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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公款吃喝行为,结合海曙区实际,现重申以下规定:
这7种行为都要严禁!
(1)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2)以内部接待为名将食堂变成变相公款吃喝的场所;
(3)到高档酒店、农家乐、特色餐馆等大小饭店公款吃喝;
(4)到私营企业的内部餐厅吃喝;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5)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6)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或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7)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各党工委(党组)要怎么做?
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公款吃喝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要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规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欢迎群众积极举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在抓好大小饭店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私营企业内部餐厅等私密场所搞权钱交易、公款吃喝玩乐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欢迎社会各届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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