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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弄玄虚的中国文化(图解)
一,中国文化:世俗神秘和权利意识缺失

中国文化多神秘色彩。一部《道德经》,开篇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读者不知觉间已经进入老子早已铺设好的"恍惚窍冥"的氛围中,接受"道"的熏陶。中国文化源头的发源--《周易》,更是神秘莫测,它以卜筮的面目出现,每一句话都显得高深莫测,而其中蕴涵的人生智慧和象征意义,又令人叹为观止。哪怕是后人定论的中国四大名著,也是神秘色彩下的产物。《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原是一玉一草,来到凡间经历些劫难;三国演义,写到诸葛亮,真个是神人!你看他草船借箭,呼唤东风,八卦石阵,锦囊妙计,木牛流马,五丈原禳星,简直就是神仙,难怪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三国演义》是:"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可谓入木三分了。水泊梁山好汉们原是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下凡,播乱宇宙,动摇宋王朝,天意如此,奈何?西游记更是想象神奇,孙悟空七十二变,筋斗云十万八千里,还是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中国文化的神秘色彩对耶非耶?这不是一言可以厘清的。中国的神秘主义代表作,即是《山海经》,至于盘古开天、女娲造人、夸父逐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的神话传说,更是脍炙人口。中华民族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天真烂漫的民族,她的经典足可与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圣经》相媲美。文学的神秘色彩,除了彰显中华文化美轮美奂的迷奇瑰丽之外,更留给人们无限的遐想空间和精神自足,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文化是令人自豪的。

然而中国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国度。在如此浓郁的神秘主义的氛围下,竟然没有土生土长的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有人说中国有道教,可道教主张炼丹制药,长生不老,和宗教提倡的终极关怀,相去甚远。佛教?那是印度传过来的,算不得中国的土生宗教。中国文化重现世,重世俗,即便是神仙鬼怪,也不过是卷入人间纷争的一个神通广大的有七情六欲的"人"而已。

更为奇特的是,中国文化讲究"忍"哲学,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娄师德"唾面自干"的典故,也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以至于到了当代,七拼八凑起来的《忍经》,竟然成为图书市场的畅销书,也是匪夷所思。基督教也是教人要忍的:"有人打你的左脸,你把右脸也给他打。"然而基督教的信条终究不能埋没罗马人为维护自己权利而进行斗争的精神,罗马不仅遗留下了罗马法典,还遗留下了法学和辩护制度。士大夫肯终身研究法律,肯出力替人民打官司,肯承认法律辩护是高尚的职业,而替人伸冤是光荣的功绩--有了这种风气和制度,人民自然有权利可说。中国的士大夫则是"学成文武艺,贷与帝王家",法律?什么东西!于是刑名法律的专家都落在一种受社会轻视的阶级的手里,至高的不过为刑名师爷,下流的就是讼棍状师。孟子的教诲:"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早被国人忘到爪洼国去了。"一介不以与人",是尊重自己所应有,我的就是我的,我的就不能给你;"一介不以取诸人",是尊重他人所应有,你的就是你的,我不和你争。推而广之,孟子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也正是个人自尊其所应有,自行其所谓是。孔墨两家还有这样的气概,到了后来,柔道教训"犯而不校是恕道",以"吃亏"为积德之基,风气既成,无人肯自卫其所有,也无人肯与强有力者争执其所谓是。所以中国人自古以来无权利思想,就是这种不争不校的风气养成的习惯,在这种习惯支配之下,就是有了法律规定的权利,人们也不会享用和爱惜。

所以中国的法律意识和制度,是非常淡漠的。像包龙图这样秉公执法的清官,历史罕见。人们既然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不能通过官府(法律?)保护自己,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是人人分散起来,学个"一人敌"的把戏罢!

既然"怯于公战,勇于私斗",那"侠以武犯禁"的现象就会多起来,这是历代统治者最为头痛的问题。而造成这一风气的根源,乃在于法制不张,法制和人治的冲突,成为封建社会的死结,留给侠客伸张正义的空间。中国的拳术,正是在这种"怯于公战,勇于私斗"的风气下养成的,最早的记载,即是荀子所谓"齐人隆技击"。

二,中国拳术:自说自话、故弄玄虚和华而不实

古人造字,真是煞费苦心。一个"武"字,就包含了非常深刻的思想,"武"者,"止戈"也,是"止"和"戈"两字组合而成,隐含的意思,乃是制止战斗;"术"者,方法,手段、策略、路径;联合起来的意思,即是通过一定的办法,发挥个人的良能,获得克敌制胜的能力,最终实现制止武力的目的。这个立意是非常好的。可是,武术果真如造字者的初衷那样,能够运用武力制止战斗吗?

