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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冤案应从主审法官治起 - 马双律师法律专栏 - 法律专栏 中律网 法律专栏/法律博客

杜绝冤案应从主审法官治起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1-09 10:14:33

文/律坛新怪
   
        近年来法律界多次呼吁有司监督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杜绝刑讯逼供,两高也出台了相关条例排除刑讯取证。然成效仍得不到国人的认可,令越来越严、冤越来越多。近日浙江高院的一起冤案,让我看到了杜绝冤案的一丝曙光。主审法官应对冤案的酿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司法的最后一道屏障,他所承担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责任,还有道德和人性的义务。刑讯逼供者可恨,明知刑讯仍枉法裁判者须诛。我一直以来从未把法官和公安化为一类,因为我认为不仅从素质还是从国家体制中讲,他们都不是一类的。我不喜欢公安,但尊重法官。然如果我们的法官愿意甚至向往沦为公安一类,那么出现如此冤案也就无可厚非了。我们只能说,党信错了人,中国的法制没有了明天。

        从浙江高院这个冤案中,可以看出,我们的司法体制对冤案的一种态度。造成冤案的结果,就是相当于迟到三次或开庭时抽一根烟的处罚。不知是可笑还是可悲,受害人因为主审法官的一纸判决,要在牢里含冤受屈20年,而我们的法官同志就当抽一根烟而已……

        我已无法想象,在如此制度下,还会有什么样的冤案不能发生。在这样的法官队伍里,还能有多少明察秋毫的青天老爷。

        然,我们可以反知,如果给予主审法官的,不是扣2分,而是罚俸两年,停职两年,甚至终身不得担任法官。我想,他们的眼睛必然会成为火眼金睛,明察秋毫。刑讯的案子并不是天衣无缝,只需要勇于担当那么一点点,眼睛睁大那么一点点…… 如此严厉的惩罚不仅能提高法官判案的认真度,而且还可以逼得法官去对抗权贵。

        为了2年的俸禄、为了职业深崖,当然也为了神圣的法袍…… 坚决杜绝冤案的发生。

        浙江男子遭刑讯逼供被判死刑 入狱后遇见真凶

        如果蒙冤入狱后,吴大全未在狱中撞见真凶,那么,并未杀人的他,将要在高墙内消耗掉至少20年的时光。

幸运的是,二审被判死缓的他,在狱中撞见元凶。真凶主动坦白,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

A

浙江高院

确认网帖爆料

        10月底,一则题为《浙江高院制造第二个赵作海案》的帖子,出现在国内一些知名网上社区、微博上。

        网帖称,当时浙江高院主审此案的法官名叫杨灵方,现任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冤案发生以后,主审法官杨灵方受到的处罚只是被扣点2分,而这一处罚与浙江高院规定迟到3次,以及提审犯人时抽烟,所受到的处罚完全相同。

        知情人透露,浙江高院相关领导发现帖子后,专门要求浙江省公安厅“缉拿发帖人”,理由是帖子“泄露了国家秘密”。随后,在许多网站,帖子皆莫名其妙地“打不开了”。奇怪的是,浙江省有关部门既没有出来“澄清”,也没有“承认”。浙江高院是否“制造了死刑冤案”,一时成为一个悬案。

10月27日,记者赶赴浙江,对此事展开调查。

        “确有此事。”浙江高院宣传科张兴平告诉记者,“但主审法官杨灵方因公外出不在办公室,所以不能接受采访。”张兴平转述杨灵方的话说:“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B

一审死刑

        棺材都准备好了

        2006年9月3日,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吴大全和史毕幺买好了次日去广州的火车票。随后,吴大全和朋友告别。当晚“有点喝高了的”吴大全回到出租屋时,已是凌晨时分。

        那天晚上,垫桥村桥头商店的店主沈秀云被人砍死在店内。

       睡梦中的吴大全被史毕幺的电话叫了起来,出去后,史毕幺说自己杀人了,“把桥头商店的老太婆砍死了”。史毕幺告诉他,9月3日晚,他和陈全(真名班春全)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借着酒劲儿,预谋抢劫。

        第二天一早,吴大全到史毕幺同在垫桥村打工的二叔史文学家取了300块钱。随后和史毕幺到余姚搭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在火车上,史毕幺向吴大全详细讲述了他的作案过程,并告诉吴大全,砍沈秀云的刀被他扔到了小桥旁边的水井里。

        2006年9月7日,慈溪市警方将史毕幺和吴大全抓捕归案。归案后,史毕幺由于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2007年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12年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蹊跷的是,吴大全从未承认过“杀人”。开庭时,他大声喊:“我没有杀人。”但法官未给他申辩的机会。

      宁波中院在判决书中说:“吴大全虽未准备犯罪工具,也没有直接致人死亡,但其积极实施抢劫,又指使未成年同伙将被害人杀死灭口,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只有初中文化的吴大全,以为判处死刑后,立马就拉出去枪毙,所以,他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而远在贵州老家的母亲,也为儿子准备好了棺材和寿衣。

C

冤案得以昭雪“实属巧合”

        在律师帮助下,吴大全上诉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吴大全死缓。

        2007年8月17日,吴大全被送到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在经历“屈打成招”,一审丢命,二审保命之后,吴大全竟然在监狱里碰到了班春全。此时,班春全已因为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判处死缓。

      “你自首吧!”这是吴大全见到班春全后说的第一句话。

       2009年10月14日,浙江高院下发“再审决定书”。两周后,高院下发裁定书,撤销关于吴大全死刑和死缓的一、二审判决书,发回宁波中院重审。

       吴大全死刑冤案在浙江省公检法系统引起很大震动,但有关部门下发内部通知,不准接受媒体采访。按照网帖说法,吴大全冤案发生后,浙江高院为避免吴大全释放后向新闻界申冤,竟然以其他罪名继续关押吴大全。

        吴大全的死罪没了,“活罪难免”。2009年12月,慈溪市公安局以窝藏罪对吴大全立案侦查,今年1月20日,慈溪市检察院以窝藏罪对吴大全提起公诉。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吴大全有期徒刑4年零4个月。

        8月10日,吴大全假释出狱,被法院安排到慈溪市振成机械有限公司“打工”。一个死刑冤案,将以这种方式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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