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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殷家小庄村委书记吴乃华

我们是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办事处殷家小庄社区居委会的村民,我们村民要实名检举本村村委书记兼主任吴乃华。

  中央反腐出重拳“老虎”“苍蝇”一起打,作为殷家小庄社区的居民我们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反腐决策!吴乃华作为殷家小庄村委书记兼主任,仗势欺人在本村内大搞“一言堂”,滥用职权为其个人及家属谋取非法利益,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法违纪,造成我们村集体的资产严重流失,严重侵害本村村民的集体利益,导致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严重受损,民不聊生,无法生活!是典型的小官巨贪!在此我们本村村民联名实名举报吴乃华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严查严办吴乃华的贪污犯罪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一、         吴乃华大搞“一言堂”,长期隐瞒村委财务账目,严重侵害村民的知情权。

  2005年,吴乃华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殷家小庄村支部书记兼主任,一直至今。在吴乃华担任书记兼主任的这10年间,我们村任何村务活动及财务收支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村内任何重大事项决议不通过村民大会谈论决定,大搞“一言堂”。10年期间村民多次要求吴乃华公开村委账目,说明收支情况,但一直遭到吴乃华的无理拒绝!《村民选举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明文规定,村民有权了解依法必须公开的内容。吴乃华作为村主任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我们殷家小庄全体村民强烈要求纪委监察及检察部门清查、公开我村账目,还我们村民的知情权!

  二、         吴乃华滥用职权,大肆侵吞集体财产,严重违法乱纪。

  我们殷家小庄中济南市二环东路省图书馆东临有54分的村集体土地一块,该地理位置处于商业繁华地段,按照市场价值估价至少1亿多人民币。土地出卖开发属于村务重大事项,吴乃华中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同意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个人私自就以村委会的名义联系开发商将该块土地大搞房地产开发。现在所建的楼房均已卖完。当时以吴乃华为首的村委委员及吴乃华的亲属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得所建房屋,一经转手倒卖就赚上几十万元。而我们老百姓作为本村民连购房资格都没有!这些楼房都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土地出售所得的款项用途及去向我们一概不知,至今是个迷!我们殷家小庄社区居民没有分到一分钱!

  2005年殷家小庄修建了10号居民楼,吴乃华亲口给村民说,此楼上有6套房子送人了。我们村民都可以作证这是吴乃华亲口所说,我们不禁要问:“这6套房子送给了谁?这是不是严重的行贿受贿行为?”另外该楼上还有6套阁楼也以极低的价格给卖了,这些阁楼又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我们至今不得而知!其中隐藏的巨大利益交换很可能存在严重的行贿受贿问题,希望领导能够严格审查。给我们一个真相。

  吴乃华党政期间殷家小庄居民委员会和济南东环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新建金桥国际综合商贸楼,该楼总共31层,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知道,但只有24层参加分成,另外7层没有分成。对方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是殷家小庄居委会却要支付对方100万人民币的设计费。甲方应当分得的住宅楼和地下车位分别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7500/㎡和1700/㎡一次性转让给东环国际公司,这种合同中以牺牲集体利益为代价其中肯定存在严重的贪污受贿问题!

  三、         吴乃华利用手中权力中饱私囊,给自己及亲属谋取非法利益,侵害村民合法权益。

  吴乃华承包了我们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兴泉大饭店(位于济南市花园路与二环东路交界口西南角)及兴泉宾馆,该饭店占地面积5-6亩。吴乃华作为村主任,自己租凭村集体房屋,自己跟自己签合同,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审议,村民极力反对,民愤极大!殷家小庄居委会租凭房屋明细表显示兴泉饭店一年租凭费只有70万元。但凡知道兴泉饭店的人都知道,吴乃华承包饭店后,将饭店北面靠马路的房屋全部改造成门头房,分别租凭给律师服务,烘培坊,七彩童年,刘氏修脚堂,订做羽绒服,翌芙专业祛斑祛痘,淘淘童话童装工厂店,移动联通电信飞机票火车票,桃酥店,1+1内衣,兴泉中医馆,立健泉城大药房等10几家单位经营使用。另外还有兴泉饭店楼顶的公告牌一年就40多万人民币。这么多的收益每年光租凭费、广告费就不只300万元,而吴乃华正是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以区区70万元的价格就租凭下整个场地及房屋,所获得的收益全部落入自己的腰包,中饱私囊至广大村民的集体利益于不顾。而且就连这可怜的70万元是不是真的交给了村委会我们村民也不得而知,老百姓的日子苦不堪言!

  吴乃华利用手中的权利将我们村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2372号(原殷家小庄印刷厂所在地)的土地以极低的价格租凭给他的侄子吴勤勇,吴勤勇将临街的全部门头房对外转租捞取差价,损害了我们村集体的利益,赚的钱全都中饱私囊,落入个人的口袋。吴勤勇把该处的门头房对外出租给:环联大酒店,四世堂大药房,葡萄树幼儿园,环联水饺城,网吧,依诺娅服饰,多麦馅饼,小叮当米线,黄焖鸡米饭,吉祥混沌,福建千里香混沌,南京小笼灌汤包,麻辣烫,云英百货商店等14家单位,一年的房租差价至少有200多万,而吴勤勇交给村委的房租却谁也没有见过,也从来没有公开过。

吴乃华的另一个侄子吴勤学也是用同样的手段以极低的价格租凭了山东大学老校区东临的集体土地。在该块土地上修建了一座5层楼高的“上好人家商务酒店”,还有烟酒门头、佳源足道、丝足保健等房屋对外转租捞取差价,每年房租差价至少300多万。而吴勤学所签合同(后附)一签就是30年,总共租金才102万元,还分期缴纳,还可以逐年递减。老百姓不禁要问,这样的合同合理合法吗?我们老百姓为什么不能签这样的合同?这不正是吴乃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结果吗!

  吴乃华的姐姐吴秀英中2004年村集体整体拆迁后,本应该拆迁的房屋不但没有拆掉,反而从拆迁补偿中分得了房屋,而且还在原来本应该拆迁的房屋基础上有加盖了一层房屋,上下两层总共400多平米,吴秀英将房屋对外出租,在吴乃华当村主任的这10年一直没有拆除这栋违法建筑。这种以人当道鸡犬升天的情况比比皆是,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我们村民的生活困苦无人过问,吴乃华一家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老百姓实在是苦不堪言,希望领导们给主持公道!

  四、         吴乃华无视党风党纪,大吃大喝,极大地损害了共产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2013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村支部班子无视党中央的要求,仍然大吃大喝。据说2013年吃喝费用近100万元!20141月到11月,根据账目显示吃喝费用28万多元,一天招待费就高达1000多元!一个小小的居委会难道每天的工作就是吃喝吗?这些吃喝都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就这样被这些无良的村干部糟蹋了,请问党性何在?党纪国法何在?

  吴乃华作为一村主任,理应为老百姓谋福利,为社区发展做贡献,但他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共产党员的宗旨,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影响极为恶劣,将村集体财产都变成了自己家的财产,其中涉及的贪污受贿,渎职侵占的恶行不言而喻。我们殷家小庄全体村民强烈要求,急盼上级领导严肃查处吴乃华的违法乱纪行为,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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