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的结果不服,
如何寻求检察院的帮助呢?
以下几个解答可以为您排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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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民事行政检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审判、执行)实行法律监督。
我的案件在法院经历了一审、二审、重审、再审,在检察院是不是同样有一审、二审?我不服的话是否可以上诉?检察监督不同于诉讼程序,不存在审级一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也就是说,对同一案件、同一事由,检察机关原则上只受理一次监督申请。
我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监督呢?负责审查的又是哪个部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一般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民行检察部门负责对受理后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审查。也就是说,控告申诉部门类似法院的立案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则相当于法院的审判部门,各司其职。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三)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为什么不受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一)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二)人民法院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但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四)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五)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六)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七)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申请书、相关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的写法,我们在后面提供了一份范文供你参考。
我很忙的,民行检察会开庭审理吗?都会有哪几种结果?检察监督一般以书面审查为主,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一)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二)提请抗诉;
(三)提出抗诉;
(四)提出检察建议;
(五)终结审查;
(六)不支持监督申请。
一审、二审、诉讼保全都要缴纳费用,而且数目还不少。申请检察监督需要收费吗?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申请复印、鉴定、审计、勘验等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检察院不得代收代付。也就是说,不管您的案件是何种类型、标的多少,申请检察监督,我们一律不收费!
所以,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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