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处历史建筑,都是一段凝固的记忆。
长沙作为我国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来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继过去的15年间发布两批历史建筑并进行挂牌保护后,2017年11月份,市政府正式批复公布23处历史建筑,其中包括橘子洲大桥、八一桥、国货陈列馆旧址等。
(橘子洲大桥入选长沙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星辰全媒体记者 覃翊/摄)
到底新增了哪23处历史建筑?
跟着小编一起去参观一圈!
1
REC
名 称:长沙锌厂(双竖罐设备房、单竖罐设备房及烟囱)
地 点:岳麓区三汊矶
建筑年代:1932年
现 状:处于封闭状态,内部建筑保存得比较完好。烟囱、车间和厂房都较好的呈现了原貌。
保护理由:锌厂作为长沙市最早的工业建筑遗址之一,厂区遗址保存完好。
2
REC
名 称:潇湘路水泵站房 (水泵房及设备房两栋)
地 点:岳麓区潇湘路与阜埠河路口
建筑年代:1954年
现 状:位于湘江边,是一处重要的城市景观。
概 况:是河西的第一座水泵房,由苏联专家设计建造。
保护理由:该组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应为一般保护建筑。
3
REC
名 称:长沙肉类联合加工厂(西站台,铁轨)
地 点:天心区黑石铺
建筑年代:1956年
现 状:厂区占地面积比较大,部分厂房被租借出去。
概 况:1956年建厂投产,成为当时中南地区影响重大的肉类加工基地
保护理由:建筑结构有时代特色,应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4
REC
名 称:长沙机床厂(现万科紫台)
地 点:天心区柏家河路
建筑年代:1912年
现 状:2007年被万科地产公司收购使用,并且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了改建。
概 况:厂区位于南郊公园以南,猴子石大桥以南,距离湘江东岸数十米。
保护理由:作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成功的建筑遗产保护案例,应列为一般保护建筑。
5
REC
名 称:湘江路八道码头 (码头,运煤坑道)
地 点:天心区湘江路
建筑年代:1972-1973年
现 状:目前作为沿江风光带的一处景观保留下来了。
概 况:曾是湘江畔铁路与水运的最后一道码头。
保护理由:该组建筑具有较高的工业历史文化价值,应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6
REC
名 称:湘江路气码头(码头,栈桥)
现 状:从湘江路延伸出江面大约100米。
概 况:原处于城市郊区,是整个长沙石油液化气运输的中转站。
保护理由:该组建筑是当时长沙最早的气码头,建议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7
REC
名 称:中南大学本部校门
地 点:麓山南路932号
建筑年代:1954年
现 状:校门目前位于麓山南路,作为学校入口景观。
概 况:中南大学校门是20世纪50年代长沙矿冶学院的老校门,融合了传统与现代艺术特点。
保护理由:校门装饰强烈体现了时代特点,融合了传统与现代艺术方式,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
8
REC
名 称:中南大学苏联专家公寓 (甘棠一楼、甘棠一楼)
地 点: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建筑年代:1954年
现 状:公寓楼目前主要用于办公。
概 况:共有3层,前苏联建筑风格。
保护理由:从建筑艺术角度来说,这两栋建筑的细部装饰展示了苏联风格与我国建筑风格的独特融合。
9
REC
名 称:中南大学教工一舍
地 点: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建筑年代:1937-1938年
现 状:目前仍为教工宿舍,建筑外墙及内部装修变化不大。
概 况:原为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在长沙所成立的国立长沙临时大学校址。
保护理由:教工一舍现仍为教工宿舍,保存较好,具有一定的历史纪念意义。
10
REC
名 称:中南大学教学办公建筑群
地 点: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建筑年代:近代
现 状:目前,该建筑群全部都在使用,建筑结构和建筑外立面变化不大,较好的表现了近代教育建筑的不同特点。
11
REC
名 称:湖南大学中楼
地 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建筑年代:1957年
层 数:4层
概 况:中楼立面为红色的清水砖墙,檐口有简化的斗拱。
保护理由:中楼立面为红色的清水砖,建筑风格简洁,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
12
REC
名 称:湖南大学外语楼
地 点:湖南大学南校区内
建筑年代:1957年
现 状:作为教学与办公仍在使用中,建筑结构,外形保存良好。
概 况:各种风格的折衷处理使得建筑外观丰富。
保护理由:红砖墙面与走廊的连续拱券加之中国传统坡屋顶,各种风格的折衷处理使得建筑外观丰富,建筑装饰具有美感与特点。
13
REC
名 称:湖南大学力学楼
现 状:外形稍有破损,结构无大的改变,仍作为办公和实验功能。
概 况:力学楼为红砖墙面,中国传统屋顶形式,连续拱券,是典型的近代建筑风格。
保护理由:力学楼为红砖墙面,是典型的近代建筑风格,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
14
REC
名 称: 刘宜民故居
地 点:望城区乔口镇
建筑年代:1902年
现 状:故居为一间三进,前有地坪,后有小院。
概 况:故居为一间三进,两层,前有地坪,后有小院,建筑上,具有南方民居特色。
保护理由:该建筑作为望城区历史名人故居,应列为一般保护建筑。
15
REC
名 称:望江楼布鞋厂厂门
地 点:长沙望城区靖港古镇
建筑年代:20世纪50年代
现 状:望江楼布鞋厂大门仍保留原貌,内部建筑已更新。
概 况:厂门高大威武,建筑风格强烈明显,拱形窗,六边形窗,多边形墙体以及结合了中式装饰。
保护理由:该建筑作为70年代独有建筑风格的一种代表,建议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16
名 称:中共湖南省委机关办公旧址
地 点:长沙望城区靖港古镇半边街
建筑年代:1930年
现 状:目前位于靖港古镇半边街,建筑外墙稍作装饰。
保护理由:该建筑具有强烈的红色意义,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建议列为一般保护建筑。
