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迅思—陆晓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7月23日发布《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地方炼厂将有望同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资质,地方炼厂以非国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的通道逐步打开。这也被认为是对地方炼厂发放原油进口配额的“配套工程”,同时也是原油进口领域,国家贯彻“开放”的清晰信号,预计将给市场注入极大的信心。
山东多位地炼人士表示,“通知中的提出的条件都比较容易满足,申请的难度并不是很大。”
据安迅思此前消息,东明石化已经从商务部获批2015年度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600万吨。另外,已经2014年已经拿到进口配额的中化工人士表示:“总部应该已经开始准备原油非国营进口资质的申请工作了。”
分析人士认为,进口资质的放开,有利于地炼原油进口成本的降低,以及提高进口的便利性。
一位中字头原油进口商指出,已经获批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厂,如果再获得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那么就能自主进口原油了,不需要再通过中联化、中联油等五家国营进口单位代理进口。
“在进口资质放开前,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地炼通常需要通过代理进口方式购买海外的原油,无法直接付汇给原油供应商,只能先付现金给代理商,通过代理商再付汇给卖方。”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进口原油的采购周期通常需要2个月以上,这样的操作模式,会使地炼背负较高的资金压力。”
上述人士补充:“但如果炼厂获得原油进口资质,上述问题就不存在了,炼厂可以直接开信用证付汇给原油卖家,相比之下,资金压力要小一些。”
截止7月23日,商务部已授予23家企业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其中过半为“中字头”企业。2015年,商务部下发的非国营原油进口贸易配额为376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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