我以为中国的武术,较之西方的拳击、日本的柔道、韩国的跆拳道、泰国的八拳(俗称泰拳,因使用双手、肘、膝、脚作为攻击的武器,称为八拳),实在是经不起推敲的。为什么呢?

第一,自说自话。从历史上看,中国武术门派林立,技法烦杂,歧路罗布,学拳者不知所从。拳术的真谛,乃是通过一定的训练办法,获得拳术的真实力量,换言之,就是能击败对手,这就够了。而中国的武术,往往舍本逐末,一个门派有一个门派的招式,比如太极拳,一定要会"懒扎衣",好似今日商界津津乐道的品牌形象,不将这些招式学会了,一板一眼的操练给人看,那就不是我的门人徒弟。现代形意拳大师王芗斋先生,有感于中国武术的庞杂、门户之争,先后写成《意拳正规》和《拳道中枢》等文字,阐明拳学的意义,以"兼容并包"的精神,广泛吸收内家拳学的真髓,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中国拳术力量的训练办法:站桩--试力--试声--发力--走步--推手--实作,可谓荟萃中国拳学的大成,并调教出一批拳术精湛的学生,可是在1946年王先生逝世后,他的学生立刻分成两枝,一枝称为意拳,由姚宗勋领衔,一枝叫大成拳,由王选杰领衔,两派互不相让,老死不相往来,一时之间,各大武术杂志成为两派集体拼斗口水的集中营,从1990年代到现在,纷争越来越激烈。大家都称自己的拳学是正宗,得了王芗斋先生的真传。这还不算,还要煞费苦心的制造出大成十八技击术,以此显示自己拳学的变幻莫测。结果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一门原本要不断吸取拳学精华的现代拳学,就被糟蹋得面目全非,门派之见更甚于其他拳学。

二,故弄玄虚。源于中国文化的武术,它的文化底蕴是非常深厚的,如太极拳,拳谱云:"太极者,无极而生,阴阳之先,动静之母也",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符合一定的科学道理。又如王芗斋云:"如或论制敌,拳道微末技",说这句话的意思,乃是强调武学在改善生理、发挥良能、使学者利国利民,养成清逸大勇的武学品格上的作用,这种武学精神的锻造,是中外拳学都孜孜以求的目标。可是目下武坛如何呢?金庸先生撰写的《射雕英雄传》描绘了神奇的降龙十八掌,可以隔山打牛,发气击人,立即有人出来,在武学杂志刊登广告,自云是丐帮多少代传人,现将降龙十八掌公诸于世。一时之间,舆情大哗,更有传言"武术名家"金庸先生亲自莅临指导云云,可谓滑天下之大稽。

我十四岁时,有感于身体羸弱,因为边疆没有武术教师,就买来一本少林寺拳学《连手短打》,一共三十六式,怀着浓厚的兴趣,天天揣摩钻研,花了大半年时间按图索骥,终于自学完成这套拳路。在自学的过程中,系统读了《黄帝内经》、《少林寺拳谱》、《拳诀》等中医、武术经典,也购买了大量的武术杂志,通过独立的研究和思考,逐渐对武术理论有了"登堂入室"的认识,对于武术杂志上刊登的惊天动地的武功,什么"乾坤闪电手"、"曦阳指"嗤之以鼻,更奇怪这些杂志何以能刊登如此荒诞不经的言论。于是恶作剧的撰写了一篇《灵山神力速成铁砂掌》文章,从培元功、神力桩、外功修持、内功修持、养功和洗手药六个方面将训练铁砂掌的优秀方法组合起来,自命"灵山派"武功,很快就刊登在某武术杂志92年第10期。全国各地的读者来信五百多封,其中还有"****护寺武僧武术院"学员的来信,兴奋异常的告诉我:"练了一剑(我在文章中用的道号)大师的"盘古开天地"内功,很快就能劈开砖了。"14岁的我虽然小,还是很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告知这个"学生",我的"盘古开天地"内功,就是你少林寺的"铁牛犁地"的功架啊!

神秘主义色彩浓郁的武术,被武术骗子(我也算一个?)搞得支离破散,这能怪谁呢?谁让你不用科学的力学理论来指导呢?本是一篇恶作剧的讽刺文章,不料却成了我的处女作,现在想来,哭笑不得!

