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调车作业联控标准如表3-2所示。
表3-2 调车作业联控标准
表3-2 调车作业联控标准
为了加强调车联控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作业安全,在作业中,增加了调车联控信息制度,作为参加调车联控人员考核的依据。如表3-3、表3-4、表3-5所示。
1、调车指挥人不亲自交递(传达)调车作业计划,不听取复诵时;
2、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调车作业时,没按规定填写“附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计划单”,没标明停留车位置时;
3、连接车辆没有按规定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时;
4、调车作业不足2人或下达违章命令时。
(二)调车长记录信息卡
1、接受调车作业计划后不复诵时;
2、没有调车起动信号时擅自动车,未确认信号盲目出、入时;
3、连接车辆看到调车指挥人显示的十、五、三车距离信号,不鸣笛回示时;
4、看到调车信号好了后,不立即动车时。
表3-3 调车联控信息卡(调车人员使用)
表3-4 调车联控信息卡( 司机使用)
表3-5 调车联控信息卡( 调车指挥人使用)
1、调车人员接受调车作业计划后不复诵时;
2、停留车未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作业完了后未及时在揭示板上标明或抹去防溜符号时;
3、发现调车领导人计划编制有错误时;
4、调车作业中发现调车有关人员错排、错扳进路时;
5、调车作业未按规定上岗或违反人身安全规定时。
1、不亲自布置调车作业计划、传达计划(连续作业可由连接员传达),不要求复诵时;
2、对停留车防溜措施未按规定布置时;
3、变更计划未按规定传达时;
4、下达违章命令或违反人身安全规定时。
1、车站调车人员每班交班时将信息卡交车站(中间站每日报车务段),直管站、车务段汇总每月向铁路局通报一次。
2、机车乘务人员每班退乘后及时将信息卡交机务段。
3、机务段每日与直属站、车务段互通一次信息。
4、机务段每月向铁路局书面通报一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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