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图模式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道路施工过程中,强迫多家公司使用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强迫交易金额达三百余万元;不仅如此,还以索要人头费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
11月5日,由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张某等8人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周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大图模式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张某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胥家村地段范围内,强迫施工单位接受服务,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基本特征。被告人李某等人多次通过阻扰施工方式,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道路施工过程中,强迫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园林工程公司、某市政工程公司使用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强迫交易金额达300余万元。被告人张某、魏某等人还对施工公司自行招聘的人工和自有机械,凭空索要人头费、机械差价费,进行敲诈勒索。
大图模式 据悉,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 | 淄博检察
审核 | 郭柏松
编辑 | 闫现令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