三,华而不实。前几年曾有全国武术冠军遭遇到几个歹徒殴打的报道。这是很自然的事情。现在的武术冠军,名目繁多,比如拜在哪个体育学院教授的门下,练习太极拳,在赛场上打一套,有板有眼,丝毫不走样,姿势又漂亮,那保准是冠军。早把武术克敌制胜的目的抛之脑后。现在由体育总局和国家武术协会制定的套路,比如长拳、太极拳,都做了很大的修改,修改的标准不是实用、一招制敌,而是好看、动作难度大。这样改下去,倒不如叫做舞术算了,还提武字干什么呢?

我曾经到朋友开办的武馆参观,看到里面的场面,非常震撼人心。一方面,殆拳道、柔道都保持了中国的武术礼仪、讲卫生等传统,另一方面,极为注重基本功的训练,比如一个踢腿,一组要踢10-30次,得了黑带的,要求更严格,要求一分钟要踢30个以上,每一个层次,都有不同的训练办法,初学者容易上手,学有所成者也是"仰之弥高,钻之弥深",都有各自的收获。到中国武术的训练场去,就看见一群人打花拳绣腿,煞是好看,不中用。到了散打赛场,什么惊天的绝技都不管用了,就剩下拳击加摔跤,最原始的反而最能保护自己打败对手。

所以中国的拳术,必须要脱离东方文化的神秘主义色彩,要摒弃门户之见,不要装作高深莫测的模样,要有一套易知易行易学易练的训练办法,还要有一个统一的入门途径,这样才不致于辱没"国术"二字,不致于去做丢人害国的败家子。

三,中国的社会也和拳术一个道理

在中国几千年文化的熏陶下,中国社会也是很奇特的。中国人缺乏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上面已经提及。在匮乏权利和法制思想的前提下,中国人的组织能力也是很差的。有一句老话:"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就是一条虫",可谓入木三分了。看看我们身边的事情吧,私家开个铺子,一定生意兴隆,倒台的十之八九是股份公司,在没有自由主义传统的中国,最强调集体主义的社会,却最容易自由散漫。一群人的结合,靠的是一种共同生活的信条和规矩,大众就在这规条下分工协作。若是没有规条,或者规条定了不算数,或是存着利用的心思,个人仍然希图自己的便利,就是群体组织起来,也不能共同生活。这不是缺乏权利意识法制观念的缘故么?就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出生在中国,不去遵守它,又有什么用呢?"英雄聚会,各怀一心",在中国总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定律。

有感于中国文化的特点,五四时候,胡适先生请来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德先生是要给中国人补上法制、权利公民课程的,赛先生是破除东方文化神秘主义在用世治世上的弊端的,可惜它俩到了中国却变了味道,民主可以为窃国大盗涂脂抹粉,科学可以为亩产千斤鸣锣开道,历史给中国人太多的尴尬!

所以梁治平先生叹息说:"中国自有宪法已将近百年,然中国之宪政建设尚待完成。盖宪法之于宪政,犹如法治之于法制,其盛衰兴废,不独受制于法律之制度,更取决于政制之安排、社会之结构、公民之质素与民众之信仰。故修宪法虽易,行宪政实难。"(梁治平《宪政译丛》总序)

我总以为:建设世俗社会,最怕把世俗社会和宗教情结结合起来,形成高远的主义,人间的天堂。人间是不能建设天堂的,这本是无需多说的,可是文化心理却让人非要造一个天堂出来不可。于是政治就不是易知易行的政治、经济就不是自由自觉的经济,文化就不是自主独立的文化,到头来弄个四不象,实在令人惋惜。

罗隆基说:"在法治上了轨道的国家,他们不只是重视人民权利上那些原则,他们在保障人民权利上有周详审慎的细则。"(罗隆基《什么是法治》)宪法司法化,是一个很陈旧的问题了,但是今天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而宪政,距离中国还很远,

大学生孙志刚被收容,毒打致死;非典时期,一些官员隐瞒疫情,践踏民众的知情权,从法理上讲,都是违宪的。然而违宪了又如何呢?若无具体的、以捍卫公民权利为宗旨的正当法律程序,仅仅落在宪法上的公民权利不过是纸面上的虚设,甚至被不正当的法律程序和非法律的文件抵消殆尽。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需要的是易知易行的宪法法律,不需要唱高调、不能落实的文字,这也许就是我审读中国文化、中国拳术的弊病,得出的一个结论了。





这个图是对中国文化和武术最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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