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万恶淫为首,然而,总有人会在欲望中迷失自我,进而跌入深渊。
故事发生在;黑龙江某偏僻的村庄里,一个40出头的女人(刘某)竟爱上了和儿子一样大的小伙(小胡)二人家中共度一夜后引发血案
家住黑龙江的刘某,年轻时长的那真叫好看,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在当时的十里八村是出了名的美女村花,经家中亲戚介绍和临村的小伙赵某认识了。
当时赵某在镇上某工厂上班,是个技术人员,不仅人长得帅,工资也高,认识了以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不久后便举行了婚礼。
婚后小两口也是相敬如宾,小日子过得也是其乐融融,来年,刘某就给家里添了一个大胖小子。
随着儿子赵小建一天天的长大,赵小建也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子,和一个同学名叫小胡的,从小玩到大,好到都能穿一条裤子。
这小胡啊是三天两头往赵小建家里跑,这慢慢的刘某对小胡也是亲切有加,小胡看着这个美艳的阿姨,也是格外的依赖,比对他自己的亲妈还要亲。
刘某的婚姻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这么幸福,这也是小胡与赵家越来越熟悉之后才知道的。丈夫老赵平日里老实本分,整个人看似唯诺内敛,从不喜欢与人争执,可却有个酗酒的毛病,一旦醉酒,整个人的性情大变,还常常会对刘某大打出手。
每次酒醒之后就会对刘某诚恳道歉,心软的刘某只能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原谅。
因此,当他一天晚上留宿在赵小建家里的时候,看着刘某又被喝多了的老赵殴打的委屈模样后,更加对刘某心生怜悯。
久而久之,感受到对方的温柔与细腻,刘某竟然也对小胡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
就这样两人在不知不觉中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再加上彼此之间的关系也从未令人生疑,毕竟一个是20岁少年,另一个则是40岁出头的人妇。二人便在这层关系的掩护下,彻底的沦陷了。
当然,纸是包不住火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随着两人的关系越来越频繁,小胡年轻力壮,刘某徐娘半老,两人更是巴不得天天都要粘在一起。
不料,有天夜里,老赵在厂里上夜班的时候,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向领导请了假,就想着要回家休息。
当老赵打开家门时,就发现了在床上衣衫不整的两人,老赵顿时火冒三丈,转身就回客厅,搬起了板凳就向两人砸了过去,把小胡打的是鼻青脸肿的。
气不过的他又对刘某下手,不仅当场提出离婚,甚至还扬言要把她与小胡之间的“好事”散播出去,让街坊邻居看看她到底是,如何风流快活的。
此时,刘某心里出于害怕,渐渐对自己的丈夫老赵生出了怨愤,再加上此前一直隐忍的委屈,恶念油然而生。
第二天,心灰意冷的老赵顾虑儿子大了,不能把此事闹大,家丑不可外扬,就准备拿点钱出去打工,离开这个伤心地,谁知老赵却走上了不归路。
晚上小胡打着赔礼道歉的幌子,硬拉着老赵去喝酒,老赵看着小胡被自己打的鼻青脸肿的,再加上自己已经决定要和刘某离婚,然后就离开这里了,心软的他也就没多想,随着小胡就去了。
老赵因为自己心里的委屈无处宣泄,端起了酒杯,一杯接着一杯的往下灌,没一会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小胡便按照当初与刘某的约定,把他拉到自己的房屋里,并与刘某分工合作,将李某杀害后,直接埋在了城外的空地里。
两人的罪行终将会暴露,他们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为了奸情不被世人发现。
就起了杀意,在明知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时,却还要继续实施杀人抛尸,最终导致可怜的老赵死亡,此二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在法院的审判下,根据二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小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刘某则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一个完整的家庭,如今变的支离破碎。一念之慈,是一切美好的开始;一念之恶,是一切悲剧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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