17
REC
名 称:国货陈列馆旧址
地 点:长沙中山路
建设年代:民国时期
现 状:位于中山路,古典柱式与外墙纹样表现了近代我国折衷主义建筑风格。
保护理由:该建筑作为长沙的标志,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建议列为一般保护建筑。
18
REC
名 称:橘子洲大桥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
建筑年代:1972年
现 状:橘子洲大桥仍然是长沙市东西交通要道。
概 况:经橘子洲到溁湾镇之间,是长沙市横跨湘江连接城区的“第一座桥梁”。
保护理由:该建筑是长沙湘江上的第一座桥,应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19
REC
名 称:八一桥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
建筑年代:1975年
现 状:八一路跨线桥位于清水塘地段,横跨芙蓉路。
概 况:全桥长172米,宽20米,钢筋混凝土双曲桥。
保护理由:该建筑是长沙城区第一座跨线桥,建议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20
REC
名 称:烈士公园西大门
地 点:长沙市烈士公园
建筑年代:20世纪50年代
现 状:长沙市最大的公园,位于市区东北的东风路1号。
概 况:该大门运用绿瓦、红构架相互对比映衬,很有特色。
保护理由:该建筑与公园内的烈士塔呈轴线形相互呼应,应列为重点保护建筑。
21
REC
名 称:长沙粮食一仓库(开福寺路南侧一栋)
地 点: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寺路20号
建筑年代:1950年
现 状:目前剩下五栋仓库,位于天健集团楼盘区域内,有四栋保存较好,一栋屋盖破损。
保护理由:作为近现代具有独特风格和使用用途的重要史迹以及代表性建筑应作为重点保护。
22
REC
名 称:玉江村渡水槽
地 点: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江村
建筑年代:1976年
现 状:位于两座山头之间,目前还在使用中。
概 况:自建成起到如今仍保持原状,造型具有特色,饰面效果具有历史感。
保护理由:该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作为长沙市少见的大跨渡槽,反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23
REC
名 称:湘雅医院行政办公楼
地 点:开福区湘雅路
建筑年代:1951年
现状:位于湘雅医院附属第一医院内。
概况:目前仍作为办公楼使用,经过多次修整,外观保存较好。
保护理由:该楼以中国传统建筑风格为主,并融合了西方的建筑元素。歇山屋顶、琉璃瓦、红色的清水墙、简洁的线条与形体,使其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价值。同时,作为湘雅医院发展历史的见证物,该楼承载着较为丰富的人文信息。
这些老建筑里,有你的故事吗?
哪处历史建筑能勾起你的回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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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问 时 间
举手提问!入选标准是什么?
据了解,入选历史保护建筑需满足四项“硬性指标”之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具有其它价值特色。
长沙市第一批近现代保护建筑于2002年9月公布,35处建筑(地段)被列入历史保护建筑名单;2009年4月,长沙市对第二批21处历史保护建筑进行了挂牌保护。
(八一桥入选长沙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近年来,
随着长沙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现存历史建筑愈加显得珍贵。从2013年起,长沙市住建委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着手开展第三批历史建筑的调研工作,直到2017年11月6日,长沙市政府批准同意将长沙锌厂等23处建筑公布为第三批历史建筑。其中近现代工业建筑6处、近现代教育建筑7处、近现代望城区建筑3处、近现代公共建筑1处、近现代其它建筑6处。本次公布的历史建筑主要侧重于近现代工业遗产和新划入长沙市范围的望城区建筑。
至此,长沙三批共有69处历史保护建筑。
老建筑有新功能吗?
城市不止要历史,也要发展。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提出:“建筑物如果不用,将失去它的生命力。我们鼓励使用历史建筑,合理使用才是对它最好的保护。”下一阶段,长沙市住建委将尽快组织对第三批历史建筑进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与建筑产权单位或个人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以规范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如何留住“城市的记忆”?
“保护历史建筑是提升城市品质的体现,”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第一、二、三批长沙市各历史时期有特色、有代表性、标志性、纪念性的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有效的对长沙市的城市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基因”得以控制和保留,记录了城市的蜕变与升华,留住了“城市的记忆”。
发现破坏行为怎么办?
按照规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必须按《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保护管理。历史建筑需拆除或改建的,须经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论证并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历史保护建筑的,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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