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解放前的西藏人民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仅税种就有1892种

现在好多“文艺青年”都想去西藏来一场所谓的净化心灵,净化灵魂的旅行。可这些人知道解放前的西藏是什么样的吗?了解那时的西藏人民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吗?我不清楚他们知道还是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西藏跟他们想象中的不一样,因为以前的西藏人民过的是苦难而又无助的日子。

要想了解当时西藏人民的生活,就先要认识过去的西藏社会;而要想认识过去的西藏社会,就必须了解西藏的封建农奴制。那什么是农奴制呢?农奴制就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为基础的黑暗、野蛮的社会制度,是西藏政教合一政权下毫无人道的制度。

当时整个西藏全部归农奴主(地方封建政府、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所有,他们占有西藏全部土地、山林和大部分牲畜、农具、房屋、其他生产资料,人口仅为西藏全部人口的5%;而占西藏人口90%的农奴却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人身还必须依附于农奴主;剩余5%的人口就是所谓的平民(富裕的农奴)。

在可用土地分配上,地方封建政府占31%,贵族占30%,寺院上层僧侣占39%。但西藏地方封建政府对贵族和寺院领主有封赐、没收和调整土地的权力,有对非耕地开荒的批准权及对土地纠纷的裁决权,还有对所有耕地摊派或增减差役的权力。

而农奴们既无生产资料又无人身权利,完全被农奴主占有,用于家内劳役,耕种农奴主租给他们少量瘠薄的“份地”。农奴还必须定期无偿地为领主劳役。在农忙季节,甚至先要放弃自己租来的农田,去领主的地里劳动。一个农奴劳动一天,换来的仅是管家一枚图章印记而已。而农民在租来的土地上种的粮食,要上交70%给农奴主。

在牧区 ,大部分牲畜被农奴主占有,牧奴虽占有一些牲畜,但由于是在农奴主的牧场上放牧,所以牧奴必须依照自己牲畜的数量来向农奴主交税。在牧区,牧租剥削率一般在50%以上。

西藏的农奴主还放高利贷,除通常借债外 ,还有强迫借债,即债主强迫把债务摊派给农奴。多半是强行放给盐、茶,而收回粮食、土特产。农奴主的放债,不单纯是为索取债利,还为了避免农奴逃亡,把农奴捆在庄园里,以进行长期剥削。

在西藏,所有的农奴都是终身负债,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这样一来,所有农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贷的盘剥。农奴借债利息很高,偿还的至少要比实际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钱,每个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

还不起债的话,还得请求农奴主们让他们继续借下去,或者续借未还清的那一部分。由于拖延偿还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只好再借,借口粮,借种籽,如此下去,年复一年,永无完结,直到临死的时候也不能从债务中解脱出来。而这些债务就落到了他儿女的身上,可怜的儿女从一出生就得受到这些祖传债务的压榨。

解放前的西藏人民背负着很多各种名目繁多的税,经有关学者统计到的就有1892种,如,地税,牧税,山税,拾牛粪税,拾柴税,地皮税,人畜饮水税,家畜税,草税,死人背尸税,天葬地皮税,林园税,水磨税,油房税,人头税,免差税,挖人参果税,辫子税,耳朵税,过路税,下雪税,抗雹税等。比如耳朵税,长耳朵就要交耳朵税,没钱交怎么办?割掉耳朵,就是这么残忍。

除了上面1892种税种,还有一种毫无人道的剥削——人皮唐卡。这是由十几岁的少女的皮肤做成的。奴隶少女是没有资格被做成唐卡的,只有平民阶层的少女才有资格被做成唐卡。那些官员、贵族和僧侣居然把这种行为当成一种恩赐!把一个花季少女的皮活剥掉当成一种恩赐!

除了人皮唐卡,农奴主还会以宗教需要为理由,用农奴的人皮、人头骨等器官作为法皿。西藏历史档案记载:“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本处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各种肉、各种心等物,务于20日送来。”1958年到1959年春,仅在拉萨西郊一个佛堂里,为了念经放咒,管事头人就索要整人头27个,人头盖骨6个、人腿骨4根、整张人皮1张、人尸1具、人肠14捆、人肉8块、人血9瓶。

西藏在被解放前,还有一种特殊的农奴——“朗生”(奴隶),意为家里养的。这些人世代生活在农奴主家的阁楼下面,在草堆里活着,农奴主老爷或者少爷小姐下阁楼或者上马上车的时候,“朗生”要赶紧钻出来,跪下,放平自己的背给踩,要是把主人给摔着了,那轻则挨一顿鞭子,重则直接被打死。而农奴主是不用受到任何处罚的。

因为在通行数百年的《十三法》和《十六法》等法典中规定:农奴伸冤是非法的,不合体统的,应逮捕械击之;凡农奴反抗主人,而使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的手或脚。农奴如有“触犯”,“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免效尤。”农奴主还可以根据法典在自己的庄园制定详细的“家法”,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刑罚农奴,甚至可以将农奴处死。

17世纪后半叶,达赖五世颁发的村地文书还明确规定:人(农奴)和水、草、森林 ,是跟随土地一并封给农奴主的。农奴主可随意出卖、抵押 、转让或处死农奴。嫁出或外赘一个农奴要换进一个农奴。农奴主还强迫那些未直接为其支差的堆穷缴纳人役税,以示人身依附关系。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西藏农奴制:比西欧中世纪的农奴制还黑暗
直击西藏农奴悲惨生活:带着铁链劳作,被当作“会说话的牲畜”
西藏解放前有多黑暗?农奴不如牲畜,真实的触目惊心!
揭秘古代西藏农奴的悲惨人生,让人深感痛心!
老照片:旧西藏封建农奴制下,悲惨的农奴,最后一张让人想哭!
旧西藏农奴制下农奴的悲惨生活:与牲畜同住,图六农奴被当马骑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