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打官司证据的录音,最好整理成文字版本,便于提交也便于法官了解相关内容,文字版本整理格式注意事项。
标题一般可以称作:某某某与某某某谈话或者通话录音。然后标明录音的要素,包括时间、地点、谈话或通话的人员,如果是电话的话,标上电话号码等,
通话内容的文字版一般应该涵盖整个通话的全部内容。不同人员谈话应该标示出人物简称,并在每一个人员谈话文字前,标示出在录音中对应的时间节点。
需要用作证据的具体谈话的语句。一般用下划线、标红等做特殊标记。便于法官或者当庭质证的时候查阅方便
如果谈话录音非常长,文本多达数页甚至十几页、几十页。那么建议将主要重点内容作为摘要编在第一页。标题就叫做重点内容摘要。每一个摘要之前标记其在文本中的位置,如在第几页第几行,以及对应的在录音中时间节点。
在证据目录当中。应当将录音的光盘或U盘载体和录音的文字版,同时提交同时记入目录,并标记好证明目的。如果不同的语句有不同的证明目的,应当分别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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