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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致业主保安起冲突
时间:2015-05-04 10:37  来源:安徽法制报  作者:_  点击:34次


  因拖欠物业费,业主被小区门禁拒之于外。业主直接扯坏门禁,导致保安与其冲突,最终双方都受伤。 4月23日,记者获悉,受伤的业主夫妻将物业公司以及保安王某起诉至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5万余元。

  张某与妻子许某是合肥市一小区业主。夫妻二人称,去年12月,小区物业向其收取当年物业费,因当天未交,物业公司便于当晚禁止下夜班的张某进入小区住所,限制他的门禁卡使用。第二天,张某夫妻在小区物业办公区域因上述事情与小区保安王某发生纠纷,争执中,王某手中的热水瓶破碎,导致张某双手严重划伤,许某被烫伤。

  物业公司及保安王某辩称,张某夫妻二人诉请的数额过高,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而且两人受伤是因为张某用水瓶砸保安王某,水瓶突然破裂,导致张某夫妻二人受伤,王某当时也被烫伤。另外张某当晚因进不了门,对门禁进行了破坏。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夫妻居住的小区的门禁使用ID卡进门,ID卡使用期限与业主缴费期限同步。张某当天夜班回来因为门禁卡期限已过而无法进入,张某未找值班的保安打开门禁,而将门禁的线路扯坏进入小区。保安王某告知张某需要解决损害门禁的事情,夫妻二人一起到物业办公室找到王某理论,结果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双方反而发生冲突。

  法院认为,双方受伤是张某扯坏门禁线而引起,张某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承担次要责任。保安王某是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与业主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夫妻二人损失共计1200余元。 (李静记者唐欢)

  作者:李静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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