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修从涛 穆静
那段血泪历史不能忘记。
在济南,最直观的铁证就是散落在各个地方的纪念馆和遗迹。但本报记者探访发现,相关部门对部分历史遗迹的保护并不够。有关专家表示,济南应利用好这些日军侵华遗迹,建一个抗日战争纪念馆。
4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50名大学生代表举行悼念琵琶山“万人坑”抗日军民祭扫仪式。在这里,他们所能找到的遗址仅仅是一块纪念碑。琵琶山“万人坑”在刚过去的一个月内备受争议,失而复得的纪念碑诉说着那段历史遭受的风雨。
更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五三惨案纪念碑”等每年都会作为五三纪念场地的遗迹,侵华日军细菌部队的原驻地和琵琶山“万人坑”遗址的使用权都属于企业,侵华遗迹的保护工作遭遇难题。
新华院、蔡公时纪念堂……它们与其他抗日遗迹一起,分散在济南的各个角落,缺少统一的保护和规划。以至于“琵琶山”纪念碑不见多日,也无人知道。
对于将日军侵华的历史遗迹建成济南抗日纪念馆的提议,济南市文物局局长于茸表示:文物本是分散的,如果能力允许,建成抗日纪念馆是凭吊历史的一种途径。但文物离开一定的地方,就丧失了以前的意义,文物还是在原址原地保护,更能发挥其意义。
据了解,2007年3月,纬九路39号的侵华日军细菌部队的原驻地已经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琵琶山“万人坑”则因不符合文物认定标准,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而是作为了一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部门正在收集相关资料,对琵琶山“万人坑”遗址进行文物认定。
“谁使用谁保护,目前细菌战遗址、‘万人坑’遗址的使用权均为相关企业,企业应当注重文物的社会效益,进行文物的修缮、保养。”于茸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于不可移动的文物,由文物使用人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修缮、保养,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是进行督促、指导使用单位进行维修,而没有强制权。
“早在2005年,我们就提过一个建议,希望能够保护好日军侵华时的这些建筑遗迹。”原济南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秦一心说,他在2006年第十一届市政协第四次大会上还做了发言,希望能在这些遗迹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济南抗日战争纪念馆,“如果能将这些遗迹管理好,就可以成为一处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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