还落个好口碑(金杯银杯不如众口良碑),双赢!
由于下午出动晚,到泳馆后已见不到多少游客,游泳池于是成了我老两口的专场。中间休息时,邂逅龙泽温泉公寓总管孟健先生,就养老事业长远发展及具体项目营销策略沟通有顷,孟总虚心纳谏,平易近人,感觉很棒!照相机没带,手机也没电了,博客用图阙如。只好百度龙泽温泉相关网页下载两张图片凑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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