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17.0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账簿等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来源:xiaochenshuiwu
微信登录中...请勿关闭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