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工作人员会提醒我们,档案内有“视同工龄”这个选项,需不需要选择认定?
如果想要领取更高的养老金,那就一定要认定才行,这样才能让自身的福利得以保证。
其实,视同工龄会被当成过渡性的养老金去看待,如果不去认定的话,那就是自愿放弃领取养老金的机会。
如果因对其不是太懂而忽略了认定,那就非常可惜了。
一、视同工龄是什么?
所谓的视同工龄,说白了就是经过社保局认证核实的,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前,政策所认定的连续工作期限,以及其他可认定为工龄的情况。
就拿北京来说,企业在1992年10月开始,启用了社保缴纳制度,在这之前职工们上班的工龄就会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在1998年1月1日开始,现代化意义上的社保制度实施,企业和个人共同上交社保金。1998年前,职工们工作而形成的连续工龄情况,会被认定为视同工龄。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因违纪比较严重的行为,被除名的话,那是无法享受该资格的。
当然,每个地区执行社保制度的时间有所差异,大家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政策,从而去计算视同工龄。
二、放弃视同工龄,损失的金额多大?
王大叔是1959年的出生,1983年1月来到北京一家国企上班,1998年来到民企工作,上交的基数为社平工资的100%档次,退休钱的月均薪资为8467元,2019年3月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王大叔认定视同工龄,也就是15年,那每个月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额度会逐步增加。从现有的计算公式来看,过渡性养老金为退休前1年的月均薪水*视同工资*缴费基数*1%,将其带入计算,可知王大叔可额外领取1270.05元。
如果王大叔忽略认定,那每个月的养老金会少领1270.05元,一年的损失就是15240.6元,这可不是小钱。
如果在过去多年里,一直在单位内上班,那就一定要注意好视同工龄的认定,可以让自己的实际津贴更高一些。
但想要领取这笔钱,需要在退休前去提出认证,不能错过时间,不然可就没有效果了。
如果是在1992年或1998年前工作的职工,那就需要在退休前的1-3个月内办理,主动的认定,尽管麻烦了点,但可以让自己领取更多的津贴,老年生活也更有保障,为什么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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