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认识老墨后,三个多月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他差不多每到周末就到我家里来玩,来度周末的夜晚。老墨家如果没事,他就可以待到第二天下午走人,如果有事,次日一早就走了。这期间,我也去过他家一次,还是与堂姐结伴而行的。
慢慢的,我也开始喜欢这个额上有疤的老墨了,是什么原因使我喜欢他的呢,我自己天天想这个问题,就是百思不得其解。
也许是堂姐说的那个原因吧,老墨才华出众。
心里一喜欢,也就觉得他的人不是那么丑了,端正的五官,逗人看的小胡子,浓黑的眉毛,一边倒的头发如果盖住了那个疤,还蛮英俊呢!
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但是,老墨家里很穷。据他自己介绍,他父亲早年就过世了,兄弟们是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分开过的,他参加工作的时候,虽然没有欠账,可也没一分钱的积余,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真是怪不得,往我家里跑了那么多次数,老穿一件黄色涤纶衬衫,一双黄胶鞋,亏他在省城里读了四年书,我不相信这个土包子读书的时候没受人欺侮。
他连一块手表也买不起,我们家里就有三块手表。
所以我们每次聊天,不论坐到多晚,哪怕哈欠连天,他也是从不询问时间的,未必他不觉得脸上无光。凭着姑娘家的细心,我总是在星期六的傍晚就取下自己的孔雀牌手表,默默地等待着他的到来。
我暗地里在筹划给他买手表的事情,国家每个月给我六元钱的工资,积五个月就是三十元,再加上堂姐前次给的一百元钱,恰好能买一块上海牌手表。堂姐上次回娘家,我就悄悄地对堂姐说过,叫堂姐给我找一个手表指标,狡猾的堂姐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事,笑话我最会体贴人。
父亲和母亲也非常喜欢老墨。
老墨很会干活,粗细工夫样样捡得起,挺在行,我们一家人首先感到惊讶。按理讲,一个书生怎能挑得起大粪,怎么会插田,我就问其中的缘故,他说,他在读大学前就是干农活的,干了几年,怪不得了。
老墨也很能讨好,特别会巴结父亲,帮父亲做事,陪父亲聊天。母亲对这个女婿只怕痛不赢,隔十天半月就杀鸡招待他,弟妹们好是羡慕,唯恐做娘的看轻了他们。母亲每次说,郎是半子,你们走开点好不好?
我表面上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心中快活,希望全家喜欢他。
今晚,北京时间已经到十九点了,老墨还没有来,以往的这时候,他已经来了个把小时了。
我的日记写了这么长一篇,我在默默的等待他的到来。
我的心焦灼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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