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出线调车,按作业方式可分为推送调车法和溜放调车法。使用机车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停妥后再摘车的一种调车方法,称为推送调车法。
采用推送调车法分解车辆时,调车司机按照调车指挥人的信号将车列牵往牵出线,并使车列尾部停于分歧道岔外方适当地点,然后变更运行方向,推送至指定地点停车,由连结员或制动员摘下第一车组。接着司机按调车指挥人的信号指示,变更机车运行方向,牵引车列返回牵出线或分歧道岔外方,并用同样的方法,依次摘解以后的车组。
采用推送法调车时,车辆在移动过程中始终和机车连挂在一起,直到车列停妥后再摘车,因此,技术简单、作业安全,但是作业效率低,平均摘挂一钩的时间多。推送调车法主要使用在不能溜放调车的情况,具体内容见本章第三节。采用推送调车法时,应注意以下作业安全。
调车指挥人在指挥机车挂车前,应亲自或派人做好确认进路,检查线路、道岔、停留车位置,检查防溜措施及调整钩位等准备工作。动车前应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推进车列运行时,必须先进行试拉。调车指挥人应亲自或指派有关人员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当确认停留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进人挂车线,距停留车10车(约110 m)、5 车(约55 m)、3 车(约33 m)时,要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没有得到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接近被挂车辆时,调车速度应降低到不超过5km/h。
在同一线路内连续连挂作业,车组间隔距离不大于10车时,可以不超过5 km/h的速度不停车连续连挂(超过2.5‰坡道的线路除外),但必须确认连挂状态,并在所挂车辆末端提前采取好防溜措施;车组间隔距离超过10车时,必须顿钩或试拉后再继续连挂,连挂最后一组车及推进车辆运行前,必须试拉。线路末端车辆距警冲标较近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车辆挂妥后,调车指挥人应确认连挂人员的起动信号后,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车列起动后,再次确认连挂人员的好了信号,注意调车人员上车及安全情况,并向司机显示好了信号,车列牵出。
推进车列前,必须进行试拉,防止车辆因未挂妥而脱钩溜逸,并根据有关规定连结相应数量的制动软管,保证车列有足够的制动力。
推进车列时,调车指挥人应位于既能确认前方进路又能使司机看见自己所显示信号的位置。如确认停留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调车长应位于既能看到前方调车人员显示的信号,又能使司机看见自己显示的信号的位置。
摘车时,将车列停留在线路的适当位置,并在车列停妥后,按规定对摘下的车辆(车组)在采取好防溜措施后再提开车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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