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联防联控工作机构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该病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确保防控工作及康复治疗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中华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分会组织专家编写了《现阶段开展康复治疗工作的防护指引》,本防护指引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关于康复治疗师在各种类型的治疗过程中防护等级;第二部分关于此次疫情中康复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的消毒管理;第三部分关于不同区域康复治疗环境的防护方案。供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治疗人员参考使用。建议科学施治,由于新冠肺炎传染性很强,根据我们学科的特点,不宜盲目早期介入。
第一部分 治疗过程中的防护等级
二级防护穿脱顺序
▶ 穿防护用品顺序
手消毒→戴医用防护口罩→戴一次性圆帽→戴防护眼罩→穿防护服→穿鞋套→戴手套
▶ 脱掉防护用品顺序
脱鞋套→摘掉手套→手消毒→脱防护服→手消毒→摘下防护眼罩→手消毒→摘一次性圆帽→摘医用防护口罩→手消毒→更换个人衣物
三级防护:
▶ 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全面型防护面罩。
▶ 适用于为患者实施吸痰、呼吸道采样(包括咽拭子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
三级防护穿脱顺序
▶ 穿防护用品顺序
手消毒→医用防护口罩→戴一次性圆帽→戴防护眼罩→穿防护服→穿鞋套→戴手套→戴全面性防护面罩→戴第二层手套
▶ 脱掉防护用品顺序
摘第二层手套→手消毒→摘全面性防护面罩→手消毒→脱鞋套→摘掉手套→手消毒→脱防护衣→手消毒→摘下防护眼罩→手消毒→摘一次性圆帽→摘医用防护口罩→手消毒→更换个人衣物
二、鉴于现已证实疾病潜伏期及无症状感染者亦有可能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为进一步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建议所有治疗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采取二级防护。在康复治疗师接诊病患前,除了做好手卫生和相应诊疗活动所需的防护级别,还需要充分了解患者详细病情,可通过查询病历或与其主治医生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居住地、近期旅游史、家庭成员是否疑似或确诊新冠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与主管医师保持联系,密切追踪患者病情变化,随时调整治疗方案、防护级别等。
三、在康复治疗活动中,康复治疗师接诊不同患者也应采取相应防护等级。
1.接诊非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康复治疗师完成手卫生并采取二级防护。进行治疗活动时,尽可能避开患者呼吸气流方向,以防其咳嗽、打喷嚏等事件的发生。治疗过程中,密切关注患者各监控参数变化和(或)患者对于治疗活动的面部、身体反应,随时调整治疗形式及强度等。如若有家属或陪护在旁,也可向其询问关于他们及患者本人最近是否出现其他新型冠状病毒隐匿表现,从而考虑是否与其主管医师讨论治疗方案的改变及防护级别的升级。尽可能减少家属及陪护人员的陪同,患者及家属、护工等均应佩戴口罩,同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疫情排查。
2.对于临床医师决定需要康复介入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时,康复治疗师三级防护的同时,尽可能以语言指导、动作示范来进行康复训练。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呼吸功能、躯体功能以及心理功能等障碍,可参照中国康复医学会最新发布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呼吸康复指导意见。
四、原则上优先接诊非新型冠状病毒患者,需康复介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放置最后。每位患者对应一套防护。治疗结束后,严格按照手卫生及去掉防护用品的顺序执行。医务人员下班后用75%酒精消毒耳部,生理盐水清洗眼、鼻并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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